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時代力量時代力量・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30天工作300小時雖被視為極端狀況,但修法後很有可能成為勞工將面臨的狀況並造成很大影響「雖然這個例子對你而言屬極端案例,但我之所以會拿它來問,就是因為它很有可能成為修法之後勞工所要面臨的狀況,在這樣的狀況之下,就會有很大影響。」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去年修法後工時減少、薪資及加班費增加、狀況顯然是好的,質疑在此情況下為何還要再修法「你也說工時減少了,薪資、加班費已增加,所以去年修完之後狀況顯然是好的,雖然修完的版本不是我們時代力量支持的版本,但我想請問的是,如果工時有減少,加班費有增加為何還要再修法?」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邏輯上應先有影響評估報告再形成具體法案、再談哪個法案比較好,質疑為何先有法案卻不能先將影響評估送給各黨團「甲、乙兩案是法案的內容,但你們的影響評估為什麼不能先給我們?邏輯上應該是先有影響評估再談哪個法案比較好嘛!」

發言紀錄

  1. 徐委員永明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型態的改變,大家都是坐著,所以也請部長坐著回答。

  2.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

  3.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4. 徐委員永明

    我真的有些問題想問你,昨天網路上竟然出現我們時代力量黨團發給勞動部的公文,公文的重點有二,其中之一就是邀請你與本黨團討論。我們覺得有趣的是,為什麼這紙公文會流到網路上?好像是指時代力量在演假的,13日當天才邀請,所以我想問的是,勞動部有網軍嗎?還是勞動部覺得要用這樣的方式處理立法院的監督?部長,這樣適當嗎?為什麼這紙公文會流出去?

  5. 另外,有關這次再修法的要求,包括資料等,我們從10月就開始要,10月27日給便箋,10月30日給公文,11月2日給便箋,11月9日給公文,我上週二在黨團大會之後的記者會上公開邀請部長,希望你能與本黨團就目前再修法之事進行對話。一方面是因為我們要的資料都要不到,二方面也是因為此事的影響實在很大,所以認為有此必要。於是我們又於這禮拜二再次邀請,甚至還說如果部長不方便,就算我們到勞動部的會議室也沒問題,我們5位委員會全到,雖然我們都不是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委員,但你可以看到我們今天都登記發言了,就是因為我們覺得這件事情很嚴重。部長,你們有網軍嗎?這樣處理立法院黨團的要求以及監督的需要適合嗎?

  6. 林部長美珠

    首先,我們勞動部沒有網軍;其次,因為我昨天一整天都在開會,會議開到六點多,所以我對此事並不瞭解。既然委員說有這樣的事情,但因我沒有FB,不曉得是不是在FB……

  7. 徐委員永明

    部長,我現在就可以提供給你看。

  8. 林部長美珠

    我剛剛看到了,所以我還要再瞭解一下。

  9. 徐委員永明

    投影片上的是我們所發出的公文,結果流到網路上去,Ptt上說「時代力量昨天(13)才發文到勞動部,請林美珠一週內去跟他們報告,今天又發文要求勞動部提供一例一休施行狀況相關資料」,「時代力量可不可以不要玩假的?」,請問這是網民經過勞動部撿到的公文嗎?還是在傳送的過程中掉在路上被人撿到?

  10. 林部長美珠

    因為我真的不瞭解此事,所以或許再讓我瞭解一下這是怎麼一回事,不過我們勞動部絕對沒有網軍,過去與委員的溝通應該也沒有什麼窒礙,至於委員剛剛提到的資料,我問了司長,他說有些資料已經提供了,有些資料會再陸續提供。另外,很抱歉,因為我們最近……

  11. 徐委員永明

    我要講的是,這些資料已經要很久了……

  12. 林部長美珠

    有些資料都給了,至於沒有的部分還請委員檢視一下,我們會儘快提供。

  13. 徐委員永明

    部長,關於這次的修法,所有黨團都很重視,社會也很重視,不要認為今天只用5頁的報告,就覺得可以放寬七休一、延長工時帳戶、縮短原本輪班休息間隔的11小時。部長,5頁的報告可以解決或說明這些問題嗎?

