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涉及自身罷免利益的委員在討論罷免相關議案時,應依照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二十二條迴避審議及表決「依照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有利益迴避情事之議案,應迴避審議及表決。所以不管是李委員俊俋所提的蔡委員正元或是張委員慶忠,既然是討論到有關罷免的部分,他們本來就應該要迴避」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門檻必須做適度修正,反對維持公投高門檻的規定「所以大家會認為罷免或公投的門檻必須做適度修正」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認為罷免門檻過高,造成對部分有爭議委員的罷免無法通過,主張罷免門檻必須做適度修正「所以是罷免的門檻過高,造成對部分有爭議委員的罷免沒有辦法通過,最大的爭議就在這裡,所以大家會認為罷免或公投的門檻必須做適度修正」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質疑行政院採取抗拒修法的態度,在杯葛、阻礙公投法修法「主席,現在看來,行政院還是採取抗拒修法的態度,對不對?國民黨立委並沒有意見,50天或兩個月,然後在程序委員會不杯葛,他們也贊成,但現在行政院還在杯葛、還在阻礙修法。」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聽了張委員慶忠的質詢內容,本席不敢苟同,什麼叫做表現好的委員要被罷免?問題是出在選罷法有一個規定,表現爛的委員沒有辦法被罷免,問題是出在這裡啊!罷免提案的部分是2%、連署的部分是13%,通過的門檻是投票總人口數一半的高投票率,張委員慶忠在某部分的表現也許選區的選民沒有意見,但是對於他落實主權在民、民主的表現或是遵守議事規則、議事中立的部分,大家是有意見的,因為貫徹馬意、違反民意才會面臨被罷免的問題,問題是出在這裡!所以是罷免的門檻過高,造成對部分有爭議委員的罷免沒有辦法通過,最大的爭議就在這裡,所以大家會認為罷免或公投的門檻必須做適度修正,怎麼得了便宜還賣乖?還在這裡自誇表現好,這一點本席無法同意!

  2. 其次,委員怎麼可以在委員會質詢是談論或是參與涉及到本身利益的表決?既然是在有可能被罷免的情況下,或是之前被罷免,依照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有利益迴避情事之議案,應迴避審議及表決。所以不管是李委員俊俋所提的蔡委員正元或是張委員慶忠,既然是討論到有關罷免的部分,他們本來就應該要迴避,首先本席要表明我的立場。

  3. 再者,本席還是要再三提醒,方才張委員慶忠說,他主張公投高門檻的規定,讓我感到很訝異,原來張委員慶忠是馬系立委不是朱系立委。朱立倫主席曾說,這個門檻要做合理調整,怎麼到現在張委員慶忠還一直說所謂的高門檻?過去江宜樺院長曾經提過要修改為40%的門檻規定,你知道嗎?後來為什麼沒有修改?你知道後來為什麼沒有修改嗎?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陳委員其邁

    2014年4月20日,當時江宜樺曾經脫口而出說,可以考慮改為40%的投票門檻,你知道為什麼後來沒有過嗎?是因為4月23日馬總統在中常會以黨主席的身分定調。他說,世界各國門檻高低不同,我國過去十年總統投票率都是78%,立委投票率65%,投票率比較高,如果公投不設門檻,公投的結果沒有正當性,當時的馬主席講了這些話,你同不同意?假如沒有設公投門檻,公投結果沒有正當性?你同意馬主席的講法?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陳委員其邁

    當時江宜樺本來一度要研議40%,3天後被馬主席打臉就把它定調了,所以國民黨從行政部門到立法部門,在本席主持的5次協商會議當中,他們從頭到尾都反對降低公投的投票門檻。你去選舉一趟回來,去的時候是馬江,回來已經是朱毛了,對不對?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陳委員其邁

    我知道啦!我是說你去的時候黨主席是馬英九,院長是江宜樺,你回來的時候黨主席變成朱立倫,院長變成毛治國。你在國民黨黨團會議的發言,行政院事先有沒有討論過?有沒有討論過公投的投票門檻不能降低?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陳委員其邁

