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年終慰問金改革應留下慰問金制度給因公成殘的退休軍公教人員,並接受經濟弱勢者也納入發放對象「同時就決定了要留下慰問金制度給因公成殘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所以當時才會提出這個修正草案,但是在陳院長提出兩類人員的說法之後,我很快也接受這兩類人員中屬於經濟弱勢的部分」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將慰問金規定修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會漏掉士兵,使因公成殘、領取贍養金的基層士兵無法領取慰問金。「你們是修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這個法律規範的對象只有軍官和士官,沒有士兵。」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執政黨所提軍人年終慰問金修正案第一項未設本俸2萬元以下的限制,凡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者均可發給,認為此版本違背只發給弱勢者的指示。「第一項並沒有本俸2萬元以下的限制,而是凡支領退休俸者都可以,凡支領贍養金、凡支領生活補助費者都可以發給其本人,本人死亡者發給其領俸之遺屬,這個版本有重大的問題,它完全違背了陳院長只發給弱勢者的指示。」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要求國防部守住退將春節慰問金每人6000元的底線,未來退將部分只有6000元或0,不再有5萬元、3萬元或1萬元「把5萬元、3萬元和1萬元全部改為6000元,不過,民進黨還沒有同意,未來不論如何,你們就是守住你們的底線,未來退將的部分已經不會有5萬元、3萬元或1萬元,只有6000元或0」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應朝野攜手合作召開國是會議,俟形成共識以後,按部就班、逐步推動其他所有年金的改革「其實是可以朝野攜手合作召開國是會議,俟形成共識以後,按部就班、逐步改革」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年終慰問金是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之外的外加項目,不符合公平正義且已失去法源,主張應予刪除「因為第一,它是屬於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之外一個外加的項目,不符合公平正義的法則,第二,它已經失去法源了,民國99年因為法源已經不符合時宜而被撤銷,所以適法性上是有疑義的。因此,本席首先揭露年終慰問金應該予以刪除的看法」

發言紀錄

  1.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等提案增訂軍人撫卹條例第十七條之一,其緣起是在去年10月15日本席首先揭露年終慰問金制度面臨重大的疑義,因為第一,它是屬於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之外一個外加的項目,不符合公平正義的法則,第二,它已經失去法源了,民國99年因為法源已經不符合時宜而被撤銷,所以適法性上是有疑義的。因此,本席首先揭露年終慰問金應該予以刪除的看法,且考量政府的財政情況下,這個改革的第一步已經成功的跨出去了,即年終慰問金制度在今年度的發放原則上已經予以改革,只留下兩類人員,但是當時本席在處理年終慰問金制度改革的時候,有考量到國家對於因公成殘的退休人員,應該也要名符其實的去發展所謂的慰問金制度,因此,在陳院長提出年終慰問金改革版本之前,本席就已經提出今天要審查的修正草案,也就是本席當時決定要改革年終慰問金制度的時候,同時就決定了要留下慰問金制度給因公成殘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所以當時才會提出這個修正草案,但是在陳院長提出兩類人員的說法之後,我很快也接受這兩類人員中屬於經濟弱勢的部分,因此,今天的這個法案比起來還是沒有把陳院長所謂經濟弱勢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制度納進來,這的確是一個差別。

  2. 但是這個法案的提出已經發揮其貢獻了,就是補充陳院長的兩項原則,因為他的兩項原則漏掉國防部同僚當中因公成殘的部分以及因公死亡的弱勢遺族,因為陳院長的原版本只有規定「因戰」或是「因演訓」而受傷或是死亡的遺族或是軍人,所以這已經補足陳院長兩類人員的版本,即本席所提出的修正草案事實上對於新制度的改革已經產生了貢獻。不過,如果今天我們來審這些法案的話,則本席這個修正的內容將會有所不足,因為經濟弱勢並不包含在內,這是第一點。

