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若終極目標是降低工時,休假日就不應給加班費,只有不給加班費才沒有勞工願意出勤,給越多錢只會讓大家越想加班,對降低工時沒有幫助。「因為只有不給加班費的情況下,才會沒有勞工願意出勤,這個邏輯是成立的,如果今天給越多錢,那大家是不是越希望去加班?對於你們要降低工時這件事情是沒有任何幫助的。」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認為降低工時應站在解決少子化、家庭問題及年輕人與勞工困境的更高層次思考,而不應只短視地解決休假不一致、全國休假一致的問題。「如果政府是要解決年輕人的困境、解決勞工的困境,那麼你們的層次必須再往上拉一點,而不是現在一直在解決休假不一致的這個問題。」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休息日出勤加班理應比平常加班拿得更多,修法所訂1.33、1.66費率只是補足過去未給的部分,不算是進步,不應視為天大恩惠。「休息日出來加班,他們理應比平常加班時要拿得更多。所以今天做的這個修法,不論是1.33、1.66,這都只是應該的,過去沒有給的,現在把它補足了,這只是應該做的事,何來進步之有?」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本次修法本末倒置,認為若目標是縮短工時、避免勞工過勞,就不應因現有問題而調整政策,而應依照縮短工時的政策方向去解決實際困難。「如果我們是要縮短工時、避免勞工過勞,那我覺得我們有點本末倒置,為什麼?我要說為什麼,今天我們為什麼是因為現有的問題而去調整我們的政策,而不是依照我們的政策方向去解決實際遇到的困難。」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若以兩倍、三倍加班費來換降低工時,難以真正降低工時。「如果這個降低工時是用錢去換的,兩倍、三倍,我相信這個要降低工時是有困難的。」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主張這7天國定假日存廢不是全留或全砍的零與一問題,要求政府站在勞工角度妥善處理。「今天不是這7天要不要全留或是全砍,而是我們的政府要如何站在勞工的角度妥善地處理這個問題」發言紀錄
- 洪委員慈庸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其實這個議題,我們已經多次在委員會討論,我相信不論是今天勞工朋友所提出來的意見或是委員的意見,勞動部這邊也都聽到了,我相信你們都有聽了,但是有沒有聽進去,我不曉得。但是我今天在這邊聽了一個早上,在我聽了之後,我有幾點還是要再提醒勞動部,因為明天要審這樣的法案,我不曉得你們有沒有聽進去,所以我在這邊再一次提醒。我早上聽了之後,有一個很深的感受,我們今天做這件事情、做這個修法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我們的政策方向到底是什麼?如果我們是要縮短工時、避免勞工過勞,那我覺得我們有點本末倒置,為什麼?我要說為什麼,今天我們為什麼是因為現有的問題而去調整我們的政策,而不是依照我們的政策方向去解決實際遇到的困難。不曉得勞動部部長跟司長是否聽得懂我說的這一句話?如果我們的目標就是要解決這個國家、這個社會勞動工時過長的問題,我們就不應該先去考量所有民間或是資方提出來的這些問題,然後才來改變我們的決策及作法,譬如用加班費去調整等等。我覺得這個方向,我們現在做的事情是有很大很大的問題,我今天早上聽下來,我真的覺得我們現在因為民間所提出來的這些問題,所以我們沒有去貫徹我們的政策方向,這是我要先提出來的。
早上與談的人有提到降低工時這個問題是我們要解決這個國家、社會的問題,現在少子化,家庭問題其實不斷產生,為什麼我們今天要降低工時?勞動部有沒有站在更上位的角度去看待這件事情?還是我們今天只是要解決休假不一致的這個問題?這是一個我覺得很重要的點。如果我們今天要解決的是社會、國家的問題,那我覺得你們應該要想得更廣一點,而不是這個說帖拿出來就是「我們要縮短工時,全國休假一致」,我覺得這個太過於短視了。如果政府是要解決年輕人的困境、解決勞工的困境,那麼你們的層次必須再往上拉一點,而不是現在一直在解決休假不一致的這個問題。
再來,我要講的是今天為什麼勞工朋友會有這麼大的反彈?這問題來自於今天我們在談的是整體的勞動條件,我們要爭取勞動條件已經很不容易了,但是今天我們卻在做降低他們勞動條件的一件事情,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的勞工朋友對於這件事情這麼不滿,他們要用自己的身體來做一個抗爭,所以這個問題是因為勞動條件的問題,而不是今天給他們休幾天假或是不休幾天假,核心背後的價值在於他們的勞動條件,他們期待新政府上台之後會給他們更好的勞動條件,但是他們發現並沒有,他們認為以前這個承諾被背棄了,所以他們所在乎的是這件事情。
再來是今天早上丁穩勝律師有提到一件事情,我覺得如果今天勞動部這個政策的終極目標是要降低工時,那丁律師講了一句話,我覺得印象滿深刻的,丁律師說「休假日就不要給加班費」,這件事情才有辦法根本去解決加班的問題以及時數過長的問題。我不曉得部長早上有沒有聽到這件事情,因為只有不給加班費的情況下,才會沒有勞工願意出勤,這個邏輯是成立的,如果今天給越多錢,那大家是不是越希望去加班?對於你們要降低工時這件事情是沒有任何幫助的。如果這個政策未來真的實施了,我們可以之後再用數據來檢討這件事情是不是成立的,如果這個降低工時是用錢去換的,兩倍、三倍,我相信這個要降低工時是有困難的。
再來,你們一直宣稱這個修法是進步的,但是早上的論述,我不曉得部長懂不懂?休息日出來加班,他們理應比平常加班時要拿得更多。所以今天做的這個修法,不論是1.33、1.66,這都只是應該的,過去沒有給的,現在把它補足了,這只是應該做的事,何來進步之有?不要把過去政府沒有做到的事情,你們現在給了就認為是天大的恩惠,這是我要另外講的。
其實,本席來自基層,在我的選區裡也有很多中小企業,所以部長聽到的聲音我也都聽到了,很多中小企業主告訴我,他們也生存得很辛苦,這點我能感同身受也能理解,但是我覺得,今天我們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真的不是0與1的問題,就如同前天(禮拜一)我在委員會上的質詢,今天不是這7天要不要全留或是全砍,而是我們的政府要如何站在勞工的角度妥善地處理這個問題,然而到目前為止,我們看不到勞動部展現願意再更積極地與勞工朋友相談的態度。
這16年來,其實要大規模地減低工時或休假政策要大規模地調整是非常困難的,勞工朋友等了16年卻等到這樣的結果,相信很多為勞工權益付出的朋友,都會覺得很失望,因為不知道還要再等多久才會再遇上比較大的調整、政府才會再釋出更多的善意。對於今天的這個問題,還是請部長好好地思考早上大家提出的論點,我覺得很多論點都很值得參考,我也希望明天在法條的討論上,你們能就禮拜一所有委員提出來的問題,諸如特休假的問題,提出確切的做法,以真正地保障勞工。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洪慈庸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