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潔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親民黨親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為顧及勞工權益、讓勞工充分休息,應明定二例假。「親民黨覺得,如果要顧及勞工的權益,讓勞工可以充分休息,還是要明定二例假,這是我們的立場」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反對刪減7天國定假日,主張維持現行勞基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親民黨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的態度非常明確,我們堅決反對砍7天國定假日」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要求依產業別提出完整配套及更具體規劃,以加強保障部分工時勞工等群體的特休權益。「因為本席想知道你們要如何加強保障這四成的學生、年輕人、二成二的家庭主婦這部分勞工的權益,我還是覺得你們要依產業別提出完整配套及更具體的規劃。」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以價制量是空話且對勞工朋友一點說服力都沒有,要求提出更有說服力的做法。「我覺得以價制量是空話,而且對勞工朋友一點說服力都沒有。」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要求行政院提出修正動議或草案,表明加班費未來有調整空間。「行政院如果真的有guts,就去做一個修正動議或草案,表示未來有調整的空間」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以特休假彌補砍7天假的方式,無法因應勞工換公司後年資重算且未滿一年無特休的情形來降低年總工時。「他是沒有兩例假,且同時被砍了7天假,到時候要如何用你們所謂的特休假來降低其年總工時?」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政院版的一休一例無法達到以價制量的效果,因為只是回歸目前民間另付1.5倍的現狀,勞方不會多領加班費、資方也不會多付出成本。「我們認為政院版的一休一例無法達到所謂「以價制量」的效果」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怡潔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要抗議一下,從頭到尾我們不斷在強調柯總召從來沒有說過親民黨有意見、有版本,每次講,每次柯總召都忘記,就唯獨我們講的時候,柯總召不在,這個時候柯總召跑去哪裡?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陳委員怡潔

    這個要正視啊!要正視,對不對?

  4. 請教部長,我的聲音應該比黃國昌好聽一點,所以等一下如果我們能夠互相交換意見的時候,我們還是聽聽部長的意見。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陳委員怡潔

    昨天的公聽會,包括之前勞動部不斷在解釋,其實都是在強調政院版的草案就是增加休息日的加班費,可以達到「以價制量」的目的,這是你們不斷在強調的說法。

  7.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柯總召回來了!

  8. 陳委員怡潔

    柯總召,你這樣不對啦!我剛才坐在陳宜民後面,你一直說國民黨、時代力量都可以講,我就想等你說親民黨……

  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 陳委員怡潔

    沒有!我們才沒有跟你同一國,「賣尬我們相害」。

  11. 勞動部一直都在談「以價制量」這部分。雖然就像柯總召所說的,我們不能把公聽會中大家的發言當成Bible去拜讀,但不論是支持一休一例或是反對一休一例的人,他們都批判一種現象,就是工作日加班是正常的工作結束後繼續留在原來的工作職場,但是所謂的休息日加班,先不論是否是六、日,勞工可能要特別早起或者付出相對的交通成本去上班,而領的加班費有可能還比工作日加班領得少。相對的,不論是勞方或資方,一直無法取得平衡點,因為資方可能認為找不到人來上班,勞方則可能認為另外獲得1.5倍的加班費與自己的付出相比是不夠的。

  12. 不論正反雙方的意見如何,就依據勞動部統計處之前的調查,以2015年為例,全體受僱者仍然每週工作6天的有15.8%,服務業有18.18%,高於製造業的9.29%。服務業中的零售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包括大眾捷運運輸業、公共汽車客運業等等,這些都算比較基層的勞動者,每週工作6天的人都還在兩成以上,其中綜合商品零售業每週工作5天的比例甚至只有12.94%,也是所有行業別中最低的。面對勞動部剛剛所說的狀況以及勞動部統計處做出來的調查,我們認為政院版的一休一例無法達到所謂「以價制量」的效果,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對我們而言,行政院的草案不過就是回歸到目前民間的現狀而已,現在的作法就是另外再付1.5倍,行政院版的草案只是誠實地敘述回歸到現在的狀況,所以如果照這個狀況去實施,勞方並不會因此而多領一些加班費,資方也不會因為這樣而多付出一些成本,在這樣的邏輯之下,如何達到以價制量?我剛剛聽到你說邱俊彥委員說可以用2.5倍來算,勞工聯盟也有說到2倍,當然有很多說法,2倍到2.5倍的說法都有,不論是從1.5倍增加到2倍、2.5倍,對資方來說都是成本的增加,成本增加之後才有可能貫徹硬性規定,不讓勞工在週六、週日加班,有些勞工才可以得到休息。如果是這樣,未來有沒有可能加班費調整到2倍、2.3倍,甚至到2.5倍?我要強調的是,現在行政院的草案其實就是回歸到現狀而已,如果真的要回到以價制量,就不斷用這樣的說法,資方相對地增加成本,勞方也相對地提高相關的誘因,就像部長剛剛一直說的,有些人有可能就是想加班,想多賺一點,我們不可以剝奪他們想加班的權利,有些聲音是這樣子,有沒有可能朝這個方向去調整?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陳委員怡潔

