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議瑩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將年終慰問金稱為契約行為的說法,認為所有相關條文裡根本看不到年終慰問金的依據「部長不斷提到契約行為,但我實在看不出這哪裡是契約行為?難道只是因為年終慰問金的發放已達數十年,所以叫契約行為?問題是,在所有相關條文裡,根本看不到這一條!部長,你所謂的契約行為寫在哪裡?又訂在哪裡?」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陳鎮湘等所提修正動議大幅放寬年終慰問金發放範圍,與行政院原來照顧弱勢的標準不一樣「他所提的修正動議內容和行政院的政策完全不一樣,這項修正動議其實是大幅放寬,主張只要有支領退休俸的這些人都可以領取年終慰問金,甚至還有第三項「其他特殊情況,報奉行政院同意者」,這根本就是大幅放寬,和行政院原來照顧弱勢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發言紀錄

  1. 邱委員議瑩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今天所修正的軍人撫卹條例能否順利通過大家都很關心,但聽到現在,我覺得部長的回答非常含蓄,非常模糊不清。從過去到現在,部長一直強調年終慰問金是一項契約行為。部長,可否再明確表示一下現在的立場與態度到底為何?昨天陳院長已清楚表態,而以國防部的立場,是否同意或贊成?如果部長有些許的不贊成,那麼又該朝何種方向做改革?我留一點時間給部長,讓部長能明確表態。

  2.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說明。

  3.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任何的慰問金或福利,有法源是最好的。也因此,我認為國民黨委員所提版本是比較周延的……

  4. 邱委員議瑩

    所以部長同意陳委員鎮湘所提版本?

  5. 高部長華柱

    是。

  6. 邱委員議瑩

    部長不同意今天所要審查的其他版本?包括管委員碧玲所提版本在內,部長也不是那麼贊同?

  7. 高部長華柱

    其實剛才管委員自己也講了,所提條文包含的內容不是很全面,而我們認為應該全面性地修改,不必只針對國防部來修訂,否則其他的公教人員就無法包含在內。

  8. 邱委員議瑩

    有一部分包含公教人員,但軍人部分卻被排除,所以部長認為這部分應該持續爭取?

  9. 高部長華柱

    原先一些公教人員就不是年終慰問金的發放對象,例如制訂2萬元限制時,所有教師均不包括在內。至於因公成殘,作戰演訓成殘,因這部分人數非常少,甚至不包含因公這部分,所以人數又更少了,再說,公教人員又怎麼會因公成殘呢?其實這些人本就不是預算發放的對象,今年要發的原本就不包括這些人!

  10. 邱委員議瑩

    在陳院長拍版定案前,是否曾與部長溝通?是否曾與國防部進行任何的實質溝通?

  11. 高部長華柱

    有。

  12. 邱委員議瑩

    部長曾表達看法嗎?

  13. 高部長華柱

    有。

  14. 邱委員議瑩

    陳院長還是不接受?

  15. 高部長華柱

    他接受了……

  16. 邱委員議瑩

    他只接受一部分,對不對?

  17. 高部長華柱

    對,接受一部分。

  18. 邱委員議瑩

    部長不斷提到契約行為,但我實在看不出這哪裡是契約行為?難道只是因為年終慰問金的發放已達數十年,所以叫契約行為?問題是,在所有相關條文裡,根本看不到這一條!部長,你所謂的契約行為寫在哪裡?又訂在哪裡?

  19. 高部長華柱

    這是一個發放規定,其中只有63年未發,且每年會根據國家的預算狀況調整,這是行政院的做法。到目前為止,除在63年因國家財力不足未發以外,其餘每年都有發放。

  20. 邱委員議瑩

    但這並未載明於條文中,而且你們任何一項條文都看不到這條!不管哪個,我都找不到你們所謂的年終慰問金!

  21. 高部長華柱

    這是每年訂定的,而且會找我們去開會,所根據的就是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行政院每年都會找相關部會進行研究。

  22. 邱委員議瑩

    當前國家財政是否出現困境?

  23. 高部長華柱

    所以當國家經濟狀況好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多發?

  24. 邱委員議瑩

    如果國家的經濟狀況好,你覺得應該加發、多發?部長認為這應該隨著國家財政與經濟做波動性調整才合理?

  25. 高部長華柱

    原本的發放原則就是如此,亦即根據國家財政狀況做調整,這也是每年的訂定標準。

  26. 邱委員議瑩

    標準是誰訂定的?

  27. 高部長華柱

    行政院。

  28. 邱委員議瑩

    這是行政院的內規?

  29. 高部長華柱

    是。

  30. 邱委員議瑩

    是行政院的施行辦法?

  31. 高部長華柱

    對。

  32. 邱委員議瑩

    看起來國防部並不認同行政院的宣示與做法……

  33. 高部長華柱

    這是委員覺得,但我不能這麼說。

  34. 邱委員議瑩

    怎麼會是我覺得?從剛剛到現在,我清楚感覺到部長認為這樣的做法對國防部是不公平的!