    不管有沒有記者啦!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陳委員其邁

    你剛才也說投票門檻不能降低啊!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陳委員其邁

    你剛才在回答莊委員瑞雄質詢時就說,連署的門檻可以討論,但是投票門檻你認為不宜降低。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陳委員其邁

    所以我問你行政院有沒有討論過啊!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陳委員其邁

    誰召集會議來討論?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陳委員其邁

    內部是誰?你找幾個小嘍囉來開會,這也叫做「內部」啊!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陳委員其邁

    是不是院長召集?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陳委員其邁

    那是誰召集?這有什麼不能公開的資訊?是召開秘密會議嗎?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陳委員其邁

    你召集誰、召集哪些部門來開會?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陳委員其邁

    有什麼內部人員不能公開?這是秘密會議?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陳委員其邁

    有沒有內政部參與?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陳委員其邁

    是行政院參與?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陳委員其邁

    所以簡秘書長太郎召集內部會議做成決議,公投投票的門檻不能降低?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陳委員其邁

    院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陳委員其邁

    所以是毛院長治國的結論,然後你在黨團會議表達行政院的意見?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陳委員其邁

    問題還是回來了,現在黨主席換人了,國民黨朱立倫是隨便講講?國民黨如果作成正式決議,公投的門檻必須調整,比方說下降到40%,那行政院該怎麼辦?他們跟你們的意見不同該怎麼辦?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陳委員其邁

    我現在是跟你談投票門檻,你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陳委員其邁

    不改嘛!你就不改嘛!你只召集幾個內部同仁,既沒有召集內政部,也沒有召集中選會,就輕率做成決議。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陳委員其邁

    假如朱立倫在國民黨中常會做成正式決議,將公投門檻降低至40%,怎麼辦?他認為可以調整啊!他在過去很多次的發言中都表示可以修改投票門檻,如果中常會做成決議,你是唯馬首是瞻呢?還是唯朱頭是瞻?屆時你聽誰的?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陳委員其邁

    討論有什麼用?你們就是反對到底嘛!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陳委員其邁

    你不是已經做成決議,而且院長也知道嗎?到底可不可以調整?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陳委員其邁

    如果國民黨中常會做成決議,將公投門檻下修為40%,行政院接不接受?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陳委員其邁

    你接不接受?什麼叫做有相當影響力?到底是馬總統不要……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陳委員其邁

    可是馬總統說公投的結果沒有正當性,本席召集5次協商會議,你們不是不來就是杯葛,國民黨委員來了就跑掉。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陳委員其邁

    你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見風轉舵啦!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陳委員其邁

    如果朱主席權力穩固,又負責提名,例如提名秘書長南下參選立委或擔任不分區委員,搞不好你這個政策又改變了。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陳委員其邁

    到現在為止,行政院的政策不變,就是不改。坦白講,公投法如果要修法,我建議島國前進或關心公投法修法的人去包圍行政院,而不是包圍立法院,因為反對公投法修法最堅強的堡壘就在行政院,隨便幾個幕僚人員開會就做成決議。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陳委員其邁

    假如國民黨中常會做成決議將公投門檻下修為40%,你身為中國國民黨從政同志、行政院秘書長,你們要不要配合修改、願不願意接受?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陳委員其邁

    這是國民黨內部……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陳委員其邁

    截至目前為止,黨部都沒有跟你們討論過?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陳委員其邁

    都沒有?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陳委員其邁

    所以國民黨的黨政協調會報是開假的?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陳委員其邁

    從剛剛張委員慶忠和你的對答,我發現行政和黨部不同調,國民黨的馬系立委和朱系立委又不同調,各唱雙簧。有關公投法的修法,如果我明天召集協商,你持什麼態度?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陳委員其邁

    如果明天召集公投法第6次協商,你還是會表達反對嗎?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陳委員其邁

    如果國民黨贊成,你接不接受?我們已經協商很多次了,如果明天我召集協商,你的意見如何?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陳委員其邁

    好,那我明天就召集協商,你明天來會對投票門檻表達反對意見嗎?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陳委員其邁

    還是反對?國民黨委員有的以馬首是瞻,有的以朱頭是瞻,根本在唱雙簧。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陳委員其邁