    沒有,我所謂的現狀是,譬如說,加班要另外給付1.5倍薪水,現在的算法基本上就是這樣,如果要以價制量,簡易來說,資方要增加成本,勞方要有更多誘因,如果行政院真的要這麼有guts,有沒有可能直接從1.5倍調到2倍或2.5倍?會不會朝這個方向去努力或落實?這就是我想請教你的。

  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 陳委員怡潔

    但是因為現在大家對休息日這個部分還是有廣泛的解釋,所以應該很清楚地說現在一般……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陳委員怡潔

    不是,現在勞工認為週六、日去上班可能有多付的成本,本來就不應該,但是不同的產業都有不同的樣態,到底有沒有更簡易的辦法?譬如說,如果我是很基層的勞工,到底有沒有辦法知道以後加班薪水不是只有1.5倍,有沒有一個很明確的辦法?說真的,對勞工朋友來說,要讓他們用程式來計算有多少錢,是不可能的。回歸到現狀,讓勞工清楚知道加班就可以領到2.5倍的薪水,有沒有可能朝向這樣比較明確的方向去走?但是部長剛剛提到有可能到2.7倍,可是這對於勞工朋友來說,都太過於複雜,所以簡易來說,經過今天的實質審查,勞工朋友可以知道以後加班費可以不只1.5倍,可以變成2倍、2.5倍,有沒有這個可能?既然要以價制量,既然行政院不斷強調這一點,有沒有辦法落實,而讓勞工朋友可以清楚看得到政府也是在替他們著想?我同意不同的樣態、不同的產業都有不同的需求,這一點我們是認同的,但是如果你可以體會勞工朋友的心態,有沒有辦法給勞工朋友安心感?

  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 陳委員怡潔

    都有可以對話的空間,都有調整的空間。

  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 陳委員怡潔

    因為你那個是乘以不同的基數去算的。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陳委員怡潔

    對,我講的就是這個,但我就是不斷在強調,勞工朋友會認為他們已經付出相對的人力,或犧牲假日,他們不希望維持加班費只有1.5倍,其實我很開心,部長有說未來有調整的空間,但是我想看到行政院的行動,行政院如果真的有guts,就去做一個修正動議或草案,表示未來有調整的空間,這樣對勞工朋友來說是比較實在的說法,不然勞工朋友不知道什麼叫以價制量,實施這種方法,資方沒有損失,勞方也沒有得到更多的實質利益。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陳委員怡潔

    部長,幾場公聽會下來,我們不該站在這裡用你這樣的態度跟勞工朋友對話,而是應該去學習傾聽勞工的聲音,不論到最後如何修正,都無法替代砍假的事實,你也沒有辦法說用砍假來換什麼,其實很多東西都必須說明清楚。既然依現狀和產業差別在加班費的部分有調整的空間,我們希望部長有肩膀,但是我真的看不到什麼叫做以價制量,所以我要重申,我覺得以價制量是空話,而且對勞工朋友一點說服力都沒有。唯有親民黨從頭到尾沒有繞來繞去,親民黨覺得,如果要顧及勞工的權益,讓勞工可以充分休息,還是要明定二例假,這是我們的立場,我也希望總召關心我們一下,我相信我們是用比較理性的說法探討這個問題,不管是你們提供的報告也好,還是你們試圖用以價制量的方式來說服我們,說真的,我們看不到對未來的勞工實質權益有什麼是加分的。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陳委員怡潔

    如果你要軟著力的話……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陳委員怡潔

    這就是我要跟你探討的,如果你真的是要著重現階段,然後你要軟著力,就可以像陳宜民講的直接實施,如果你覺得直接實施不好,你可以從加班費去調整,如果有guts的話,你今天也可以直接作決議。如果你未來會朝這樣的方向實施,那我希望今天實質審查的時候,我們就看得到行政院對於勞工朋友的照顧及期待。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陳委員怡潔

