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我國勞工法定正常工時應縮減為每週40小時,並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實施,理由是家庭生活與工作之衡平已成為重要的國際勞動趨勢,且公務人員及部分民營企業早已實施週休二日。「有鑑於家庭生活與工作之衡平已成為重要的國際勞動趨勢,且公務人員及部分民營企業早已實施周休二日,本席認為我國勞工法定正常工時之應縮減為每週40小時,且每周應休息二日,並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實施。」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勞工每週應休息二日,並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實施。「有鑑於家庭生活與工作之衡平已成為重要的國際勞動趨勢,且公務人員及部分民營企業早已實施周休二日,本席認為我國勞工法定正常工時之應縮減為每週40小時,且每周應休息二日,並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實施。」發言紀錄
- 林委員滄敏書面質詢
- 五一國際勞動節,勞工團體在勞動部前高掛起四幅幡旗
「低薪是國恥、派遣是元兇、貧富兩極化、經貿圖利誰?!」本席要求,在場的勞動部官員要深刻檢討。
首先,本席要說明,台灣勞動部門在過去近20年來,在工時、契約(派遣)、解僱保護勞動法令上進行「自我廢除」式的倒退,使得越來越多的勞動者被邊緣化,從2000年「84工時」之後,就已經齊平再看不到勞動部有任何能力的整體勞動政策。
民國90年法定正常工時由每週48小時修正為每二週84小時迄今已經12年。有鑑於家庭生活與工作之衡平已成為重要的國際勞動趨勢,且公務人員及部分民營企業早已實施周休二日,本席認為我國勞工法定正常工時之應縮減為每週40小時,且每周應休息二日,並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實施。
另外,勞動部基金委外操作國內權益證券金額龐大,101年底高達4,909.12億元,但代操績效甚差,無論一年、三年、五年、十年期之年度報酬率,竟全部劣於自行運用,又政府基金中長期委外代操之報酬率,在絕大多數年度,均不如一年期定存利率,相對於各政府基金自行運用,近十年出售收益計1,115億元,委外代操卻僅獲利20億元。
本席認為,各政府基金投資報酬率之計算方式,均未能允當表達實際之投資績效,不易比較基金間之投資績效,尤其報酬率波動幅度較大時,僅以簡單平均為基礎計算中長期報酬率,不能觀得績效全貌,易使人誤解。本席認為,各基金主管機關應予以檢討改進。尤其勞保基金及勞退基金收益關係到千萬廣大勞工權益,有必要每季定期公布績效,並確保其收益應高於物價指數與股價漲幅(公教月退都有保證18%,勞工至少應有6%吧!),以維持勞工晚年生活。
今天,我們的問題已經是,如果勞動部不從邊緣勞動者的需求出發、將派遣工納入組織,恐怕不只是勞動法令的自我廢除,而是工人運動的自我廢除。本席要求,勞動派遣法的修法勞動部一定要站在勞工的立場,而不是站在企業的立場。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滄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