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及監理委員會委員人數過多且組織落伍,主張應讓基金管理專業化、減少委員人數,並可參照僅7名委員的私校退休金管理,要求考試院檢討基金管理條例及兩個組織條例並送到立法院。「我的建議是這樣,其實應該讓它專業化,而且委員的人數應該減少,20位上下的委員都太多了,沒有必要。你們可以參照私校退休金的管理,他們的委員只有7個人,績效並不會比你們差,而且看起來大部分都比你們好,所以我們的要求是這樣:請考試院在3個月內檢討基金管理條例和2個組織條例,送到立法院來,如果3個月太短,你們可以講適當的時間是多長。」

發言紀錄

  1. 段委員宜康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李俊俋委員提到考試院組織法,我為什麼會建議考試委員只要有3位,因為這是我們可以設到的最低數額,沒有辦法再往下調,除非修憲,3位不是沒有道理,除了院長、副院長之外,還有3位考試委員,考試院院會現在秘書長是列席,對不對?2位部長跟主委則是出席人員,所以這3位考試委員就由2位部長和1位主委來兼任就好了。考試院的大問題都出在考試委員,對於考試委員,你們當然都很無奈,考試委員如果要領不休假獎金就要有出勤、曠勤的規定,我相信你們一定沒有,對不對?所以假使他不來,你們也莫可奈何,他假日來了,你們要給他不休假獎金,是這樣嗎?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這都是照行政規定辦理。

  4. 段委員宜康

    你們都照規定?你們都合法?

  5. 李秘書長繼玄

    對,都沒有例外。

  6. 段委員宜康

    我讓你看一份資料,之前我也詢問過人事總處。你們現在有一個模範公務員獎,對不對?

  7. 李秘書長繼玄

    是。

  8. 段委員宜康

    你們也有一個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對不對?這個獎每年總額以10名為限,包含6個個人以及4個團體,由銓敘部承辦,公務人員傑出貢獻個人獎項會有獎座1座、獎金20萬元以及公假5日,這個獎勵很高。

  9. 李秘書長繼玄

    這是傑出貢獻獎。

  10. 段委員宜康

    而模範公務員則是獎金5萬元以及公假5天。請問這個法源為何?

  11. 李秘書長繼玄

    容我請周部長回答這個問題。

  12. 段委員宜康

    請說。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法源是一個公務人員的激勵辦法。

  15. 段委員宜康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對不對?

  16. 周部長弘憲

    對。

  17. 段委員宜康

    這個行政命令的法源為何?

  18. 周部長弘憲

    目前它是沒有上位的法律……

  19. 段委員宜康

    沒有法源嘛?

  20. 周部長弘憲

    對,是普通的……

  21. 段委員宜康

    因為你們曾提案要修公務人員考績法,但是因為屆期不連續,立法院沒有審,所以就沒有了,因此沒有法源,它沒有法律的授權,但是你們發了那麼多獎金。請問你們現在有沒有送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進來?

  22. 周部長弘憲

    目前我們還在研議,我們會先送到考試院之後,才會送到大院來。

  23. 段委員宜康

    我們這一屆都已經快要兩年了,你們屆期不連續的案子,本來就是現成的,所以現在還在銓敘部?

  24. 周部長弘憲

    是。

  25. 段委員宜康

    現在行政院人事總處主辦的功績獎章是有獎章條例,它是有法源的,除此之外,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的專案考績一次記兩大功,這也有法律的授權。

  26. 周部長弘憲

    是。

  27. 段委員宜康

    剛才提到的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跟模範公務員獎都是銓敘部跟考試院主辦的,都是根據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獎勵辦法,這都只有行政命令,立法都還未完成,所以沒有法源。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是根據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績效獎勵辦法規定所訂定的,那更沒有法源。各機關的表揚模範公務人員統統沒有法律的授權,統統頒發5萬元,這是政府發的錢,而你們自己也知道要修法,請問何時會把考績法修正案送進來?

  28. 周部長弘憲

    因為我們現在在研議,必須經過考試院的審查會及院會……

  29. 段委員宜康

    是啊!但是你們總要先送到考試院,才會有審查。

  30. 周部長弘憲

    是,我們會儘快送。因為……

  31. 段委員宜康

    大概什麼時候?

  32. 周部長弘憲

    因為各機關還有很多不同意見,我們目前確實還在蒐集各機關的意見。

  33. 段委員宜康

    如果我們先把你們今年要發獎金的預算刪掉,等到你們送進來之後再說呢?

