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以特休假彌補砍7天假的方式,無法因應勞工換公司後年資重算且未滿一年無特休的情形來降低年總工時。

親民黨陳怡潔・親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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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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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始版本質疑以特休假彌補砍7天假的方式,無法因應勞工換公司後年資重算且未滿一年無特休的情形來降低年總工時。(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
  2. AI 審核・發布質疑以特休假彌補砍7天假的方式,無法因應勞工換公司後年資重算且未滿一年無特休的情形來降低年總工時。理由:主張是以特休無法涵蓋換公司年資重算者為由,質疑刪減七天國定假日,爭點屬國定假日存廢,應改歸國定假日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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