    公投法完成立法之後,民進黨從第5屆就開始提公投法的修法,在第5屆的時候,所有提案都被擋在程序委員會,第6屆有付委,但是在院會的協商也被卡住,第7屆從頭到尾都被杯葛而卡在程序委員會,現在是第8屆,講起來實在讓人生氣,本席主持立法院第1次公投法審議委員會時,你知道提案散會的人是誰嗎?就是剛剛質詢的張委員慶忠,連討論都不討論,勉強送出去,每次協商你們都不來,新的提案要進來,就被程序委員會杯葛,朝野協商國民黨也就杯葛,協商完送到院會,連議程都排不上去,結果公投法就躺在這邊。秘書長,話不要講得太漂亮,說什麼連署提案門檻可以修改,講歸講,其實到最後你們還是會聯手把所有公投案封殺掉。坦白講,我真的很厭惡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做法,現在行政院又和朱立倫唱雙簧,從以前到現在,公投法的修法已經講了好幾年,沒有一次認真考慮到修法,政治人物都來來去去,我們必須為歷史負責,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陳委員其邁

    哪一個案子?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陳委員其邁

    你還是反對啊!你們開會都有結論了。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陳委員其邁

    我問了10分鐘,你都表示反對,現在才說可以討論。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陳委員其邁

    蒐集民意?你覺得我剛剛講得有道理,所以現在可以討論,對不對?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陳委員其邁

    這是否表示我很「細漢」,還要聽你蒐集民意?是你蒐集民意,趕快告訴朱立倫主席。如果國民黨再這樣執迷不悟,我告訴你,朱立倫2016年也不要選總統了。主席講的,跟行政部門做的都不一樣,兩個唱雙簧,選民要相信誰?到底要相信行政院的意見,還是要相信朱立倫的意見。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陳委員其邁

    到底是以馬首是瞻還是以朱頭是瞻?到底是誰?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陳委員其邁

    一個贊成,一個反對,還一樣?難道黑的跟白的對你來講都一樣?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陳委員其邁

    秘書長,我告訴你,最後的仲裁者是選民。我們大家都是好朋友,在屏東,大家對你的為人都沒有第二句話,對你非常稱讚,老實講,九合一選舉你會選輸,問題出在國民黨。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陳委員其邁

    謝謝喔?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陳委員其邁

    不是謝謝我說問題出在國民黨?如果這樣,我同意。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陳委員其邁

    不用肯定,大家都知道你做人不錯,但是關於問題出在國民黨這句話,你說謝謝,我覺得很有道理。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我在台灣省政府建設廳。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陳部長威仁

    我是1977年上班的。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陳部長威仁

    剛才委員提到公投法很重要,的確很重要,因為它是人民直接行使創制、複決權的依據,但是我們也要知道我們國家的民主體制在設計上是以民意代表代議政治為主……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陳部長威仁

    不是,公投法是為了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所以二者要一起來看待。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推動所謂的不在籍投票,也就是移轉投票這部分,的確是將來要進行的方向,但是目前在選務上哪些是可行的,則是我們要考慮的,方才委員提到很多原住民朋友都在都市工作,如果要返回家鄉投票,的確是很困難,同樣有這個問題的,也包括了離島、偏鄉的朋友,還有中南部的民眾到北部工作,也都碰到了這樣的困難,但是推動不在籍投票在選務上是有一個很複雜的情況,所以去年行政院才會送出總統及公投先推行不在籍投票的案子,因為其選票是比較單純的,選務工作相對來說是比較可行的,總之,將來應該是往這個方向來推動。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陳部長威仁

    是,就可以解決了。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陳部長威仁

    好。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陳部長威仁

    對,副縣長。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陳部長威仁

    沒有,當過代理市長。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陳部長威仁

    五合一。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陳部長威仁

    關於您講的投票率,其實這次整體九合一選舉的投票率本來就比較低,我想可能是……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陳部長威仁

    有其他的因素,大概因為年輕人都出來投票,但是很多老年人就沒有……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陳部長威仁