  34. 周部長弘憲

    報告委員,雖然沒有法源依據,但是這是一般所謂的給付行政,也不是限制或剝奪人民權利的規定,一般在解釋上會較寬鬆,因為那只是一個激勵的辦法。

  35. 段委員宜康

    我讓你看一份資料,這個表是102年至106年模範公務人員登記備查統計表,亦即各單位報出來的模範公務人員,其中可以看到立法院的人數都是0,因為立法院都沒有報,你知道為什麼沒有報嗎?立法院的公務人員,包括台上這幾位,委員會的工作同仁都很辛苦,在立法院工作很辛苦,因為立法委員常常會打架,他們要保護立委的安全、要維護秩序,立法院也常常被抗議,而立法委員也常常表決到三更半夜,甚至不睡覺等等,他們都要加班,這比起國史館,國史館都還有模範公務人員,考試院也有很多,每年都有模範公務人員,總統府也有,但是為什麼立法院沒有?這個我不是問你們,我跟你講為什麼,因為立法院覺得這個模範公務人員獎沒有法源,如果報出去,我們會自失立場,因為我們都會要求,譬如警察的加給、勤務以及公務人員的勤務、加給都要有法律根據,所以一般公務員的加給有沒有法律依據?

  36. 周部長弘憲

    對,都有。

  37. 段委員宜康

    對啊!為什麼公務人員的薪資加給需要有法律依據?照你的邏輯,它也沒有牽涉到人民的權益,也沒有侵害人民的權利,沒有這些問題,那麼為什麼頒個20萬元的獎金卻不需要法律授權?若是如此,你們過去為什麼要修考績法呢?

  38. 周部長弘憲

    對於這樣的激勵辦法,我們是認為法律的規範密度不必那麼高,但是如果能夠入法會比較完善。

  39. 段委員宜康

    我的要求只有請你們告訴我,何時可以送到考試院?只要送到考試院,我就不要求銓敘部了,關於考績法的修正案,請你給我一個大概的時間。

  40. 周部長弘憲

    大概三個月內。

  41. 段委員宜康

    現在是11月,三個月大概會是在下個會期,下個會期是2月1日開始,開會差不多也是到2月中之後了,所以下會期之前,你們要將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送到考試院。

  42. 周部長弘憲

    好。

  43. 段委員宜康

    秘書長,對於考試委員的所作所為跟言行,上次我也請教過,你們院長也在附和這些考試委員的荒唐言行,關於這部分,我們審查預算時再來處理,上次我也跟秘書長預告過了,對不對?

  44. 李秘書長繼玄

    我早先要安排去向你報告,但是時間一直沒有安排好。

  45. 段委員宜康

    沒有關係,稍後我們處理預算時,你可以再公開說明。

  46. 李秘書長繼玄

    好的。

  47. 段委員宜康

    謝謝。

  48. 李秘書長繼玄

    謝謝。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儘量協洽各縣市政府趕快照規定來還,過去積欠比較多的時候達到400多億元,現在已經降到168億元、169億元。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周部長弘憲

    95年左右。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周部長弘憲

    因為地方……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周部長弘憲

    我們只能協調他們儘量還,因為地方政府認為財政調度有一時的困難。這部分是他們和台銀的關係,由台銀先墊付,我們只是基於是退休業務的主管機關,所以儘量協洽他們來處理。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周部長弘憲

    地方政府要還款也要經過一定的程序,要經過議會……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周部長弘憲

    當時的政策決定由台銀承做這個優惠存款業務,他們必須負擔一部分的利率,在18%裡面大約負擔3%,其餘十五點多趴是由政府機關來負擔。當時是有這樣的約定,到底這樣的約定對台銀的業務有利或不利,又是另外一個問題。當時政策決定台銀必須先墊付,再由各地方政府、各機關包括中央機關編列預算,這都要經過編列預算的程序才能給付。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周部長弘憲

    可能編不出來或是在議會……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周部長弘憲

    剛才跟委員報告過,過去都好幾百億,現在已經降低,表示各地方政府其實也盡力在做。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周部長弘憲

    有些縣市政府……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周部長弘憲

    他們都很努力在編,只是有些縣市的財政真的比較困難。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周部長弘憲

    我們會儘量努力,謝謝。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這方面不太一定,通常大約是60%左右,最後還要視財政收支的情形來決定。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周部長弘憲

    國庫一年大概可以減少600多億元的支出,因為其中……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周部長弘憲

    對,其中3%是由台銀自行吸收。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周部長弘憲

    那時候因為又把退休法作一些修正。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周部長弘憲

    我想這是因為縣市合併的問題,在合併之後,當然要承受過去的債務或……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周部長弘憲

    以後如果有發布相關訊息的話,我們會作比較詳細的說明。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周部長弘憲

    未來如果有揭露相關訊息的話,我們會作更詳細的說明。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周部長弘憲

    未來如果有揭露相關資訊的話,我們會更詳細的……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周部長弘憲

