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母法第二十三條的文字是「應優先」,母法沒有規定一律使用在地食材,也沒有禁止使用乙型受體素,法律上就有這樣的漏洞!」
認為現行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僅規定「應優先」使用在地食材,未規定一律使用在地食材,也未禁止使用乙型受體素,法律上有漏洞。
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母法僅寫應優先且未規範一律使用及禁用乙型受體素並稱有漏洞,主張忠實轉述且屬於對公共供餐規範方式的質疑。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