  14. 之前要資料的時候,早上召委也一直講,修法的影響評估是什麼?之前向你們要的是什麼?去年修完法之後,實踐的狀況到底是什麼?雖然你講了,但你只在第1頁講了一句話,就是「106年1月至8月平均工時為168.5小時,較105年減少1.4個小時」,這就是你對去年年底立法院朝野、行政部門通過一例一休所談到的內容,但在影響評估、結果及其分析是什麼方面只提到「減少工時」一句話,如此便要向委員會交代修法。部長,如果你對委員會的態度就是如此輕忽的5頁,就算你把官員全都叫來也沒用。

  15. 之前跟你要資料的時候,你的處理方式就是把人送到網路上去打,說什麼「當天要,當天就要如何」,但我們邀請了一個禮拜多了,請問部長,我們有機會與您好好討論嗎?

  16. 林部長美珠

    我們在立法院,委員剛剛就是在與我好好討論嘛!因為今天的主題是針對這三條條文,亦即對勞工過勞與身心健康的評估……

  17. 徐委員永明

    部長,我們之所以提出邀請……

  18. 林部長美珠

    我們並不是在審查勞基法的……

  19. 徐委員永明

    你們已經有這個方向了,所以我們召委才會安排這個議程,想知道修法後的影響是什麼,但你給我們的報告就只有這5頁而已。

  20. 林部長美珠

    我們今天的報告是針對召委給我們的題目,所以要一事歸一事。事實上,我們的報告都已送至立法院,審查時還會再提出一份報告。

  21. 徐委員永明

    我覺得勞動部的態度真的要再想一下,是不是可以給我們更多的資料以說服我們?就像我們一直在問的,修這三項對勞工的好處是什麼?對他們身心健康的影響是什麼?5頁報告、資料不給、又把我們的公文送上網路去攻擊,你覺得這樣在立法院裡會獲得支持嗎?

  22.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會來瞭解,但委員剛剛提到的那些資料,就我的理解有些已經送到了,有些雖然還沒送到,但我要求要在這個週末前……

  23. 徐委員永明

    你不要玩兩手策略嘛!一方面氣我們要資料,另一方面又在網路上修理。

  24. 林部長美珠

    沒有,所有資料我們都會在這個禮拜以前提供出來。

  25. 徐委員永明

    部長,我要跟你討論實質的問題。你也說工時減少了,薪資、加班費已增加,所以去年修完之後狀況顯然是好的,雖然修完的版本不是我們時代力量支持的版本,但我想請問的是,如果工時有減少,加班費有增加為何還要再修法?

  26. 林部長美珠

    因為要給予彈性。

  27. 徐委員永明

    是給誰彈性?

  28. 林部長美珠

    讓勞資雙方都有彈性。

  29. 徐委員永明

    勞工的狀況就已經是好的了,你們去年才修法,現在才幾月,你覺得這樣的修法速度有必要嗎?有這個急迫性嗎?

  30. 林部長美珠

    因為這一年的紛紛擾擾,意見其實一直都有進來。

  31. 徐委員永明

    從勞工的角度來看,他們有這個急迫性嗎?就像你早上跟召委報告的,各黨團都沒拿到影響評估報告,可是你們的法條就已經出來了。部長,是先有法案才有影響評估報告,還是應該要先有影響評估報告……

  32.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本來就有影響評估報告。但是因為……

  33. 徐委員永明

    邏輯上應該是先有影響評估報告,再形成具體的法案對不對?

  34. 林部長美珠

    對。

  35. 徐委員永明

    那為什麼影響評估報告無法送給各黨團?

  36. 林部長美珠

    因為法案在預告的過程中,我們提出了甲、乙兩案。

  37. 徐委員永明

    甲、乙兩案是法案的內容,但你們的影響評估為什麼不能先給我們?邏輯上應該是先有影響評估再談哪個法案比較好嘛!結果你們是先有法案,現在大家跟你們要影響評估,你們就用網軍來處理,真的有此必要嗎?