    我們會瞭解整體狀況,然後再向委員報告。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曾委員銘宗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考選部蔡部長,針對律師考試規則什麼時候有作過修正?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曾委員銘宗

    什麼時候開始生效?有沒有過渡期?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曾委員銘宗

    你們在幾月修正的?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曾委員銘宗

    當然不可能一修正就馬上實施,最大的問題是現在外界認為這次的修正缺乏程序正當性,請問在修正過程當中,有沒有舉辦公聽會?你們邀請誰來參加公聽會?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曾委員銘宗

    你們邀請誰來參加公聽會?你說要廣聽各界意見,這樣非常好,請問所謂的「各界」是包括哪些人?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曾委員銘宗

    有邀請相關學者嗎?為什麼媒體披載包括東吳、台大等學校的法律系都站出來抗議,他們說你們只有邀請律師公會參與公聽會,請問有沒有這回事?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曾委員銘宗

    你們在召開公聽會的時候,有沒有學生代表參加?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曾委員銘宗

    幾位?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曾委員銘宗

    就你來講好像程序很完整,但為什麼近來會引起許多大學法律系強烈的抗議?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曾委員銘宗

    但是那一點影響非常大,你認為現在已經沒有人在抗議,其實現在還有法律系的學生在串連。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曾委員銘宗

    請問考試院李秘書長,以前都有公布,為什麼96年之後就不再公布典試委員名單?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為了國家考試的公平性,典試委員名單從來都沒有公布過。

  113. 曾委員銘宗

    有啊!96年以前都有公布啊!請問你是什麼時候接任秘書長職務的?

  114. 李秘書長繼玄

    103年。

  115. 曾委員銘宗

    有啊!96年以前都有公布啊!你的意思是指以前都不公平,後來沒有公布名單之後才公平嗎?

  116. 李秘書長繼玄

    我是指事後才公布,事前絕對沒有公布。

  117. 曾委員銘宗

    當然是事後公布啊!問題是現在事後也沒有公布啊!為什麼現在不公布呢?

  118. 李秘書長繼玄

    這個問題我再瞭解一下。

  119. 曾委員銘宗

    再者,有關律師兩天的考試,第一天從早上8點考到下午6點半,第二天再從早上8點考到下午7點10分,這樣是不是在虐待學生,這樣人不人道啊!對學生來講,兩天寫下來,手幾乎都不能動了,這樣的schedule會不會太緊?下次是不是可以再進一步檢討?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曾委員銘宗

    請問考試委員一年總收入是多少錢?

  122. 李秘書長繼玄

    這可能要計算一下,基本上,考試委員領取的是部長級待遇。

  123. 曾委員銘宗

    他們另外還有一些兼職收入,請問今天會計長有沒有列席?本席想要知道相關的統計數字,究竟是300萬元、350萬元,還是400萬元,這方面總是會有一個range吧!以考試委員的職責及工作內容來說,他們每年領取的薪水到底是多少?

  124. 李秘書長繼玄

    大概是250萬元左右。

  125. 曾委員銘宗

    不對,應該是350萬元左右,包括薪水及所有收入加總起來到底是多少?

  126. 李秘書長繼玄

    因為他們的薪水……

  127. 曾委員銘宗

    今天要不要見者有份,把超過的部分拿出來分給大家?你所說的250萬元只是薪水而已,請問他們每年的總收入到底是多少?本席是有統計數字的。

  128. 李秘書長繼玄

    薪水加1.5個月是……

  129. 曾委員銘宗

    你講的是薪水,我指的是包括兼職、監考等等的收入,加總起來是多少?

  130. 李秘書長繼玄

    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

  131. 曾委員銘宗

    我說平均數是350萬元左右。

  132. 李秘書長繼玄

    我想沒有那麼多啦!

  133. 曾委員銘宗

    那麼到底是多少?究竟每一位考試委員每年從考試院會計處領取多少錢,給我相關數據總可以吧!