    所以我說以價制量這種做法沒有辦法說服勞工朋友,請你提供更有說服力的做法。我想強調的是我們的立場從來沒有改變,因為你沒有任何樣態可以說服我們,改變我們的立場。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王委員育敏

    因為行政院團隊曾說過:特休假是一個配套的措施,惟勞動部至今根本沒有送出來有關特休假的修正案,剛才已經承認這一點,顯示當初部長在提一例一休的時候,根本沒有做與特休假連動的思維,也就是說,你當初壓根就沒想到要把一例一休跟特休假綁在一起審,如果不是這樣,就請部長提出你們的版本!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王委員育敏

    對!事實很清楚,民進黨現在就是要幫蔡英文總統解套才對外說:我們有特休假版本,所以,我們補償的版本就是特休假;現在我們就不為難勞動部部長,因為勞動部當初送出來的一例一休版本,並沒有想跟特休假搭配,這完全是蔡英文總統自己拍板定案,她為了安撫年輕朋友才轉彎說,即使砍了七天的國定假日,我們還是可以從特休假的部分作為彌補,但事實上,即使蔡英文總統這樣說,年青朋友還是沒有買單,因為他們會經常換工作,到時候如何將特休假補給年輕朋友每年被砍掉的七天國定假日?我們認為這完全是做不到的事情,所以,我們也不用苛責郭部長了!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王委員育敏

    現在郭部長既然希望一起討論,你就不能怪剛才有委員質詢你:勞動部對此次修法總該有個立場;但事實上,你的立場又說不清楚,所以,你就說尊重委員的討論,你沒有立場。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王委員育敏

    我們一再強調:行政部門對這次勞基法修法總該要有個立場吧!如果你們現在贊成把特休假拿來一起討論,就請你們呼籲蔡英文總統也要以這樣的立場來面對,總而言之,行政部門對這次勞基法修法不能沒有立場,也不可以沒有說清楚。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王委員育敏

    請各位看看,這就是行政部門的立場!如果這就是郭部長的答案,相信在座各位委員都沒有辦法接受,請行政部門一定要有肩膀,而且要有清楚的立場,現在我們即將進入法條的審查,行政部門怎麼能沒有你們的立場?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陳委員怡潔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親民黨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的態度非常明確,我們堅決反對砍7天國定假日,部長非常專業,我想請教部長幾個問題,這次修正勞基法,最主要的目的是降低勞工的年總工時,希望不要有過勞或其他現象發生,勞工過勞、猝死的案例在科技業、資訊業屢見不鮮,科技產業的基層工程師、勞工在全國勞工中占多少比率?有沒有這樣的資料?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陳委員怡潔

    早已實施週休二日的產業有多少?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陳委員怡潔

    在全國勞工中,科技產業的基層工程師和勞工到底占多少比率,請你們提供資料給本席,因為台積電工會代表在昨天的公聽會表示,砍7天假對科技業的勞工影響很大,他說:2015年還是雙週84工時的時候,很多IC設計研發工程師就是週一到週四上班8.5小時,週五上班8小時,每個禮拜工作42小時,也就是說,IC設計研發工程師早就有週休二日,和其他勞工比,科技產業的勞工相對比較強勢,姑且不論週一到週五有沒有合法或不合法超時工作現象,公司還是給勞工休19天的國定假日,就算12月25日要加班,他們還可以選擇另外一天彈性休假,但一定要給19天,至於總額彈性假日部分,就看勞工怎麼安排,今年縮短工時之後,雖然勞工週一到週四的表定工時減少半個小時,但研發工程師平日普遍要加班,就像我剛才提到的,合法的也好,不合法的也好,其實是責任制,縮短工時半小時對這些人來講已經沒有意義了,因為不論超時工作多久,即使你給我加班費,就是要把工作做完。政府一直喊要砍七天國定假日,對他們來說就是砍了我7天假,未來勞工不能再說我這19天有7天可以彈性選休,所以對他們來說實際上是有影響的。台灣電子電機產業工會2015年也作過調查,部長當時還是次長,國民黨執政時期一剛開始就說要砍7天假,導致2015年原本有彈性休假的公司當中有28%的公司直接取消彈性休假,有12%的公司減少彈性休假的天數,後來因為政策都不明朗,所以又恢復原來的制度,就是19天中勞工還是可以選擇彈性休假;2016年行政院版確定要砍7天假的時候,到現在為止已有42%的公司沒有彈性休假,16%的公司彈性休假減少,所以一旦確定砍7天假,這些IC設計公司的研發工程師,當然不是只有研發部門,包括基層勞工等等,這些彈性休假對他們來說,實質上是真的會再減少的。就像我剛剛所說的,這些研發工程師週一到週五每天上班的時數不會改變,即使是合法的,所以你說19天國定假日減掉7天對他們有沒有影響?對他們來說是有實質上很強烈的影響。