  38.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會在星期五之前送給各位。謝謝委員指導,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加改進,本週五前會將相關資料送到委員的……

  39. 徐委員永明

    因為我的時間有限,但本黨團的其他委員都會質詢,也會提到相關問題,我只是要問部長,我們邀請你,如果你真的很忙,我們可以不可以到勞動部拜會你,讓我們好好討論一下?

  40. 林部長美珠

    拜會不敢,但我們的溝通是沒有間斷的,我們同仁或許比較有時間,我會請同仁向委員報告。

  41. 徐委員永明

    對於本黨團的邀請,不論是你來,還是我們過去都沒有問題,但你們接不接受?有沒有回應?

  42. 林部長美珠

    在時間上確實比較不好喬,所以我們同仁或許可以跟委員多溝通,我們在委員會也可以公開討論。

  43. 徐委員永明

    不是這樣,我的意思是,部長希望能完成這個修法對不對?

  44. 林部長美珠

    是,我們也希望委員能支持。

  45. 徐委員永明

    要完成修法的話,最重要的就是說服立法院嘛!立法院各黨團對你們的支持都很重要,並不是只有我們黨團對你們才特別重要,但我的意思是,我們真的很想瞭解這個修法的好處到底是什麼。

  46.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會再把修法的相關訊息送給委員,我們再來聯絡看看。

  47. 徐委員永明

    我們很希望能與你互動,不想在網路上或媒體上被處理成這樣,這樣對修法絕對沒有幫助。我今天談話的態度應該都是比較有建設性的,所以我還是要再次邀請部長,希望部長能與我們黨團好好地談,讓我們知道你們的資料、評估與分析是什麼。我之所以這樣講,因為這是大家最關心的,我知道部長剛剛對30天工作300個小時的回應是「這是極端狀況」,但勞動部有沒有想過,這個極端狀況一旦發生……

  48. 林部長美珠

    這個是違法的。

  49. 徐委員永明

    不,這是根據你們的修法方向做的。

  50. 林部長美珠

    不,這是違法的。

  51. 徐委員永明

    沒有,它是分兩個月,把它併起來之後……

  52. 林部長美珠

    雇主還是要遵循我們的原則,每一週的正常工時還是40小時,一個月的加班上限就是46小時,照你這樣加起來……

  53. 徐委員永明

    你確定嗎?每天可以工作12個小時,而且可以連續工作12天,還不是只有一個禮拜,因為中間……

  54. 林部長美珠

    如果計入延長工時的話,投影片上的表格就已經超過……

  55. 徐委員永明

    你確定這是違法的嗎?這中間還是有……

  56. 林部長美珠

    因為你現在提出來,我沒有辦法算,但是不會照你說的那樣,因為我們的原則還是一定要……

  57. 徐委員永明

    部長,雖然這個例子對你而言屬極端案例,但我之所以會拿它來問,就是因為它很有可能成為修法之後勞工所要面臨的狀況,在這樣的狀況之下,就會有很大影響。

  58. 林部長美珠

    這是違法的,我們的原則還是每週40小時,上班的極限就是46小時,在休息日上班就是計入延長工時,所以這個表格看起來就是違法的,也是絕對不可能的。

  59. 徐委員永明

    所以我們還是希望部長能把資料準備齊全,來跟我們……

  60. 林部長美珠

    我們這個星期五就會把資料給委員,請委員再檢視看看還需要什麼資料。

  61. 徐委員永明

    對於我們的邀請,部長還是拒絕嗎?

  62. 林部長美珠

    希望大家能在這裡進行,畢竟大家為了這件事,真的很忙,今天我本來還邀請了中央主管機關來開會,但因立法院優先,所以我連那個會都請主秘主持了。

  63. 徐委員永明

    我們當然知道部長壓力很大,你自己也有個人的狀況,但是我還是覺得,這部分對勞工的影響非常大,時代力量黨團還是希望你能接受我們的邀請,也非常遺憾你目前的回應。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徐永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