  134. 李秘書長繼玄

    可以,我們回去算一下。

  135. 曾委員銘宗

    謝謝。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尤委員美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要審查考試院的預算,在此本席想要請教銓敘部周部長有關育嬰留職停薪的相關問題。我們知道,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七四八號已經作出解釋,第七四八號解釋並不是宣告現行異性婚姻違憲,而是指在民法親屬編當中未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的,因此立法院必須在2年內修法,如果2年之後沒有修法的話,同志就可以直接辦理登記。在大法官會議作出解釋之後,行政院也召開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在專案小組會議當中提到在修法之前,只要是有利的部分都應該加以放寬解釋。雖然目前同志婚姻還沒有合法,但是大法官會議已經宣告民法親屬編當中未保障同志婚姻是違憲的,究竟同志能不能結婚或是他們跟誰結婚,這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因此現在政府在政策上有開放他們去作伴侶的註記,所謂伴侶註記的意思是指因為現在同婚還沒有獲得承認,所以他們先用伴侶註記的方式。在進行伴侶註記之後,他們的權益到底是什麼?像台北市政府現在就開放只要作了註記就可以讓他們享有某些權利,包括簽署手術同意書,甚至還可以享有家庭照顧假、婚假、陪產假、喪假、撫卹金領受、死亡補償等等。也就是說,雖然法令還沒有通過,但是他們註記之後就已經形同夫妻,所以他們應該享有這些權利,而不應該被剝奪。因為他們已經註記,等於實際上就是在經營婚姻生活,只是因為法律還沒有通過,所以在行政措施上就讓這些已經註記的人可以享有某些福利,因為他們享有憲法上所保障的福利不應該受到歧視,所以他們可以加以享用。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就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而言,因為請假規則是以有結婚登記為前提,目前民法還沒有修正,大法官會議是希望在2年內能夠修法,我們會依照未來修正的規定辦理。至於與結婚登記無關的部分,例如家庭照顧假,依照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這部分公務員也是可以享有的。也就是說,有一部分權利是可以享有,但是其他部分因為涉及法律規定,而我們必須依法行政,所以目前……

  140. 尤委員美女

    你的意思是指台北市政府沒有依法行政,因為它讓已經註記的人享有婚假、陪產假,所以你覺得他們沒有依法行政是嗎?

  141. 周部長弘憲

    就台北市政府而言,他們應該不是公務員的部分,而是屬於適用勞基法的部分。

  142. 尤委員美女

    無論如何,民法親屬編都還沒有修正通過,現在適用勞基法的人可以請婚假、產假、陪產假,現在你說因為公務員相關法令還沒有通過,所以公務員就不能享有這些權利,對於公務員和勞工作出兩種不同的解釋,這樣合理嗎?

  143. 周部長弘憲

    因為勞基法的規定和公務員請假規則性質不同,勞基法是勞工的最低保障,所以雇主可以訂定比勞基法更高的規定,而不能訂定比勞基法更低的規定,如果有雇主(包括台北市政府、各縣市政府、私人企業)要訂定對這些伴侶更有利的工作條件,我想這是法律所沒有禁止的。基本上,這兩項法令的性質比較不一樣。

  144. 尤委員美女

    本席想到一個有趣的問題,當大法官已經宣告沒有對同志的基本權利予以保障是違憲的,既然大法官已經作出解釋,那麼就應該會發生一些效力,因此針對權利的部分,是不是也應該要同樣先予以保障,而不是等到民法親屬編修正之後才讓他們享有這些權利,否則的話,剝奪其權利的狀態還是繼續存在,這些人其實是遭受不平等待遇的。

  145. 周部長弘憲

    有些部分當然可以比較彈性的處理,針對可以比較彈性處理的部分,我們也會依照大法官會議解釋的意旨來做,就像剛剛所講有關家庭照顧假的部分,因為他們已經屬於家庭成員的性質,所以當然可以享受家庭照顧假,關於類似的情形,我們會儘量依照大法官會議解釋來處理。因為民法親屬編還沒有修正,如果要在請假規則當中訂定的話,雖然並不是不可以,但是針對這部分還是得邀集相關機關來研商,然後才能作一些調整。

  146. 尤委員美女

    針對這部分,希望你們能夠再進行研商。你們應該站在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立場,而且大法官會議已經作出非常明確的解釋,這是屬於憲法基本保障的權利,加上他們已經註記,實際上已經共同在經營婚姻生活,所以他們也應該享有同樣的權利,針對這部分,希望你們能夠回去好好研究並儘快提出你們的意見。

  147. 周部長弘憲

    我們會儘量朝這個方向來處理。

  148. 尤委員美女

    另外是有關育嬰留職停薪的問題,據本席所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繼續參加公保,當然政府負擔的部分還是由政府負擔,但公務人員必須自行負擔35%,請問這35%的部分有沒有可能也由政府一併負擔?這次年金改革三讀通過時曾經通過一項附帶決議,這項附帶決議規定考試院應該儘速協商並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公教人員保險法等相關修法規劃,也就是說,考試院必須和勞動部一起討論,讓公務員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原本應由受僱者自行繳納之保費改由政府負擔。年金改革在去年通過之後,你們到底有沒有提出任何研究或改善方案,請問相關期程如何?

