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建議在第六十七條「得由考試院即會同行政院」前面加上「……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等字,後面的部分就跟考試院版本一樣。」
主張在第六十七條增訂以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作為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調整年金給付金額的啟動條件。
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增訂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門檻作為調整年金給付的啟動條件,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給付調整機制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