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自108年9月1日起,要把受雇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同時要依照第八十四條之一的議定工時來維持彈性。既然如此,為什麼現在不能立即實施,一定要等到兩年後?」
質疑規劃自108年9月1日起將受雇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並依第八十四條之一議定工時維持彈性,為何不能立即實施而一定要等到兩年後
陳宜民・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時程太晚,忠實對應適用範圍納入時點的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