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美女於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應將民國34年至80年間因黨國不分而登記在黨名下、本應屬於國家的財產還給國家,因為依憲法中華民國的財產應屬於全體人民。「我們必須將民國34年至80年間應屬於國家的財產卻因黨國不分以致登記在黨名義下的財產還給國家,因為依照憲法,中華民國的財產應屬於中華民國全體人民。」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不當黨產具歷史因素、屬黨國不分時期的產物,應制定特別法另行處理,不應與規範所有政黨遊戲規則的政黨法混為一談。「所以我們希望有關不當黨產部分應另外立法,不應與訂定政黨遊戲規則的政黨法混為一談。」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不當黨產處理看似針對某一特定政黨,是因該時期只有中國國民黨一黨,並非清算鬥爭或藍綠對立,而是清理歷史共業、還原真相以促成和解與團結。「之所以看起來好像針對某一特定政黨,係因該時期只有一個政黨─中國國民黨,所以這並無關什麼清算鬥爭、藍綠對立等,純粹只是清理當時造成的歷史共業而已,我們今天只是還原真相,這樣才是真相的和解,因為沒有真相就不會有和解,沒有和解就不會有團結」

發言紀錄

  1. 尤委員美女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今天舉辦政黨法公聽會,各位學者專家紛紛提出不同的見解,法務部提到是要將不當黨產部分規定在政黨法中抑或應分別立法的問題,本席認為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在於過去因為沒有政黨法,所以大家對政黨該有怎麼樣的遊戲規則都不清楚,因此政黨法要規範的是政黨的遊戲規則,對象是所有政黨。至於不當黨產則是歷史產物,且並非針對某一政黨,而是指中華民國於民國34年退居臺灣,國民政府來台接收了日本政府占領臺灣的財產,一直到民國80年解嚴廢止動員戡亂時期懲治叛亂條例,此期間一直處於黨國不分的情況,所以這些應該屬於中華民國的財產很多都以黨的名義登記,且因處於戒嚴時期,是以黨來領導國家,導致很多事情毋須經過法律,只要透過黨意就可以處分一些財產或沒收一些土地等,因此,值此進入真正法制國家時,我們必須將民國34年至80年間應屬於國家的財產卻因黨國不分以致登記在黨名義下的財產還給國家,因為依照憲法,中華民國的財產應屬於中華民國全體人民。因此對於如何處理這些具歷史因素、黨國不分時期的財產,應制定一個特別法規定之,之所以看起來好像針對某一特定政黨,係因該時期只有一個政黨─中國國民黨,所以這並無關什麼清算鬥爭、藍綠對立等,純粹只是清理當時造成的歷史共業而已,我們今天只是還原真相,這樣才是真相的和解,因為沒有真相就不會有和解,沒有和解就不會有團結,今天我們已經走到該誠實面對這段歷史的時候,希望大家能以比較包容的心態,共同面對這段歷史,把真相還原。所以我們希望有關不當黨產部分應另外立法,不應與訂定政黨遊戲規則的政黨法混為一談。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尤美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