議題
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制度
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相關的制度討論:罷免的門檻與程序、公民投票的門檻與投票日、不在籍投票、選舉與被選舉的年齡,以及這些法律的修法過程。個別罷免案的成敗與個別公投案的議題本身不在其中。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16 日 的發言
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1 / 07
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
現在只看第 8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3,945 則主張、211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罷免需要有一定門檻,但不應高到實務上無法進行。
6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反對同意票須高於當選票數等提高門檻的修法1 位
反對要求罷免同意票超過被罷免人當選票數或以其他方式提高門檻,理由是選舉與罷免投票率基礎不同,此規定將使罷免幾乎無法成功、限縮人民罷免權,且不應以政治穩定為由保障現任者。
罷免應保留通過門檻,可接受四分之一或適度門檻1 位
認為罷免仍須有基本門檻,以具備民意基礎、避免浮濫,反對取消門檻改採簡單多數。多數可接受或維持四分之一同意門檻;也有人主張維持雙二分之一,或考慮三分之一。部分主張門檻不宜高到形同無法罷免。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反對或放寬就職一年內不得罷免的限制4 位
認為人民委任可隨時收回,一年限制欠缺憲法依據,或不應適用於連任總統;亦反對一年內不得提議連署的修法並質疑其執行方式。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罷免門檻過高,應降低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8 位
認為過去或現行的罷免提案、連署與投票門檻過高,罷免幾乎不可能成功。主張應修法降低或鬆綁門檻,讓人民能實際行使憲法保障的罷免權,其中部分主張仍保留一定門檻。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罷免案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非常高、幾乎難如登天,選出立委易如反掌、要罷免卻難如登天是不合理的狀況
- 主張回歸人民在憲法上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基本權利,不要對罷免設置一堆門檻
- 認為如果對罷免投票設層層技術障礙致最後沒辦法罷免就是違憲,主張憲法既然有規定就應設計制度,至少讓在一定的社會判準下可以逐步實踐。
- 認為罷免門檻過高,造成對部分有爭議委員的罷免無法通過,主張罷免門檻必須做適度修正
- 認為現行法律對於罷免權行使有多項不便限制,應予檢討。
- 認為選罷法中有關罷免的門檻過高
- 認為我國罷免規定嚴苛、門檻過高。
- 認為現行的罷免規定是一種「鳥籠罷免」,想盡辦法不讓人民行使罷免權利,違反民主國家基本原則與人民基本權利概念
罷免通過應採簡單多數決,不設門檻1 位
主張罷免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即通過,反對四分之一門檻,認為簡單多數決具民主精神、能促進雙方動員表達意見。
應訂定不分區立委的罷免或撤換規則2 位
認為不分區立委無法罷免又難由政黨處理,將缺乏監督,要求明確訂定其代表性與罷免或撤換方式。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公投法的表決依條文分題:第二十三條(公投日)歸「公投日期」,其餘條文與整部修正案歸「公投門檻」。第 8 屆的表決題目沒有法案名稱,對不到。選罷法目前查得到的記名表決(2023 年與 2026 年的第二十六條候選人消極資格、2025 年 12 月的第五十七、七十至七十三條)都不在這些問題內,沒有收;2024 年 12 月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那次修法的表決題目沒有法案名稱,片語對不到,要人指定表決代碼。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