    我跟您報告,譬如……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陳部長威仁

    我想剛才委員提到的是很實際的問題。如何讓候選人知道自己的選民在哪裡?除了公報以外,選民也要有比較多的資訊可以查閱準候選人的資料,我想我們會……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陳部長威仁

    我知道,就是因為公報不夠……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陳部長威仁

    我們會與中選會共同研究,也會把這個問題列入座談的議題,讓大家討論有什麼方法,譬如開闢一個專區,讓所有想參與選舉的準候選人或參選人在這個專區裡面發表高見,或者放上他的……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陳部長威仁

    這也涉及個資法的問題,怎麼處理?這的確是一個……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陳部長威仁

    代表會一定知道他在哪裡,你可以到代表會……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們在102年就已經把法案送到大院來審議,我們還是期待它能夠通過。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陳部長威仁

    如果在9月公報之前能夠完成立法,它就可以實施。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陳部長威仁

    是。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陳部長威仁

    因為明年有其他的選舉要合併舉行,所以如果只有總統的選舉可以不在籍投票當然實益不是非常大,但是我們覺得這是一個新的作法,將來如果公投和總統的選舉都可以不在籍投票的話,等實施的經驗比較好了以後,我們對於偏鄉或是原住民這個部分就可以逐步來推動。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陳部長威仁

    不是,現在只是先對總統選舉……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陳部長威仁

    每個人都可以,我們是針對每個人。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陳部長威仁

    每個人都可以申請不在籍投票。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陳部長威仁

    我們沒有統計。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陳部長威仁

    沒有統計,因為它很難統計,在那一段時間他……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陳部長威仁

    我們很難去區別他回來的目的是為了要投票還是商務還是什麼。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陳部長威仁

    沒有,我們很難去區別,因為國人回國並不需要寫理由。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陳部長威仁

    沒有。

  1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9. 陳部長威仁

    我不曉得中選會有沒有這樣的統計。

  1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1. 陳部長威仁

    那是僑民。

  1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3. 陳部長威仁

    6個案子。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陳部長威仁

    沒有,都沒有過關。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陳部長威仁

    不是,3次是中央,3次是地方。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陳部長威仁

    是。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陳部長威仁

    其實我在這個委員會曾經發表過個人的看法,降低投票年齡是世界的趨勢,基本上我個人是表示支持,但是這涉及到憲法的層次,你知道憲法修正的提案權是在立法院,不在行政部門。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陳部長威仁

    剛好相反,當時我是贊成。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陳部長威仁

    在這裡接受委員質詢的時候,我曾經表示贊成。

  1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7. 陳部長威仁

    當時我的答復是建議可以調降,但是我們修憲的對口是在行政院由蔡政委來主持,我們會把內政部的意見反映給蔡政委。

  1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9. 陳部長威仁

    是,但是提案權是在……

  1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1. 陳部長威仁

    是,我們會提出意見。

  1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3. 陳部長威仁

    還沒有,它是一種創意,也是新的……

  1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5. 陳部長威仁

    這就是他們提的,包括施明德先生和一些人都曾經在報章雜誌發表過這樣的建議,我們覺得這是一個創新的想法,目前內政部會邀請相關的專家和團體來討論這個選舉制度有什麼地方需要修改,負數票制度也會納入我們的議題裡面來徵求大家的看法。

  1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7. 陳部長威仁

    還沒有。

  1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9. 陳部長威仁

    沒有錯,民眾能不能接受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2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1. 陳部長威仁

    是,謝謝。

  2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3.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認為門檻高了一點。

  2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5. 陳部長威仁

    對。

  2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7. 陳部長威仁

    是。

  2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9. 陳部長威仁

    請指教。

  2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1. 陳部長威仁

    其實我剛才講了,這是見仁見智,為什麼……

  2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3. 陳部長威仁

    如果從國家歷次重要選舉的投票率來看,我覺得並不是太高。

  2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5. 陳部長威仁

    我們的投票率有很多都超過6成。

  2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7. 陳部長威仁

    是,可以接受。

  2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9. 陳部長威仁

    是。

  2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1. 陳部長威仁

    有一些條約是不可以公投的。

  2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3. 陳部長威仁

    不可以。

  2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5. 陳部長威仁

    不是,條約好像不在公投的範圍吧!