  49. 為什麼一開始我就問你,到底這個產業的勞工在全國勞工的占比有多少?是因為當時你們報告說如果真的砍7天,只損害了4%勞工的權益。我現在舉這個產業為例是想告訴部長,其實真的有差嘛!目前行政院的草案最主要的目的是要降低勞工的年總工時,但其實並不會降低科技業工程師的工時,就像我剛開始所講的,從週一到週五,不管是違法的加班還是合法的加班,對勞工來講都是固定模式,即使公司給他們加班費也沒有影響,但是如果從19天國定假日中扣除7天,對他是實質上有影響,而且對勞工的年總工時有影響,一旦砍了這7天假,其實就是損害了勞工現有的權益。請問部長,依據你們所作的調查,真的只有差這4%嗎?我覺得這應該更全面的去探討,當然不同產業有不同面向,但是我們堅持的立場非常明確,你不可以用這樣的方式說早就週休二日了,我今天砍7天假一點差別都沒有,對於這一點,我們是不予認同的。所以,我們認為應該維持現行的第三十七條,目前你們的草案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但是母法已經修正了,之後你們就可以去修正勞基法的施行細則,這對勞工的年總工時有很大的影響。

  50. 對於以上我提出的幾個建議和所要的數據,麻煩部長提供給我。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陳委員怡潔

    這非常重要,因為是勞動部說你們自己的調查顯示只有影響到4%的勞工,但是我認為根本不可能只有4%,說話要負責,事實上很多數據都顯示不可能只有4%,你們這樣實在很難看!有沒有辦法說服勞工?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陳委員怡潔

    所以我希望看你們的母體樣本數是來自哪些產業嘛!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陳委員怡潔

    但是就像我講的,這些IC產業其實在勞資雙方的平衡上已算強勢了,而且公司其實會擔心被罰或受到其他懲處,因此會實施政府的規定,所以,即使勞工週一到週五不斷的在加班,但是19天假是公司一定要給的,如果我們今天修法的目的是為了要降低勞工的年總工時,那其實就影響到勞工權益了,所以,這不能看資方如何調整。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陳委員怡潔

    當然全國人民放假要如何一致……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陳委員怡潔

    不同的產業有不同的樣態,部長應全面的去考量。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陳委員怡潔

    麻煩你把剛剛我問的資料給我,因為真的沒有辦法說服勞工,我再次強調我們的立場,就是拒砍7天假。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多一天很奇怪,勞動節……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先表決啦。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好。剛剛民進黨籍的委員,包括柯總召和勞動部都提到,全國放假要一致。本席贊成,全國放假當然要一致啊!全國放假一致,我們可以有2種作法,一是讓全國在這7天國定假日恢復放假,讓公務人員也一起休。這也是一種作法,為什麼連提都不敢提呢?如果講全國放假一致,你們應該據實以告,說有2種作法。但是讓公務人員再放假,不在你們的考量之內,所以你們否定了這個方案。這才是個客觀的評估嘛。所以你們選擇的是,只好讓勞工的這7天假砍掉之後,再跟公務人員一致。本席認為,勞動部應該要做這樣的評估報告。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先表決。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對,記名。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主席幫我簽一下……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總召都走了……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是第三十七條,改一下啦。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改成第三十七條。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不夠,快點來簽……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你不願意表態?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那就記名,有什麼關係?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我們舉手說,一個一個唱名,可以吧?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都在啊!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民進黨加1位連署就夠了嘛,敢就簽,主席簽啊!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那就是不敢啊。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陳委員怡潔

    (在席位上)我們也有提。

  97.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我們也有提。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現在第三十七條包括修正動議,總共有幾個版本?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王委員育敏

