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瑩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平地原住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勞基法修正條文理想上應讓大家在明年1月1日統一適用,以免施行時點有先後,並質疑勞動部未在過程中提醒立法院與總統府先算好時程。「但是你們勞動部在這個過程當中,有沒有去提醒立法院、總統府在時程上要先算好?因為理想的狀態下,我們會期待大家在明年1月1日統一適用嘛!才不會在時程上有先後。」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認為取消七天國定假日的施行時程沒有問題,因為是從明年開始、全國統一適用。「取消7天假的事情是沒有問題,它是明年才開始,那7天是全國統一嘛!」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勞工在休息日出勤1小時以4小時計算加班費時,應以4小時還是僅以實際1小時計入每月46小時延長工時上限,認為這樣會引起爭議。「所以我們工作1小時之後,我們要算4個小時的加班,這是要把它算到那46小時裡面?還是我們只扣1個小時? 你覺得這樣會不會引起爭議?」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瑩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報紙頭版就是大溪高中工程鷹架倒塌、5個工人喪命這個新聞,真的是破紀錄,一個工地就死了5個人,其中有2位是我們台東都歷的原住民,他們是一對夫妻,第一天上工就發生這樣的意外,本席要在此強烈要求,本席並不認識其他3位,但是這兩位原住民就是本席之前所提的那23%非典型勞工,他們是到處跑,看哪裡需要板模工他們就去哪裡。這只是原住民眾多職安事件其中一件而已,我們已經司空見慣了,但是我們聽到這樣的消息還是很難過,會覺得怎麼又發生了,所以請勞動部一定要立即介入。對於後續賠償的事宜,因為在工地當板模工的原住民勞工都是弱勢中的弱勢,本席希望勞動部可以強力介入來來協助家屬跟承包商之間後續的談判。本席之前也有關心一個問題,就是向職安署申請職災補償的案子被退件的比率很高,本席不希望你們對這個如此悲慘的案子在申請程序上再予以刁難,你們應該要給予最大的通融。因為有時候我們原住民發生了意外,承包商去跟他們談,他們因為不懂所以很快就同意和解了,所以本席希望勞動部的動作可以快一點,謝謝。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陳委員瑩

    (在席位上)本席沒有看到報紙報導關於壁拉桿的部分……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黃委員秀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針對明天一例一休就要上路這個問題,我希望勞動部能夠說明清楚,因為很多企業一直誤以為連同砍掉7天國定假日這部分也一併從明天開始實施,所以勞動部可能要一方面宣傳、一方面跟基層企業溝通;當然,也要跟勞工溝通啦!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黃委員秀芳

    另外,復興航空在11月2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公司解散的決議,其實我們知道,103年7月23日復興航空在澎湖發生空難,造成48人死亡、10人重傷;隔年也就是104年2月4日,復興航空又發生基隆河空難,造成43人死亡。部長認為這些是重大的空安事件嗎?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黃委員秀芳

    在這兩次空難事件之後,興航總共有15名空服員陸續離職,但他們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就是每人必須賠償懲罰性違約金30萬元,因為他們當初進入公司時,公司就要求他們簽署合約,如果任職未滿3年提前解約,就必須賠償這筆懲罰性違約金。有關這部分,目前陸續有人和解,也有人現在還在訴訟當中。部長,興航都已經解散了,對於還在訴訟當中的案件,勞動部有沒有掌握?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黃委員秀芳

    我說的是興航在兩次空難之後陸續離職的15名空服員,他們是因為興航的管理疏失導致空難而和公司提前解約。我想不論是空姐或空少,看到公司在半年之間連續發生兩次空難,他們的家屬,當然會希望自己的子女趕快離開這個工作崗位,對不對?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黃委員秀芳

    可是興航竟然要他們一個人至少賠償30萬元,當然,現在這15名空服員中,有人已經達成和解,就是賠錢了事,可是也有人還在訴訟當中。據本席了解,現在有些企業會要求員工進入公司後,必須先簽這種載明有懲罰性違約金的合約,如果員工不履行相關的勞動義務,可能就要賠償一些懲罰性違約金。請問勞動部針對這部分,未來有何因應之道?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黃委員秀芳

    現在很多企業都是這樣,甚至包括媒體、科技業、航空業、醫院及事務所等等,勞資雙方的合約裡面都有載明這種懲罰性違約金,好比有的是一些競業禁止條款,亦即受僱員工若是涉及機密業務,那麼在離職後未達一定年限不得進入同質性公司任職;有的則是要求最低服務年限,例如進入公司後必須服務滿2年方可離職,否則必須賠償。最近本席還聽說有一家媒體的記者要求加薪,結果公司方面說:「好,那我要跟你簽一份合約,你一定要服務滿2年,否則就要賠償。」類似這種不合理的狀況,難道勞動部沒有任何約束嗎?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黃委員秀芳

    沒有?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黃委員秀芳

    所以本席未來會針對懲罰性違約金這部分提案修正,勞動部是不是也能提出你們的版本?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黃委員秀芳