  2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7. 陳部長威仁

    其實剛才我們行政院秘書長也說過,沒有一個法令不能修,但是……

  2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9. 陳部長威仁

    這都是可以討論的。

  2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1. 陳部長威仁

    現在有一些法案都已經在立法院了。

  2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3. 陳部長威仁

    如果大家在技術上和信任度上能夠有共識的話,我們覺得電子連署是好的。

  2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5. 陳部長威仁

    基本上我支持往這個方向。

  2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7. 陳部長威仁

    對。

  2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9. 陳部長威仁

    從上午8點到下午4點。

  2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1.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鄭委員之前就有提案,是內政部不肯。

  2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3.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不過大院內政委員會雖然有許多公投法修正版本,但意見尚未整合。

  2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5. 陳部長威仁

    應否修正當然是可以討論的,比如提案門檻、連署門檻及延長連署時間等,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

  2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7. 陳部長威仁

    秘書長已經交代要……

  2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9. 陳部長威仁

    現在尚未有確定的提案時間。

  2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1. 陳部長威仁

    雖然有一個方向,但具體要修正到哪個地步還未有共識,比如是否要針對地方公投還是中央公投的門檻做不同的區別,這也是一種修正。

  2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3. 陳部長威仁

    目前的情形是立法院對這些版本的爭議尚未能整合一致,我認為最重要的應該是大家先取得共識,這樣才能順利修正。

  2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5. 陳部長威仁

    我們會儘量尋求共識。

  2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7.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的作法是先邀請相關團體表示意見,之後會po上網,再從網路上接收來自各方的意見。

  2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9. 陳部長威仁

    沒有。

  2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1. 陳部長威仁

    沒有。

  2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3. 陳部長威仁

    這個方向是對的,但是如何進行還需大家取得共識,因為一旦開始執行,就會有人質疑是否具公正性和是否值得信賴,不過我們會往這個方向努力。

  2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5. 陳部長威仁

    這可以一起來研究。

  2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7. 陳部長威仁

    剛才你提的這個有涉及到行政中立的問題,所以就連署的部分可能需要再討論。

  2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9. 陳部長威仁

    我們覺得可以延長。

  2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1. 陳部長威仁

    這個已經出了我們委員會。

  2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3. 陳部長威仁

    謝謝。

  2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5.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這我們不便表示意見。這個我們在委員會已經通過了。

  2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7. 陳部長威仁

    目前還沒有較具體的。

  2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9. 陳部長威仁

    一個30天、一個20天、一個10天。

  2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1. 陳部長威仁

    這個要大家來討論。

  2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3. 陳部長威仁

    如果覺得要一個月也可以,基本上,要看大家的共識。

  2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5. 陳部長威仁

    基本上,我們不反對,因為是個過程而已,這個沒有問題。

  2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7. 陳部長威仁

    現在不要確定幾天,我們希望可以延長,因為這樣可以讓大家方便。

  2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9. 陳部長威仁

    我是說一個月或多少天是……

  2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1. 陳部長威仁

    說實在的,我並不堅持一定可以只延長……

  2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3. 陳部長威仁

    這個可能要保留一點,因為這會讓民眾有點混淆。

  2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5. 陳部長威仁

    那個也很複雜,我們也認為那很複雜,不是說……

  2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7. 陳部長威仁

    是創新,但是會很複雜。

  2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9. 陳部長威仁

    就民眾來講,一個是要選讓人當選的,另一個是要把人拉下台的,我擔心民眾會非常的confused。

  3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1. 陳部長威仁

    我沒有講正面,創新嘛!

  3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3. 陳部長威仁

    我說創新啊。

  3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5. 陳部長威仁

    是一個新的東西嘛!你這個意見我們也可以納入來討論。

  3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7. 陳部長威仁

    不是,你如果說我沒有表示一點意見……

  3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9. 陳部長威仁

    這個方向我們贊成。

  3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1. 陳部長威仁

    剛才踏出好幾步了。

  3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3.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第一案有一些筆誤之處,應該將「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門檻」修正為「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3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5.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通過啦!沒意見。

  3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7. 李委員俊俋

    你們另外提案,自己寫啦!你們的跟我們又無關。

  3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9. 陳部長威仁

    一個月沒辦法完成,因為還要舉行公聽會,是不是先開完公聽會以後……

  3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1. 陳委員其邁

    一個半月啦!