  35. 高部長華柱

    我一開始就講了,支持修正動議,我沒有說不支持。

  36. 邱委員議瑩

    但這項修正動議與行政院版本間,其實還是有些許落差。剛才林委員郁方問到參謀總長人事案,我也想問,為什麼會在這個時間點確定?而且該人事案在1月16日才生效,如此一來,嚴明先生接任參謀總長的任期會相對縮短。剛才部長說不應因人設事,不該為了嚴明一人而修改相關法令。參謀總長任期這麼短,對國家整體國防與發展是不是也有隱憂?

  37. 高部長華柱

    我們也認為任何一位總長的任期不宜太長,這樣對各方面也有會影響。

  38. 邱委員議瑩

    部長認為多久才是適當時間?

  39. 高部長華柱

    原來的規定是2到3年,現在因為這個法一直沒有過,如果按照原來的規劃,這個法應該在2年前就通過了,林總長也不會一直延續到現在……

  40. 邱委員議瑩

    你認為馬英九在這個時候……

  41. 高部長華柱

    而且我們面對一個重大的改革,將來參謀總長的階級會從一級上將改為二級上將,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改革,但非常可惜的,在法案推動的過程中,延誤了2年,依照三軍輪流擔任總長的時序,造成嚴司令擔任總長的時間在年齡上受到限制,這是一個不得已的狀況下所造成的問題,我們必須尊重總統對於人事運用的權責。

  42. 邱委員議瑩

    部長,本席後來調查了一下,有幾位參謀總長的任期是比較不長的,但是這些參謀總長後來都是轉任國防部部長,將來嚴明的安排有沒有可能也是循著過去的慣例,即任期不長,等到11月任期結束後,甚至更早,在11月之前就會轉任國防部部長?

  43. 高部長華柱

    這個……

  44. 邱委員議瑩

    我覺得馬英九或許是在鋪陳這樣一條道路,部長認為呢?

  45. 高部長華柱

    我覺得委員過度揣測總統做的決定。

  46. 邱委員議瑩

    我沒有過度揣測哦!我是從過去幾任參謀總長的任期發現,那些任期很短,不到幾個月的參謀總長,包括您剛才提到的唐飛先生,他的任期不到9個月,因為他就是轉任國防部部長,所以在這個時候做這樣的人事編排,有可能是要布局,讓嚴明去接國防部部長。

  47. 高部長華柱

    不會,委員可以去閱讀一下黃煌雄委員對於國防二法修正後的意見,因為他是你們的前輩,他的主張和看法應該是走向文人領軍的道路,委員可以參考一下他的論述。

  48. 邱委員議瑩

    所以你覺得不可能是由軍方繼續擔任國防部部長?不可能由軍人來領導國防部?

  49. 高部長華柱

    國防二法以後……

  50. 邱委員議瑩

    部長,你的說法提出來之後,應該會引起很大的風暴哦!

  51. 高部長華柱

    沒有啊!

  52. 主席

    部長,等一下你在備詢時必須小心一點,因為你說你支持修正動議,可是本席手上有一整本修正動議,你是支持哪一個修正動議?你是支持國民黨團的修正動議,還是支持民進黨團的修正動議?你以為你看到的第一頁就是你們要的版本嗎?而且我必須告訴你,這個版本其實是打了陳好幾個巴掌,如果部長是支持國民黨團的版本,等於是打了陳巴掌。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提案人

    陳亭妃  蕭美琴  蔡煌瑯  邱議瑩  陳唐山

  55. 主席

    剛剛有委員建議將所有版本一併送出委員會,然後送朝野協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那麼我們就將所有版本一併送出委員會,然後送朝野協商。

  56. 邱委員議瑩

    (在席位上)我想要再發言一下。

  57. 主席

    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58. 邱委員議瑩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部長在答詢時表示他贊成修正動議,請問部長到底是贊成哪一項修正動議?聽起來你好像比較贊成陳委員鎮湘等所提的修正動議對不對?是不是可以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59.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說明。

  60.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會最後所提出的修正動議,我們會予以尊重。因為陳委員鎮湘等所提的版本比較符合行政院的政策,所以我們……

  61. 邱委員議瑩

    他所提的修正動議怎麼會比較符合行政院的政策?他所提的修正動議內容和行政院的政策完全不一樣,這項修正動議其實是大幅放寬,主張只要有支領退休俸的這些人都可以領取年終慰問金,甚至還有第三項「其他特殊情況,報奉行政院同意者」,這根本就是大幅放寬,和行政院原來照顧弱勢的標準是不一樣的。請問部長是比較贊成這一項修正動議是嗎?換言之,你就是不太同意行政院的版本就對了?

  62. 高部長華柱

    今年的部分已經按照朝野協商的結果發放了,而行政院的意思是不要把這方面的規定訂得那麼死,就直接把標準訂為2萬元,是不是以後為了這2萬元的標準還要再修法呢?這方面應該要有基本的彈性。基本上,我們尊重朝野協商最後的結果,謝謝。

  63. 邱委員議瑩

    我覺得這項修正動議的彈性太大了,很詭異的是國民黨委員全部都簽名了,我不曉得這是不是代表國民黨委員根本不同意行政院的版本?我想協商時大家還有得吵。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邱議瑩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