    加上行政院提案,一共7個,對不對?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王委員育敏

    7個分別表決,大家就是很清楚的表態。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王委員育敏

    可以啊,繼續協商啊。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一個案、一個案的主體不一樣,怎麼表決?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好。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沒有,還有蔣萬安的版本,要讓我們表決一下吧。那7個版本都表決啦。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蔣萬安的版本要表決,可以嗎?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一案一案表決完就送朝野協商。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們剛剛的意思跟你宣告的不一樣,因為現在總共有7個案子在委員會,我們的要求是說,先記名表決,表決完之後,大家朝野協商認為還是要送出去朝野協商,這個我們沒有意見,還是可以送出去,但是程序的處理,我們希望……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我們尊重啦!要一案一案,是不是?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你宣讀錯了吧,我們提案的是這個嗎?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把我們的補簽上去。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你要宣告那是什麼案子,就是針對行政院……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前面主體的時候講了贊成或反對,針對第三十七條……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不是啦!應該是說剛才有委員提案,針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行政院所提版本案……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王委員育敏

    反對!反對行政院第三十七條的修正。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對呀,隨便你宣告,併案送協商也可以。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王委員育敏

    (在席位上)朝野協商可以再提。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提案的日期是105年6月29日送案,隨後就進入委員會,這個提案跟這次討論一例一休砍7天國定假日沒有任何一點關係。當本席提出這個案子時,完全是基於看到現行規定的不合理,我國跟國際勞工組織的規定有差距,現在勞工要任職滿一年才有特休假,當時我提出來的案子就是希望與國際接軌,任職滿半年應該就有特休假。當初我有很大的善意,就是不要自己隨便決定天數,我願意授權讓主管機關好好地研議,以一個完整的細則來規範,到底願意給勞工多少特休假,可以一併檢討與處理。在此我一定要澄清及說明,當我提這個案子時,跟現在審查的一例一休及砍7天國定假日沒有任何一點關係,我很早就提出了!當初我提案的本意是要脫勾處理,但是今天民進黨要把它整個併案處理,並說特休假的版本是為了彌補砍掉勞工的7天假。我在此要請問,到底民進黨的立場出來了嗎?勞動部的立場出來了嗎?如果沒有,今天的討論恐怕不會有任何結論,因為每個委員的版本都不一樣!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王委員育敏

    目前為止,部長心中還無定見,也不知道支持哪個版本,以及你代表行政院的立場還不清楚,是這樣嗎?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王委員育敏

    你只要評論目前攤開來的這些版本,譬如你們傾向支持半年開始休特休,而現在各委員的版本是兩天、三天等等都有,你們支持幾天?這樣就是你們基本的想法,不必有法律條文!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王委員育敏

    半年開始休,你是支持的嘛!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王委員育敏

    你支持早一點是支持幾天,可不可以早一點的時候天數就進來?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王委員育敏

    我不知道以下要怎麼審,有沒有審查,還是應該問民進黨黨團的意見?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王委員育敏

    柯總召可不可以上備詢台?我覺得答案應該在你身上,不是在部長身上。如果是這樣子,大家不要浪費時間,大家的版本也都攤出來,如果今天是不會有答案的,就明白告訴大家吧!不要讓大家抱一個希望,以為我們待會兒的討論可能會討論出一個結果,結果你們心中的底盤是今天不可能有結果,這樣大家一直講講到半夜12點鐘也沒有用啊!就講白好不好?是不是柯總召來回應一下?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陳委員怡潔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部長,我剛剛如果沒有聽錯的話,你在回答王育敏委員的時候說,你現在還不確定要用特休假來彌補砍7天假的部分,是這樣嗎?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陳委員怡潔

    我只想瞭解,雖然你今天沒有提出版本,但是之後一定會有相對應的版本嗎?應該會有你們自己的版本嘛!照理說,指導棋也下了,蔡英文總統的話也講了,所以照理說應該會有,大家都認為,就像你講的,未來你會用特休假的部分去補所謂砍7天假的部分。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陳委員怡潔

    所以,基本上應該是有相對應的版本,只是拿出來的時候未到。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陳委員怡潔

    因為勞工的image都是這樣嘛,所以,我現在站在勞工的角度來問你,我的image就是你今天說要砍我7天假,但你要用特休假來彌補我的7天假。如果是這樣的前提,我們才有繼續討論的空間。回到第三十八條的修正內容,某一個勞工在一個公司的年資越高,特休假也越多,但換了一…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陳怡潔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陳怡潔