  322. 李委員俊俋

    一個半月啦!

  3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4. 陳部長威仁

    這樣不可能,還要開公聽會。

  3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6. 陳部長威仁

    六個月,好不好?

  3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8. 李委員俊俋

    不行啦!一個半月啦!

  329. 陳委員其邁

    好啦!國民黨沒有委員反對啦!

  330. 李委員俊俋

    就是這樣啦!國民黨從頭擋到尾!

  3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2. 李委員俊俋

    回歸原案做表決,讓大家知道國民黨是誰在擋嘛!

  3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4. 陳委員其邁

    50天就將近兩個月了,我是很勉強的。

  3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6. 陳委員其邁

    不行。

  3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8. 陳委員其邁

    下會期?下會期就要選舉了。一個半月啦!

  3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0. 陳部長威仁

    不可以。

  3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2. 陳委員其邁

    連要你們送對案,你們都反對,實在是……

  343. 李委員俊俋

    只是要求送對案而已。

  3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5. 陳委員其邁

    沒有啦……

  3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7. 陳委員其邁

    我要表決!

  3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9. 陳委員其邁

    吳委員,如果你保證兩個月後案子送進來之後,程序委員會不會阻擋付委,我就贊成。

  3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1. 陳委員其邁

    可是我們的人數比較少啊!

  3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3. 李委員俊俋

    你們總共擋128次了。

  3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5. 陳部長威仁

    我們還要召開公聽會。

  3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7. 陳委員其邁

    程序委員會不能擋喔!

  3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9. 陳委員其邁

    主席,現在看來,行政院還是採取抗拒修法的態度,對不對?國民黨立委並沒有意見,50天或兩個月,然後在程序委員會不杯葛,他們也贊成,但現在行政院還在杯葛、還在阻礙修法。秘書長剛剛自己講,當時在行政院作成決議,門檻不降低,幕僚幾個找一找,就作決定了,對不對?怎麼現在還在聽馬前主席的意見,而公投法的門檻不能改?

  360. 李委員俊俋

    如果兩個月不接受,那就表決。

  361. 陳委員其邁

    行政院就是被「看破跤手」。你們到現在還在護航,執意不降。

  3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3. 陳委員其邁

    留下歷史紀錄。

  3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5. 李委員俊俋

    不會出不來。

  366. 陳部長威仁

    連公聽會都沒辦法辦。

  3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8. 李委員俊俋

    你不接受兩個月,我們就表決啦!

  3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0. 陳委員其邁

    我們要拍照。

  3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2. 陳委員其邁

    表決要拍照。

  3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4. 陳委員其邁

    國民黨的意見到底是什麼?

  3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6. 李委員俊俋

    不可以。

  3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8. 陳委員其邁

    不可以。

  379. 李委員俊俋

    表決嘛!

  3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1. 陳委員其邁

    我們要拍照。

  382. 李委員俊俋

    全部拍照。

  3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4. 陳委員其邁

    這個一定要審,照你們的時間,這個會期會審不到,差別僅在於此。

  3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6. 陳委員其邁

    70天是到什麼時候?

  3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8.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有。

  389.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將「內政部」改為「行政院」,然後「3個月」改為「1個月」。

  3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1.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並改為1個月。

  3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3.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陳其邁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陳其邁

    (在席位上)不然就表決。

  2. 陳其邁

    (在席位上)內政部怎麼送行政院?

  3. 陳其邁

    (在席位上)是主席比較大。

  4. 陳其邁

    (在席位上)反對。

  5. 陳其邁

    (在席位上)本席對於時間也有意見。

  6. 陳其邁

    (在席位上)本席對時間有意見。

  7. 陳其邁

    (在席位上)用修正意見進行表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其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