  149. 周部長弘憲

    勞動部目前正在處理相關問題,我們希望類似的情形全國能夠一致處理,這部分在年金改革相關法案當中,其實大院委員已經作過冗長的討論,目前還是維持這樣。未來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法案,如果大家能夠協調一致,同意這部分可以採計年資但是保費全部由國庫來承擔的話,那麼我們也樂觀其成。

  150. 尤委員美女

    公務員應該負擔的保費如果改由政府全部負擔的話,到底政府要支出多少?相關數據你們應該要精算出來才對。

  151. 周部長弘憲

    沒問題,試算的部分沒有問題。

  152. 尤委員美女

    少子化已經成為國安問題,連政府都成立少子化辦公室。雖然目前可以用自費的方式讓年資延續,但在沒有支領薪水的情況下還要用這種方式來延續年資、負擔一定的保費,我想負擔可能太重了,這部分是不是請你們好好加以研究?

  153. 周部長弘憲

    好的。

  154. 尤委員美女

    另外是關於公務機關性別比例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本席已經提過許多次,目前委任的部分女性占58.3%,薦任的部分女性占57.6%,簡任的部分女性陡降為32.5%,本席曾一再要求相關比例能夠提高,尤其是越高階的女性所占比例越低,就地方政府而言,女性的性別比例也都非常低。考試院是不是能夠提出具體措施來處理性別比例的問題,尤其是將高階職務的女性比例提升。

  155. 周部長弘憲

    以目前所有公務人員而言,女性占42%,其中簡任的部分占33%,主管的部分則是占36.7%,這部分確實有一點差距,不過近幾年這樣的差距已經急遽在縮減。其實我們也曾協調各機關在升遷及任用時,如果是在同樣條件下能夠多多拔擢女性公務人員,這部分我們一直都非常努力在做,近幾年相關數據也慢慢在爬升。如果要達到42%的話,目前還差9%及6%,這部分我們會繼續再努力。過去是因為女性受教育的情形比較不普遍,所以比較高階的公務員大部分都是男性,但是未來不一定是這樣,像銓敘部裡面的女性幾乎占了三分之二,我想未來女性主管及女性簡任人員一定會同比例的增加,這方面我們會繼續努力。

  156. 尤委員美女

    通常升遷之前會受訓,我們看到的狀況是雖然女性公務員比男性多,但派去受訓的比例卻是男性比女性多,這部分希望你們也能一併檢討。

  157. 周部長弘憲

    是的,這部分應該要加以檢討。

  158. 尤委員美女

    謝謝。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勞逸不均的狀況,各個機關並不一樣,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我們知道有這種狀況發生,我們也都會……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李秘書長繼玄

    立法院上屆會期請考試院、銓敘部擬定考績制度修改方案,今年3月13日我們行文給立法院,4月21日已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從去年到今年度,因為銓敘部都在忙著年改的事情,在修正年改相關子法及細則之後,就會處理考績制度相關問題,剛才周部長也有答應在明年初會提出來……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李秘書長繼玄

    會把這個案子……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李秘書長繼玄

    這要看怎麼樣來界定這件事情……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李秘書長繼玄

    這要看從什麼角度來……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李秘書長繼玄

    我們基本上都是綜合名實,然後以實證主義的態度來處理……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的考績都要經過考績委員會……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周部長弘憲

    大致上……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周部長弘憲

    要改革的是制度的部分,就實際的運作而言,我想……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周部長弘憲

    制度當然要改,但就實際運作而言,我想……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周部長弘憲

    我相信各個機關的考績委員會,還有最後由首長來核定時都是……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周部長弘憲

    對,都是根據……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周部長弘憲

    乙等並不代表工作績效及各方面不好……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周部長弘憲

    乙等也是表現良好啊!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周部長弘憲

    高階人員的職責程度及工作表現各方面……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周部長弘憲

    因為這是由考績委員會及首長來評斷……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年改對於公務人員個人收入扣減的多、增加的少,所以會有一些…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段宜康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段宜康

    我剛才走過來的時候就有聽到。當然,以部分考試委員的發言就來處理這個預算,不管有人講的話有沒有道理,但是應該這樣看,就是蒙藏委員會的廢止案牽涉到的也是考試院的職責之一,既然是在考試院的職掌裡面要處理的,我有提過,對於院長的發言(不是少數的考試委員),也一定要付出代價。所以在這樣的狀況之下,對於是不是要減列,或者請院長願意給我們一個說明之後,我們再做衡量,這當然也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所以我說過,請秘書長在我們審預算的時候要公開說明為什麼院長會做這樣的發言。

  2. 段宜康

    在立法院審議的時候講清楚?院長自己可以去了解委員的發言有沒有道理,但是他當時是附和委員的發言,對不對?沒有錯吧?

  3. 段宜康

    那天人事總處有沒有就委員的發言做說明?

  4. 段宜康

    院會的時候他們有列席,對不對?

  5. 段宜康

    院長有沒有請他們說明?

  6. 段宜康

    那他們有沒有說明?

