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制度

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相關的制度討論:罷免的門檻與程序、公民投票的門檻與投票日、不在籍投票、選舉與被選舉的年齡,以及這些法律的修法過程。個別罷免案的成敗與個別公投案的議題本身不在其中。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16 日 的發言

問題 07 / 07

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修法前應在委員會充分討論、召開公聽會,讓不同意見被聽見
  • 選舉與罷免規則不應因政黨一時利益或自身處境而變更

16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1. 提高罷免門檻有利益迴避疑慮,應下屆適用21 位

    質疑立委因怕被罷免而修選罷法提高門檻,違反利益迴避與釋字499號,主張修法至少應自下一屆適用,並批評委員會未實質審查、逕付二讀、排除少數與剝奪發言。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今天在委員會的討論很有可能只是過水,過去兩年內政委員會的議案到院會後都被翻案修正,與委員會討論的內容大不相同。民主進步黨李柏毅・2026 年 4 月 8 日・第 11 屆
    2. 認為包括公投綁大選、公職人員選罷法在內的多項法案全部以逕付二讀方式處理,欠缺委員會的專業討論民主進步黨吳思瑤・2025 年 12 月 11 日・第 11 屆
    3. 質疑國民黨為了自身利益提出選罷法提高罷免門檻上限,試圖掌握如共產黨般的獨裁權力民主進步黨陳秀寳・2025 年 5 月 16 日・第 11 屆

    全部 2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2. 修法應審慎並先召開公聽會凝聚共識25 位

    主張公投法與選罷法修正茲事體大,應配套完整討論、召開具代表性的公聽會、提出實證與正反案例,不宜倉促表決或急於適用下次選舉。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要求今天排審後的修法應公開透明,透過公聽會讓更多人民知道可能放寬的緩刑條件內容,在凝聚社會共識後再處理。民主進步黨李柏毅・2026 年 4 月 8 日・第 11 屆
    2. 主張翁曉玲委員提出將禁止公布民調時間從10天縮短為3天的選罷法提案屬於新生事務,切莫快速進入審查,應先召開公聽會再審查民主進步黨吳思瑤・2024 年 12 月 5 日・第 11 屆
    3. 主張應先凝聚社會共識再來審議選罷法修法民主進步黨林宜瑾・2024 年 12 月 5 日・第 11 屆

    全部 25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3. 行政部門應提出修正版本與時間表6 位
  4. 質疑十八歲公民權修憲程序未尊重少數5 位
  5. 不應為單一個案或當下政治需求修法6 位
  6. 公投法修正具正當性與必要性10 位

    認為公投法修正落實主權在民、打破制度障礙,有其必要與正當性;其中有意見肯定此次立法過程符合民主。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不能讓有心人士利用民主政治做破壞民主的行為,因此公投修法有其必要性民主進步黨陳曼麗・2019 年 6 月 17 日・第 9 屆
    2. 認為公投法修正後公民參政活動變得活躍是修法時樂見的好現象,表示非常支持民主進步黨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2018 年 4 月 2 日・第 9 屆
    3. 認為此次公民投票法修正是落實民主政治、落實主權在民的重要民主里程碑民主進步黨李昆澤・2017 年 12 月 12 日・第 9 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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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委員會審查的議事程序處理方式23 位

    就逐條審查、保留條文、送協商、表決方式、併案審查與散會延會動議等議事進行提出具體處理主張。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要求若有表決卡應使用表決卡,而非用舉手表決的方式民主進步黨林楚茵・2024 年 12 月 20 日・第 11 屆
    2. 主張沒有共識不構成不修法的理由,經討論後若仍各執一詞,可透過民主表決機制解決中國國民黨牛煦庭・2024 年 12 月 5 日・第 11 屆
    3. 主張公投法修正另外安排時間審查。時代力量邱顯智・2021 年 11 月 17 日・第 10 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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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支持選罷法修正,質疑杯葛與覆議拖延5 位

    認為選罷法修正旨在避免惡意罷免、已較完善且有民意支持,質疑行政院覆議及反對方佔據會議室是在拖延,並反對中選會的新舊法適用解釋。

    全部 5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9. 不在籍投票應先充分討論,不宜急著推動11 位

    認為不在籍投票牽涉層面廣、時間不足,應先廣徵民意、整體評估利弊後再付委審查,部分並質疑推動者意在延伸至總統選舉。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不在籍投票要經過全面性的討論,不只在立法院,各種公聽會與相關平臺都必須展開,待得到共識之後再討論會比較完善民主進步黨陳冠廷・2024 年 3 月 11 日・第 11 屆
    2. 認為作為看守政府、看守內閣的行政院基本上根本不應該繼續推動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等具爭議且涉及複雜權益關係的重要法案中國國民黨翁曉玲・2024 年 3 月 1 日・第 11 屆
    3. 主張公投不在籍投票相關法案應等法案比較齊全後再來審查民主進步黨王美惠・2021 年 10 月 7 日・第 10 屆