    好。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黃委員秀芳

    可是你們投入的預算比教育部還多啊!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黃委員秀芳

    所以你們只是整合這些企業?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黃委員秀芳

    那整個相關的內容呢?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黃委員秀芳

    對於整個架構,你們完全沒有主導?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黃委員秀芳

    所以你們只是被動的配合?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黃委員秀芳

    這個計畫推動如果要成功,那麼教育部及勞動部真的要相互配合……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黃委員秀芳

    再者,在每年5,000個名額當中,有800名是未來要成為照服員,你們是希望這些人能夠安定在工作崗位上?還是希望補助他們3年結束之後,他們再重返校園或是更換其他工作?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黃委員秀芳

    好。我想請教,如果未來這個學生就是在這個工作崗位上,他沒有升學,也沒有轉換其他工作,那你們補助的這筆錢,他還可以用嗎?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黃委員秀芳

    如果他未來沒有升學,那這36萬元還是可以由他自行支配?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黃委員秀芳

    任何一個學生都可以來申請嗎?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黃委員秀芳

    本席希望勞動部跟教育部針對這個計畫,要審慎……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黃委員秀芳

    希望這個計畫非常成功,讓學生能夠及早投入職場,探索自己的興趣之後,再決定未來是否還要重返校園繼續升學。當然,這個計畫要成功,還有待各部會共同努力。謝謝。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黃副署長鴻燕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我沒有記錯,大概在1萬8,000人左右。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黃副署長鴻燕

    它會異動。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黃副署長鴻燕

    因為來源不同,所以他們不太一樣……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黃副署長鴻燕

    其實資深、資淺也會有差別。據我了解,現在業界以350美元根本請不到人,最低也要400美元,有的甚至到500美元或更高。這樣的標準,會因為各國情況不同及是否資深而有差異。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黃副署長鴻燕

    我必須承認,兩者確實有差異存在;不過,通常合約寫多少,理論上不會只有像他說的數字,因為他算是一個個案,可能是透過仲介公司來擔任這份工作,所以我懷疑是不是仲介公司動了手腳?因為情況如何,我們也不太清楚,所以沒有辦法以個案來做處理。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黃副署長鴻燕

    我們有公告一個針對定型化契約的基本條件,不能逾越那個標準。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黃副署長鴻燕

    如果有爭議的話,首先會透過地方的勞動單位……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黃副署長鴻燕

    如果爭議要協調的話,都會請勞動單位……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黃副署長鴻燕

    有爭議時,一定會透過地方政府的勞動單位來協助處理。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黃副署長鴻燕

    這是確定的。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黃副署長鴻燕

    對,地方政府的勞動單位在必要時會請主管海洋的漁業單位或是其他相關單位來協助處理。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黃副署長鴻燕

    通常勞資雙方會先訂立簽約,而且是根據政府所謂定型化契約的規定來做,可是契約畢竟沒有辦法訂得那麼細,所以在實務上難免出現一些爭議及糾紛,其中最常看到的就是薪資問題……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黃副署長鴻燕

    因為勞資糾紛的處理,內行的還是勞動單位,所以我理解的……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黃副署長鴻燕

    我必須承認,以前舊的版本是沒有;但明年新法上路時,包括委員剛才講的遠洋漁業條例,在明年1月20日實施以後,我們同時會有子法出來……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黃副署長鴻燕

    我們最近會預告,因為農委會及漁業署都非常了解外界對這部分的關心,其實我們也開過幾次會議,廣邀產業團體、人權團體及各界共同討論……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黃副署長鴻燕

    不一樣,因為現在……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黃副署長鴻燕

    不一樣。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黃副署長鴻燕

    將來我們還是會透過仲介,但仲介會受到規範,必須經過我們核定……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黃副署長鴻燕

    可能跟他們那部分不太一樣。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黃副署長鴻燕

    沒有錯,我們還在想,理論上,對於有關勞動的部分,將來都應移轉給勞動部去管……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黃副署長鴻燕

    對。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黃副署長鴻燕

    請委員千萬不要誤會,我們非常關心啦!因為目前境外聘僱漁工多達有1萬8,000多人,難免會有個案出現而被過度放大,所以非常抱歉,我們一定會加強管理。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黃副署長鴻燕

    沒有錯。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黃副署長鴻燕

    好。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黃副署長鴻燕

    好,謝謝。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陳委員瑩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其實不太好啦!我還是要再繼續講一下大溪高中鷹架倒榻奪走5條人命的工安意外,我剛剛有講了,這個是在我們臺灣工安意外史上一個破紀錄的意外,一次奪走5條人命,其中兩位是我們臺東阿美族的族人!我們來看一下這個承攬大溪高中工程的公司,剛剛也有委員提到巨佳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它在105年的時候被朱立倫市長評鑑為優良廠商,那我們來看看它有多麼的優良。在103年的時候,這家巨佳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也承攬了新埔國小的工程,那個時候它曾經被檢調人員很明確地查到證據,在新埔國小開挖地下室的時候,有發現他們的筏式基地鋼筋用量跟建築師的圖樣不符,而且5根鋼筋處僅用了3根,要用6根的地方也只用了2根,偷工減料情形明確,這是檢調去蒐證的時候發現的事情。