  7. 段宜康

    他們的說明跟我們在委員會的時候對他們的詢答是不是一致的?所以他們已經說明了,對不對?

  8. 段宜康

    所以主席、各位同仁,我把這個案子改成凍結案,我們請考試院把那一天院會院長與委員之間的會議紀錄也好,或者聽了錄音帶做的逐字稿也好,能夠提一份報告給本委員會,經過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9. 段宜康

    1,000萬元。

  10. 段宜康

    凍結500萬元。

  11. 段宜康

    請教一下,秘書長有沒有座車?

  12. 段宜康

    你有專屬的車輛駕駛。考試院的職員除了你之外,副秘書長有沒有?

  13. 段宜康

    其他職員呢?

  14. 段宜康

    考試委員呢?

  15. 段宜康

    就是跟立法院的方式一樣?

  16. 段宜康

    像我們立委,尤其是外縣市的立委需要用車的話,就會填派車單派車,但是因為僧多粥少,所以常常排不到車子。

  17. 段宜康

    誰的車子很多?立法院?

  18. 段宜康

    考試院常常派不到車,真的,除了考試委員之外,對不對?請問秘書長,其實其他人也可以派車,只要是公務就可以申請,例如要到立法院就要申請派車,或者到行政院開會,我看也有去處理宿舍的問題,反正公務公出就可以申請。今年考試院除了考試委員之外,有申請到派車的有幾次?

  19. 段宜康

    哪一位可以回答我?我統計4到10月考試院總共派車次數2,710次,其中非考試委員派車的次數,總共提出175次申請,有會計、總務、公關等等,各部門都有都是公出,但是在這175次裡面,申請到車的次數是0,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講,考試院的公務車是考試委員專用?如果從今年的數字來看的話,是不是這樣?

  20. 段宜康

    是誰規定?

  21. 段宜康

    立法院要求的。

  22. 段宜康

    考試委員裡面,周萬來先生沒有專屬的車子,也沒有專屬的司機,除了一位叫謝忠憲的駕駛之外,有沒有其他駕駛載過他?

  23. 段宜康

    考試委員趙麗雲女士除了駕駛何皇賢及其負責的車子之外,有沒有其他駕駛載過她?考試委員陳慈陽除了駕駛林志銘之外,有沒有其他駕駛載過他?考試委員蕭全政除了林再丁之外,有沒有其他駕駛載過他?考試委員黃錦堂除了王文章之外,有沒有其他駕駛載過他?考試委員周玉山除了陳英哲之外,有沒有其他駕駛載過他?每一位考試委員都有專屬的駕駛與專屬的車輛,這些專屬的駕駛與專屬的車輛,除了駕駛休假之外,或者車輛維送修之外,除了載這位考試委員,沒有載過其他人,這不叫專屬的駕駛和車輛嗎?你說明給我聽。我覺得好奇的是,考試院各位職員、各位員工明知這種狀況,怎麼會去提申請呢?每次都跟你講無車可派,每次都跟你講無駕駛可派,你還是提申請,4月到10月提了175次申請,你們是講好了多少申請一下,否則看起來都是考試委員申請也不好?是為了做資料給人看嗎?還是你們白目、碰運氣,認為也許哪次居然有車可以用?沒有啊!

  24. 段宜康

    我們考試委員派車怎麼派呢?早上6點半到晚上7點,這位謝秀能考試委員的派車,從委員住宅到考試院,考試院再到委員住宅,這樣就一天,他是整天來回跑來跑去嗎?沒有!就是接委員到考試院上班,然後等他下班,再接委員回家,這中間如果有考試院職員要用車,也不行,因為派車單填的是整天。有早上5點開始,有6點開始,也有6點半開始,到晚上6點半或7點,都是這樣子啊!即便這個駕駛的車子空在那邊,因為考試委員先填了整天,其他人就不能用。現在你告訴我們說依照規定不可以,但現實就是這樣啊!對不對?如果考試委員是整天在外面跑,那就算了,但是也沒有啊!我看填的派車單就是這樣啊!台北市區一整天,那考試委員是整天在台北市區逛街嗎?填的派車單,就是早上6點半到晚上7點,請問,早上6點半在台北市區做什麼呢?要抓小偷嗎?指揮交通嗎?秘書長,我講的是不是事實,你自己知道嘛!

  25. 段宜康

    什麼不必然!那你舉一個例外給我聽。我剛才一樣一樣問你,如果你不嫌煩,我可以把每位考試委員專屬的司機名字給你!