    全部 1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0. 不在籍投票與電子連署應儘速推動17 位

    主張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及電子連署應儘快完成立法並適用,質疑政府或特定政黨出於政治考量拖延、不願推動。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政府可能根本不想要推動不在籍投票中國國民黨丁學忠・2024 年 3 月 11 日・第 11 屆
    2. 質疑民進黨作為立法院多數黨一直未努力推動不在籍投票相關法令,認為應歸咎執政黨沒有真的推動中國國民黨陳玉珍・2023 年 5 月 24 日・第 10 屆
    3. 質疑執政黨多年來以政治因素考量擋下通訊投票及不在籍投票,演變成確診者無法投票的窘境中國國民黨李德維・2022 年 10 月 28 日・第 10 屆

    全部 17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1. 公投與大選脫鉤等修法出於選舉考量且程序倉促19 位

    質疑將公投與大選脫鉤、限縮公投權等修法是因選舉失利或為下次選舉而為,且未開公聽會、逕付二讀、以多數通過,等於限縮人民公投權。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民進黨因選得不好,才於2019年修法將公投與大選脫鉤。中國國民黨張智倫・2024 年 11 月 4 日・第 11 屆
    2. 質疑中選會依執政黨作為變來變去、對公投法政治操作,要求中選會以民意為依歸、真正還權於民中國國民黨楊瓊瓔・2024 年 11 月 4 日・第 11 屆
    3. 質疑民進黨依對其有利與否決定提高或降低公投罷免門檻,要求不要這樣算計中國國民黨鄭麗文・2022 年 3 月 16 日・第 10 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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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公投法應儘速修正,質疑有人阻擋拖延25 位

    主張公投法修正案應儘速出委員會、完成協商與二三讀,並質疑行政院、執政者或特定政黨以拒絕協商、召開公聽會、派低層級官員列席等方式拖延修法。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公民投票法改革自去年12月15日通過一讀付委後一再被推拖和延遲,無法反映人民真正的訴求,導致一直無法完成二、三讀。民主進步黨洪宗熠・2017 年 12 月 12 日・第 9 屆
    2. 質疑執政黨在公投法審議中經過精密算計,留下對其有利的部分,對有疑慮的部分不敢放行,是在打假球中國國民黨楊鎮浯・2017 年 12 月 12 日・第 9 屆
    3. 質疑執政黨把公投法列為三、四個會期的優先法案卻仍舊躺在那裡,執政前講了很多、執政後卻非常保守,導致沒有公投法一切根本無法往下推中國國民黨柯志恩・2017 年 10 月 3 日・第 9 屆

    全部 25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3. 修憲限期限議題是為趕上年底複決3 位

    認為修憲限期是為配合年底複決讓十八歲者能投票,限議題是因只有此案有四黨共識,主張議程不應再拖。

    全部 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4. 修法應訂過渡規定保障進行中案件3 位

    主張增訂過渡條款或依從新從優法理處理新舊法適用,保障進行中提案與連署者的權益。

    全部 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5. 選舉法規修法應由中選會主導1 位

    主張選政與選務合一,相關修法權應由中選會掌握。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主張選政與選務應該合一中國國民黨賴士葆・2013 年 11 月 25 日・第 8 屆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6. 不阻擋即將執政者提出的修正案1 位

    認為反對也難改變結果,主張對即將執政者提出的公投法修正案儘量不阻擋,讓其完全執政、完全負責。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7. 尚未分群8 位

    這些主張還沒有對應到上面任何一種意見:可能是零星的看法,或 AI 拿不定該放哪一群,所以不硬塞。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自7月2日宣布延期至12月投票,中間有五個月時間,為維護人民權利修法絕對來得及。中國國民黨鄭天財Sra Kacaw・2021 年 12 月 15 日・第 10 屆
    2. 認為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期間將公投法關進鳥籠,是施政不當。中國國民黨費鴻泰・2021 年 10 月 8 日・第 10 屆
    3. 主張即使討論出任何版本,也不能從這一屆開始適用,應從下一屆開始,以避免圖利特定之人之嫌。中國國民黨孔文吉・2016 年 4 月 18 日・第 9 屆

    全部 8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公投法的表決依條文分題:第二十三條(公投日)歸「公投日期」,其餘條文與整部修正案歸「公投門檻」。第 8 屆的表決題目沒有法案名稱,對不到。選罷法目前查得到的記名表決(2023 年與 2026 年的第二十六條候選人消極資格、2025 年 12 月的第五十七、七十至七十三條)都不在這些問題內,沒有收;2024 年 12 月罷免連署附身分證影本那次修法的表決題目沒有法案名稱,片語對不到,要人指定表決代碼。

草案與附帶決議

怎麼讀草案與附帶決議

  • 條文照錄每一列的那句話是 AI 依條文整理的,展開看原文。
  • 提案人與連署人分開列連署是同意這份草案付委,不代表支持每一條。
  • 依提案日期排同一個人之後的發言可能和草案不同,兩者都照時間留著。
第五十四條之一 修正前已通知連署的公投案連署仍適用修正前規定行政院・2019 年 4 月 19 日

「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立法院議案 ↗

第五十四條之一 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經主管選舉委員會通知連署之公民投票案,其連署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第五十四條之一 規定修法前已通知連署的公投案適用舊連署規定蔣絜安等 26 人・2019 年 5 月 17 日

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議案 ↗

第五十四條之一 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經主管選舉委員會通知連署之公民投票案,仍適用修正前之連署規定。

提案 1蔣絜安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