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這些食品的開放在對美、對日貿易談判(TIFA、CPTPP 等)中應如何處理?質疑把美牛案這個絆腳石障礙拿掉之後,TIFA談判就會重啟的說法「對,但是把這個障礙拿掉之後,就會有這樣的結果嗎?」這些食品的開放在對美、對日貿易談判(TIFA、CPTPP 等)中應如何處理?主張有關美牛與TIFA談判的意見交換應由AIT與部長或次長以外交官對外交官的方式對談,國會議員因未受整體談判訓練而不宜進行此類溝通,否則不論美方是否承諾都會自討沒趣或被解讀為條件交換,對社會觀感不好「我覺得如果有這樣的意見交換,應該由AIT與部長或次長-外交官對外交官的對談。國會議員做國會外交是OK的,但我們沒有受過整體談判的訓練,所以去到那裏,對方不做承諾,我們覺得是自討沒趣;對方做了承諾,外界就會覺得是否有條件交換,我覺得這樣對社會觀感是不好的。」這些食品的開放在對美、對日貿易談判(TIFA、CPTPP 等)中應如何處理?要求外交部將來在幕僚作業時應善盡言責,建議委員不宜由國會議員前往AIT進行美牛與TIFA談判的意見交換「我剛才講這有兩個疑慮,美國完全沒給我們承諾,到了那邊雙方都各講各的,這有點自討沒趣;如果美國給我們私下的承諾,或是彼此有默契,外界也可能解讀為條件交換,所以我覺得真的不好。你們將來做幕僚作業時,應該善盡言責,建議委員,這是第一個問題。」發言紀錄
- 黃委員偉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委員亭妃剛才講的其實很重要,請問本院其他委員昨天去AIT,事前有照會外交部嗎?
- 主席
請外交部董次長答復。
- 董次長國猷
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有人員陪著去。
- 黃委員偉哲
會議中做了甚麼承諾、溝通或互動,你們有掌握嗎?
- 董次長國猷
我的了解是針對美牛及其他一些問題做意見的交換,美牛當然是討論的議題之一。
- 黃委員偉哲
可是本院委員昨天離開AIT之後所開的記者會,等於宣示美國牛肉的問題跟TIFA的談判是相關的。
- 董次長國猷
是相關的。
- 黃委員偉哲
他們直接講如果美牛案通過了,TIFA的談判就會重啟,但是楊部長卻說沒有。
- 董次長國猷
就我的了解,美方認為美牛案是TIFA的stumbling block,是一個絆腳石。
- 黃委員偉哲
對,但是把這個障礙拿掉之後,就會有這樣的結果嗎?我覺得如果有這樣的意見交換,應該由AIT與部長或次長-外交官對外交官的對談。國會議員做國會外交是OK的,但我們沒有受過整體談判的訓練,所以去到那裏,對方不做承諾,我們覺得是自討沒趣;對方做了承諾,外界就會覺得是否有條件交換,我覺得這樣對社會觀感是不好的。尤其美牛議題這麼有爭議,如果是沒有爭議的議題,例如我們要求美國賣我們F-16C/D型戰機,由我們的議員或官員去拜訪美國的行政部門,甚至AIT來拜訪我們的國會議員,約在外面餐敘或是有互動的機會,提到F-16C/D,人家會覺得你去為台灣爭取到一些東西;但是美牛一案的爭議這麼高,國會議員此舉只是徒惹爭議。既然你們事先知情,你們在進行幕僚作業時應該先跟委員提一下,這麼做不是很好的模式。
- 董次長國猷
我想委員有他們的一些看法,尤其美牛查訪團才剛回來,若干委員包括林委員鴻池,對於美牛的問題當然都很關心,而司徒文處長也剛從美國回來……
- 黃委員偉哲
我剛才講這有兩個疑慮,美國完全沒給我們承諾,到了那邊雙方都各講各的,這有點自討沒趣;如果美國給我們私下的承諾,或是彼此有默契,外界也可能解讀為條件交換,所以我覺得真的不好。你們將來做幕僚作業時,應該善盡言責,建議委員,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吳副總統提到美國10月會給我們免簽,此事應該也讓你們很尷尬,次長剛才提到這是吳副總統的期待,但楊部長在媒體上的投書,卻把吳副總統講的話吞下去,說「應該有這種可能」。請問這到底是吳副總統片面的期待,還是外交部一覺醒來後覺得可能?
- 董次長國猷
美國從去年12月22日宣布台灣是免簽證的候選國之後,外交部就配合美國的一些行政程序,包括來台灣進行一些考察,以及他們內部做的評估,根據我們的了解,應該在今年之內會有好的消息,但是……
- 黃委員偉哲
轉得很硬喔!
- 董次長國猷
我只能講,這個部分必須由美方來宣布。
- 黃委員偉哲
對啊!你是否還記得外交部之前曾經就美簽降價的事情做了宣布,美方認為很不當,覺得台灣怎麼可以這樣講,結果AIT馬上否認,連降價都這樣,何況要免簽證是多麼嚴重!站在吳副總統的立場,他可能沒有惡意,也覺得這是件好事,若能成真,對國人來講是很方便的,也是兩國外交關係提升的指標之一,可是這也要注意到外交關係的運作,不能說是禮節,但也應該互相尊重。記不記得馬總統2008年剛當選還沒就職的時候,也講要去美國訪問,美國人覺得很詫異,結果後來去了沒有?沒有!日本也是一樣,媒體問日本,馬總統當選要到日本訪問,日本說如果美國讓馬總統去,我們就讓馬總統來。你看這多糗。所以我覺得從2008年馬總統、外交部、吳副總統甚至國會議員的這些情況,如果可以避免,就該避免,搞不好檯面下,他們的照會有多難聽也不一定。馬總統想到美國訪問我是贊成的,但總是需要私下磋商,經過適當的程序然後再宣布,這樣大剌剌的宣布並非好事,身為總統及副總統的外交幕僚,你們知道有國會議員要去做這類事情究竟適不適宜?政治判斷就交給議員,但是外交判斷要由你們幫忙建議適宜與否,好嗎?謝謝次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偉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