  26. 段宜康

    對不對?沒有錯吧!你知道的。

  27. 段宜康

    有的時候是兩位考試委員坐一輛車。

  28. 段宜康

    對!是有,那為什麼派不到車?因為他的車子在維修或司機休假,其他考試委員即便沒有用車,他也不能跟別的委員借車,對不對?為什麼?因為是專屬化了,即便這個是公務車。這不是配座車喔!這個也不是配給考試委員個人的喔!

  29. 段宜康

    是公務派車嘛!我們立法院有時候安排討論考試院相關議題,考試院相關職員要到立法院列席參加會議,但卻都沒辦法派車,即便那些車子是閒置在那邊。

  30. 段宜康

    考試委員有幾位?

  31. 段宜康

    我們立法院有113位立委,大家也很麻煩啊,但沒車就沒車,沒辦法啊!我們立法委員如果派車超過太多,還會被提報列出來,為什麼?因為車子不夠嘛!結果你們寧可讓車子閒在那邊。

  32. 段宜康

    就是這個駕駛用得比較習慣,或是這輛車子坐得比較習慣啦!對不對?

  33. 段宜康

    那你乾脆配車算了!

  34. 段宜康

    怎麼會有經濟性?

  35. 段宜康

    省油啦!車子都不要開動,最省油啦!

  36. 段宜康

    去日本考察是有其意義,日本的人事院只有3個委員,雖有意義,但不用出國考察啊,因為你上維基百科查就可以知道了,所以我們還是認為要刪,支持林為洲委員的意見,我們意見一致。

  37. 段宜康

    我知道考試委員出國考察有一種狀況,我們其實也不反對考試委員出國考察,當然,如果由院長、副院長帶隊是更正式、更好,就像我們立法院一樣,但本席有一點要求,如果需要我們做成決議也可以,就是考試委員若欲出國去考察,我們可不可以要求他們自己去,就不要有考試院的同仁隨行?因為我們知道考試委員去考察有一個習慣,即要求考試院所屬單位派人去幫忙提行李或聯絡事情,秘書長,我不要講得太具體,但我講的,你都瞭解嗎?

  38. 段宜康

    講得太具體的話,很難看。我也收到你們考試院的同仁私下跟我陳情,指稱考試委員要出國的話,不會自己去,都會要他們去幫忙處理雜務,架子很大,都會要求考試院的公務員隨同出國幫忙他們聯絡事情、提行李。

  39. 段宜康

    對啦,自己不會做,因為我們的考試委員學問大,不會自己處理雜務。

  40. 段宜康

    也是有,所以,應該是可以吧,都這麼大的人了,難道一定要有人去照顧?需要我們做成決議嗎?那我們來提一個決議案好了。除了院長、副院長帶隊這種正式組團之外,考試委員不得要求考試院及所屬部會派員隨行,好不好?

  41. 段宜康

    有什麼好研究的?我們立委出去考察也沒有這樣啊!

  42. 段宜康

    就照林為洲委員的案子,刪減3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

  43. 段宜康

    20%,好不好?

  44. 段宜康

    減列3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

  45. 段宜康

    這是本席的要求,你們要承諾哦!除了院長、副院長的團之外,其他委員的考察不得要求……

  46. 段宜康

    不用,等你們來報告。但是你們不要趁報告之前,把要考察的團都考察完了。

  47. 段宜康

    沒有!就是凍在這個科目,就是「議事業務」。

  48. 段宜康

    主席,你的意思是第2目凍結五分之一?

  49. 段宜康

    「全部」是指……

  50. 段宜康

    剛才第1目兩個案總共凍結了1,000萬元。

  51. 段宜康

    現在是講第2目的部分?

  52. 段宜康

    所以第2目是凍結五分之一……

  53. 段宜康

    然後減列30萬元。

  54. 段宜康

    沒有意見。

  55. 段宜康

    我們處理年金改革的時候都有提到這個基金的績效問題,退撫基金管理條例本來就要修嘛!對不對?但是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和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各有組織條例,這樣的組織型態已經很久了,好幾十年都這樣,對不對?管理委員會是由部長兼任主任委員,委員有13位至17位,裡面有9位、其實是10位,都是政府代表,包括北、高市政府,但是現在變成6都,還是只有北、高嘛!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有6個直轄市,但是只有臺北市和高雄市有代表,表示這其實落伍了。但是為什麼要有他們來做代表?其實我也搞不懂。請問你們現在管理委員有幾位?

  56. 段宜康

    這17位除了國防部、教育部、人事總處、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57. 段宜康

    已經沒有了?

  58. 段宜康

    但是組織條例好像還有,對不對?組織條例還有啦!

  59. 段宜康

    組織條例明定有臺灣省政府啊!

  60. 段宜康

    所以現在的狀況就是過半都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代表,沒錯嘛?

  61. 段宜康

    人很多啦!17位。

  62. 段宜康

    請教副院長,您是監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監理委員會的委員人更多,對不對?