  3. 另外一點,本席在此要譴責執政黨,因為我們一直呼籲在年終慰問金制度改革之後,其他所有年金的改革應該透過國是會議來形成共識,可是執政黨一直拒在野黨於千里之外,把在野黨拒於門外,像今天我們要審查這個案子,他們把民進黨黨版給復議掉,也導致所有年金制度的改革就像野火亂燒,即今天委員會透露一部分,明天這個委員會排一點點,那個委員會排一點點,後來可能是關中院長再透露一點點,讓其延燒不斷,讓改革變成叢林野戰、人民惶惶惑惑,比方說我們要把退休軍公教三節慰問金、年節慰問金的制度能夠予以法制化,但也發生了同樣的情形,今天早上我們排了關於軍人的部分,然後明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的是公務人員的部分,那教職人員呢?教職人員的部分,教育委員會就沒有安排,即這個會期我們要處理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節慰問金制度法制化時,也遇到了這個困難,就是教育人員被漏掉了,這該怎麼辦?其實是可以朝野攜手合作召開國是會議,俟形成共識以後,按部就班、逐步改革,但這一切都沒有辦法做到。一切的改革變成叢林野戰,讓社會各族群的同胞們永遠要不斷的透過衝突、妥協、對立,然後再衝突、再妥協、再對立,這是叢林野戰、這是無政府狀態,本席在此要嚴厲的譴責,而今天在經過詢答之後要如何處理這個法案呢?我同意持開放以及審慎的態度來處理,因為這個法案如果通過,也會發生教職人員被遺漏的問題,而這個法案如果通過了,就會決定未來三節慰問金制度也只留下弱勢的兩類人員。

  4. 最後,我要利用剩下的時間說一些題外話,今天自由時報頭版提到軍用電話轉接的話務跟聯合查號台業務委外的事情已經解決了,也就是昨天在朝野協商的時候,本席已經提案通過這項業務不准委外,而所有的黨團也都同意不得委外,因為國防部有些官員還不知道我們朝野協商已經通過了,所以在回答媒體詢問的時候就沒有說好,我怕這個問題會繼續延燒,所以在此跟所有的同仁以及部長、官員做以上的說明。謝謝。

  5.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報告。

  6.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承蒙各位委員先進對國軍官兵、遺眷權益福祉的關心和指導,日前 大院院會處理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提案,要求行政院考量國家財政,並顧及社會觀感,檢討現行退休(職、伍)軍公教人員發給年終慰問金制度;行政院秉公平正義及照顧弱勢原則,101年10月23日宣布101年度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對象,分別為原退休俸在2萬元以下的退休人員或遺眷,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傷殘的退休人員或遺族兩類退休軍公教人員,將可領取年終慰問金。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高部長華柱

    謝謝委員指教!

  9.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10.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執政黨應該已經協調過了,所以部長有點改口了。部長的書面報告原本認為還是以所有各機關一致性為原則,意思是今天先不要修,後來聽說部長支持修正案,部長是不是支持陳鎮湘委員所代表的黨版修正案?部長願意支持執政黨的黨版修正案嗎?

  11.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說明。

  12.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經過討論,我們發現每個委員會都在提這個問題,但總要找出一個我們認為……

  13. 管委員碧玲

    現在的問題是,修在軍人退撫條例比較好,還是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比較好?差別何在?比如軍人的身分是士兵還不到士官,在服役期間因公成殘,如果不是修在軍人退撫條例而是修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那麼就不發給他們了?

  14. 高部長華柱

    我們認為行政院應該找到一條法令涵蓋委員所關心的這些事情。

  15. 管委員碧玲

    沒有啦,所以你們還是趕快和國民黨黨團聯絡,因為現在國民黨黨團的修正案是修正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之一,其對象不包含士兵,如果等一下你們支持這個版本,那麼就會出現士兵因公成殘怎麼處理的問題,由此可見你們真的沒有專家,國民黨怎麼會沒有專家到這個地步?你們趕快聯絡國民黨黨團。

  16. 其次,部長表態要支持的版本在本席看來是限制、未改革,而且是限制將擴大,是限制的擴大版。部長看過本文了嗎?

  17. 高部長華柱

    看了。

  18. 管委員碧玲

    我們現在談的是改革,為什麼提出來的是限制擴大版?今天我們主要談的是因作戰或因公而傷殘。

  19. 高部長華柱

    對,這是第三條,就是擴大,所以行政院同意了。

  20. 管委員碧玲

    第三條是要擴大其他特殊情況,其他特殊情況只要報行政院就可以擴大,這是完全開放的條款。

  21. 高部長華柱

    所以我們才說行政院應該訂定一個一致性的原則。

  22. 管委員碧玲

    那是施行細則,現在是法律的本身就允許擴大,所以這不是好案,第一項並沒有本俸2萬元以下的限制,而是凡支領退休俸者都可以,凡支領贍養金、凡支領生活補助費者都可以發給其本人,本人死亡者發給其領俸之遺屬,這個版本有重大的問題,它完全違背了陳院長只發給弱勢者的指示。

  23. 高部長華柱

    弱勢的定義不能用2萬元來決定,弱勢的定義是浮動的。

  24. 管委員碧玲

    所以才有第三款?