    因為勞工的image都是這樣嘛,所以,我現在站在勞工的角度來問你,我的image就是你今天說要砍我7天假,但你要用特休假來彌補我的7天假。如果是這樣的前提,我們才有繼續討論的空間。回到第三十八條的修正內容,某一個勞工在一個公司的年資越高,特休假也越多,但換了一家公司之後,年資可能就要重算,請問部長,以現在社會氛圍或社會的工作流動率而言,一個在社會上工作十餘年勞保年資的勞工,一旦換了一家公司,但年資未滿一年,依照你們現在推動的方式,他是沒有兩例假,且同時被砍了7天假,到時候要如何用你們所謂的特休假來降低其年總工時?這就是我們不斷在討論的,你們修法的目的不就是要降低勞工的年總工時,如果用特休假的方式,如何來降低年總工時?

  2. 陳怡潔

    年資要重計。

  3. 陳怡潔

    我是說產業的型態或配套措施還是要完備,……

  4. 陳怡潔

    因為現在年輕人也比較少在同一家公司待十幾年,可能有一年多的年資後就又換另外一個環境。

  5. 陳怡潔

    對啊!如果真的要實施這部分,你的配套措施、產業類別要怎麼處理,應該要相對完善。

  6. 陳怡潔

    此外,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年資滿1年就應享有7天的有薪特休假。而時薪制的勞工依平均每週上班時數占正職勞工時數的比率,依法也要給予有薪的特休假。

  7. 陳怡潔

    所以部分工時者與全時勞工都適用勞基法吧?雇主是否也應該給予一樣的權利與福利?

  8. 陳怡潔

    依據勞動部今年4月28日到社環委員會報告時,有高達58%的部分工時勞工是沒有特休假的,臺灣目前部分工時勞工已達40萬人,學生、年輕人占了四成,家庭主婦(夫)占22%,勞動部於去年對僱用時薪制的勞工較多的行業例如旅館業、餐飲業、加油業、批發零售等發動專案勞檢,違法比率將近三成,算是很高的,總計罰鍰是5,741萬元,其中因為沒有給加班費、例假日或特休假工資的情形最多,請問部長,勞動部今年4月報告這種狀況到現在,時薪制勞工的勞動處境與條件到底有沒有改善?

  9. 陳怡潔

    當時陳雄文前部長在答詢時是要研擬服務業專章,因為服務業就像星巴客、麥當勞等多是採時薪制,這部分都是以學生、part time性質居多,我想瞭解一下現在的進度。

  10. 陳怡潔

    你認為有沒有……

  11. 陳怡潔

    所以會依據報告再決定?

  12. 陳怡潔

    當時一直在講服務業的部分,……

  13. 陳怡潔

    所以我想瞭解一下。

  14. 陳怡潔

    好。最快下個月就可以知道到底會不會制定專章。

  15. 陳怡潔

    因為本席想知道你們要如何加強保障這四成的學生、年輕人、二成二的家庭主婦這部分勞工的權益,我還是覺得你們要依產業別提出完整配套及更具體的規劃。

  16. 陳怡潔

    親民黨的立場是拒砍7天假,基本上就不會有特休假這個議題,我們的立場已經在這裡表達得很清楚,本席一開始質詢就問你們到底有沒有相對備案或版本,如果有的話,針對本席以上所提的幾個面向,希望你們能夠有全面性的配置與措施。

  17. 陳怡潔

    (在席位上)我們有自己的文字。

  18. 陳怡潔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基本上針對第七十四條,我們比較堅持的部分是,除了主管機關對檢舉人的身分資料要嚴守秘密之外,公務員如果有洩密的情事,也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跟行政責任。

  19. 陳怡潔

    我們比較堅持的另外一點是,我們另加上「主管機關受理檢舉案件之管轄處理期間保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我們比較希望在勞基法的架構之下能明確地訂定此一法規命令,在母法上已經授權,請你們在法規命令上予以訂定清楚,這部分我覺得是可以接受的,懇請大家支持。

  20. 陳怡潔

    (在席位上)對,公務人員……

  21. 陳怡潔

    (在席位上)公務人員應該要保密,洩密……

  22. 陳怡潔

    (在席位上)我們希望的是在勞基法底下明訂,沒關係,送協商啦。

  23. 陳怡潔

    (在席位上)如果吹哨條款的第七十八條保留,送朝野協商,那第七十九條就沒有必要再討論了,也是要送朝野協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怡潔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