  63. 段宜康

    你們都滿額,規定19人至23人,你們就有23人。其實這樣的組織都過於龐大,以這樣的方式來管理或監理基金就是開開會啦,要說真的有做什麼事,我都懷疑。

  64. 段宜康

    我的建議是這樣,其實應該讓它專業化,而且委員的人數應該減少,20位上下的委員都太多了,沒有必要。你們可以參照私校退休金的管理,他們的委員只有7個人,績效並不會比你們差,而且看起來大部分都比你們好,所以我們的要求是這樣:請考試院在3個月內檢討基金管理條例和2個組織條例,送到立法院來,如果3個月太短,你們可以講適當的時間是多長。

  65. 段宜康

    半年好不好?

  66. 段宜康

    但是等我們做成決議,且決議通過後,期限也會到明年年中了。

  67. 段宜康

    是啊,預算通過之後才開始起算啊!

  68. 段宜康

    本席直接提出修正文字為「銓敘部應於107年7月1日前提送……,經送交立法院後,始得動支。」好不好?可以嗎?

  69. 段宜康

    那你跟我講個時間。

  70. 段宜康

    9月1日前?

  71. 段宜康

    本案文字修正為「銓敘部應於107年9月1日前提送……,經送交立法院後,始得動支。」。

  72. 段宜康

    200萬元。

  73. 段宜康

    現在怎麼還用寄送的?

  74. 段宜康

    印出來給阿嬤看就好。

  75. 段宜康

    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76. 段宜康

    做成主決議。

  77. 段宜康

    凍結50萬元,等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78. 段宜康

    凍在剛才那個50萬元裡面?

  79. 段宜康

    這個改革方向是合理的,其實律師界大家都有這樣的呼聲,主席跟尤委員應該很清楚,現在的律師因為數量太多,存在供過於求的狀況或素質的問題,所以有個地板的成績限制是合理的。這個主決議……

  80. 段宜康

    你的意思是說這個主決議是……

  81. 段宜康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不要處理。

  82. 段宜康

    就是程序。

  83. 段宜康

    直接不予處理。

  84. 段宜康

    你們現在的聘用人員在聘用後就是終身聘用,大概不會在幾年後就不再聘用,所以他們也無須經過考試,現在尷尬之處在於,我們有時需要進用一些專業人才,等於考試無法取得這樣的專才,比如資訊人才。前天我們審查資安管理法時,行政院也很困擾,因為政府提供的待遇無法跟民間企業競爭,所以本來進用的聘用人員應該是具有專業能力之人,但是我們沒有辦法用考試錄取;現在的狀況變成我們沒有辦法利用聘用的管道取得高端的人才,反而剛好相反,他不用考試就進來,然後就在政府機關待一輩子,當然他也沒有升遷,但他就一輩子都在這裡。從民國61年修正之後,就沒有再動過這個只有10個條文的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請考試院要檢討。所以這案就一併凍結50萬元,但是其要達成的條件比較困難,你們要把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修正或檢討之後送進來才可以動支,好不好?

  85. 段宜康

    我早上質詢過,本案請你們去檢討。

  86. 段宜康

    這個案子改成凍結。

  87. 段宜康

    提出書面報告。

  88. 段宜康

    凍結50萬元。

  89. 段宜康

    凍結50萬元,等到保訓會提出國外研習成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90. 段宜康

    其實這個重點,包括我的提案、葉委員的提案……

  91. 段宜康

    重點是不要再寫讀書心得報告啦!

  92. 段宜康

    我們從小寫到大,這是最沒有用的啦!不要再閱讀專書寫心得報告,我們從小就是在這種教育方式下成長,現在已經當了國家文官,再進修還是寫心得報告!寫心得報告不是不可以,但我不相信你們會變出新的把戲,每一個人寫幾百字、1,000字、2,000字的心得報告,就占一個分數比例,我覺得在訓練國家文官用這麼僵化的方式,只是徒具形式。這是我們的專長,我們從國小就很會寫讀書心得報告,我相信要應付沒有問題,但就只是應付而已,在職場上,要讓他們能得到更新的訓練及更好的技能,不管讀什麼書都一樣,不要用這樣的方式,好不好?

  93. 段宜康

    刪減50萬元,你們還是有讀書心得的經費,有沒有?

  94. 段宜康

    你們會不會再做讀書心得?

  95. 段宜康

    好啦!你們研究看看。

  96. 段宜康

    用考試或逼他們做作業要養成讀書習慣,這是叫他們來應付啦!

  97. 段宜康

    你們看葉委員的提案,你們還有每月一書遴選之專家審查會議預算,還是要去選書啊!

  98. 段宜康

    我知道!所以你們還是斟酌一下。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段宜康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