  25. 高部長華柱

    對。

  26. 管委員碧玲

    本席現在是和你談第一款,第一款幾乎涵蓋了所有人,有第一款根本不必有第三款了。

  27. 高部長華柱

    第三十九條之一有「有下列情形得依行政院規定」的文字,所以由行政院每年規定,如果現在規定2萬元就是以2萬元為標準。

  28. 管委員碧玲

    這個版本是可怕的版本,不只是反改革,而且是更嚴重的擴大版。

  29. 高部長華柱

    沒有,現在行政院的政策是入法以後所有的……

  30. 管委員碧玲

    第一款已經涵蓋了所有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全部可以發放,再加上有其他特殊情況者也可以發放,第三款和第一款比起來已經是多此一舉了,因為第一款已經把所有的退休軍公教人員都涵蓋在內,何必再有其他特殊狀況的規定?你們說明一下第一款究竟如何解讀?第三款已經很可怕了,更何況還有第一款。

  31. 主席

    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張副司長說明。

  32. 張副司長培璵

    主席、各位委員。陳鎮湘委員等人提案的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是先在法律上列出發給的基本對象,至於如何發法,是否要像今年度一樣以2萬元以下為標準、軍公教一體,得依行政院的規定,因為國家的財政狀況每年不同,明年或許會比較好。

  33. 管委員碧玲

    不要辯護了,事實上就是全部都發給,至於要不要限制則授權行政院決定,這是反改革。

  34. 張副司長培璵

    陳委員的版本是基於軍公教一體的考量。

  35. 管委員碧玲

    這無法令人接受,部長到底比較主張怎樣?部長是主張發給弱勢、因公傷殘者、死亡者或其遺族,還是支持全部發給?這個修正案的精神是全部發給,如何發則讓行政院決定。

  36. 高部長華柱

    第三十九條之一只有軍人含括在內,不及於其他人。

  37. 管委員碧玲

    所以你認為軍人的部分和公教不同,你堅持軍人的部分要全部發給嗎?

  38. 高部長華柱

    沒有,最後還是由行政院決定。

  39. 管委員碧玲

    法律授權是全部發給,至於要不要限縮則由行政院決定,但行政院怎麼可能依據法律去限縮呢?限縮有違法之嫌,因為行政院怎麼可以用行政命令限縮法律已經賦予人民的權利?這怎麼可能呢?你們在定對象的部分就錯了,而且你們修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把士兵漏掉了。

  40. 高部長華柱

    士兵不領退俸的。

  41. 管委員碧玲

    但士兵因公成殘可以領贍養金。

  42. 高部長華柱

    對。

  43. 管委員碧玲

    你們把士兵因公成殘漏掉了。

  44. 高部長華柱

    對,只要領贍養金就算。

  45. 管委員碧玲

    領贍養金的你們就不發給,這樣對不起最基層的士兵。

  46. 高部長華柱

    沒有,有包含在內,我們有考慮到。

  47. 管委員碧玲

    沒有,你們是修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這個法律規範的對象只有軍官和士官,沒有士兵。

  48. 高部長華柱

    有關法律的問題,我們在會後向委員說明,已經有包含在內。

  49. 管委員碧玲

    沒有,真是嚴重。本席再請問退休將領的春節慰問金,少將、中將、上將不包括在這裡面嗎?會不會變成也包括在這裡面?

  50. 高部長華柱

    都包括在這裡面。

  51. 管委員碧玲

    昨天次長來的時候說過,你們目前的底線是改為一個人6,000元,昨天預算協商時談到退將的春節慰問金,你們承諾的底線是每個人6,000元,上將的部分原本有人領5萬元,也有人領3萬元或1萬元,你們要全部改為6,000元。

  52. 高部長華柱

    有關上將的部分,這筆預算原本是編列在總統府,總統每年要慰問相關的這些上將,其他的部分則是當初國防部成立的一個案子,我們當初擬的案子是每個人比照……

  53. 管委員碧玲

    所以有5萬元、有3萬元也有1萬元的。

  54. 高部長華柱

    當初我們的建議案是6,000元符合服務25年、滿55歲者,我們可以拿原來的擬案向委員報告。

  55. 管委員碧玲

    錯了,請政戰局王局長說明一下。

  56. 主席

    請國防部政戰局王局長說明。

  57. 王局長明我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部長說明得很明確,當時的5萬元的確是由總統府編列,後來移到我們這裡執行。

  58. 管委員碧玲

    對,部長還不知道後半段,昨天我們已經說了,把5萬元、3萬元和1萬元全部改為6000元,不過,民進黨還沒有同意,未來不論如何,你們就是守住你們的底線,未來退將的部分已經不會有5萬元、3萬元或1萬元,只有6000元或0,退將的部分至少是如此,這是昨天朝野協商時你們初步說出來的底線,等一下協商時我們再談論細節。本席剛才提示的問題都是疏漏之處,你們趕快去協調、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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