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能讓這些屆退或已經退卻要回任的老師回到學校,安排他分攤現職教師的行政工作,但是同時可以有現職的薪水收入,而不是提早啟用年齡保障。」
主張為55歲至60歲的教師創造回任機制,讓屆退或已退欲回任者回校分攤行政工作並領取現職薪水收入,而非提早請領年金
鍾佳濱・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具體提出為五十五歲至六十歲教師建立回任分攤行政並領現職薪資以延緩請領年金的建議,內容具體且符合再任與請領條件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