  98. 再來是在民國98年的時候,他們也有一個官司,這個官司是「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總共是兩罪。本席要再特別提醒一下,當初這個巨佳公司的名字叫「順福營造有限公司」,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後來它就改名了。我們知道一家建設公司或者工程公司通常不會無緣無故改名,除了內部改組等一些比較正常的原因之外,我知道很多建商在他們出了一些狀況之後,就會去改名,這個你們同意吧?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陳委員瑩

    好。現在學校在第一時間就用新聞稿否認他們大溪高中工程趕工的事實,表示工程符合進度;但是我們同時知道,有一位李姓工頭表示裡面的鷹架支撐力是不足的。這個部分到底是因為廠商為了減少成本還是為了趕工?到底是什麼原因,本席在這邊要求你們一定要查清楚!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陳委員瑩

    好。另外一個問題是,我剛剛提到的這家公司既然有這樣的前科,這個部分你們也要特別留意。

  103. 再來我想請教一個受害者家屬會比較關心的問題,在這5個工人裡面,到底他們有沒有勞保?你們有沒有掌握這些訊息?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陳委員瑩

    好,我們一個、一個來。這兩位有勞保的是公司幫忙保?還是自己去參加工會?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陳委員瑩

    好。請問他們參加的職業工會屬性是什麼?到時候勞保局會不會因為他們的工會屬性跟他們的工作性質不符,就不給他們職災死亡給付的申請許可?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陳委員瑩

    好。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陳委員瑩

    對,都是臨時工啊!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陳委員瑩

    對,你現在是這樣講……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陳委員瑩

    但是很多執行面上的時候就不是這個樣子。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陳委員瑩

    所以這個案例有沒有問題?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陳委員瑩

    沒有問題喔?好,我確認。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陳委員瑩

    好,這個部分勞保局已經公開說明就是會視為職災,所以他們的45個月職災死亡補助是沒有問題的?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陳委員瑩

    好,謝謝你。再來是另外三位沒有勞保的,這個就比較麻煩了。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陳委員瑩

    這三位的部分我要請教一下,這些工人是屬於巨佳公司之下直接聘請的工人?還是他們小包去請的工人?在你們的認定裡面,到底他們是不是工人?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陳委員瑩

    所以你們現在沒有掌握另外三位到底是巨佳的工人還是下面小包的工人?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陳委員瑩

    所以等於就是說……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陳委員瑩

    所以這三位到底能不能領到職災死亡補助,你們也沒有把握?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陳委員瑩

    我想這個部分,其實很多發生工安意外的沒有勞保的工人……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陳委員瑩

    都會面臨到這樣的問題啦!而且即便他們有工作的事實,按照你們的法規解釋,他們也有可能不被你們認定為工人,這是有可能的,所以就這個案例來講,我們希望要求從寬認定,但是我們未來還是要從法規上去做修正和補強,這一次這三位沒有勞保的工人雖然不是原住民,但是我們原住民也不是公司幫他加保而是自己要去投保,所以在我們原住民的區塊裡面,也是很多沒有被公司投保的狀況。

  136. 其實剛剛也特別提到,在不久前我們才特別安排了原住民勞工權益的專案報告,原住民的職災發生比率是其他族群的6倍,今天藉由大溪高中的工安意外事件,我再一次、再一次提醒,也要求你們勞動部,要把原住民勞工權益特別是職災這個部分列為你們下一個年度的工作重點,有沒有問題?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陳委員瑩

    我希望你們不是嘴巴講講而已,最重要的是要落實。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陳委員瑩

    好。接下來我要另外請教,勞基法的修正條文23日要開始實施,坦白說,雖然是執政黨的委員,但是看到這個消息我們自己也是嚇一下跳,黨內也是一片罵聲,真的引起很多的混亂,當然我們理解這是一個行政程序,行政院送出去後總統必須要在10天內公告,但是你們勞動部在這個過程當中,有沒有去提醒立法院、總統府在時程上要先算好?因為理想的狀態下,我們會期待大家在明年1月1日統一適用嘛!才不會在時程上有先後。

  141. 取消7天假的事情是沒有問題,它是明年才開始,那7天是全國統一嘛!但是在加班費的試算上,我要請教一個比較實際的問題

    立法院的加班系統修改好了沒有?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陳委員瑩

    現在我們都是在電腦上面作業啊!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陳委員瑩

    對啊、對啊!就是我們委員的卡插進去然後要操作嘛!如果連修法、立法的立法院的加班費系統,都沒有趕上你們整個施行腳步的話,那這個時程上你們真的有提醒的必要,不然你們是陷蔡英文總統於不義、陷民進黨的立委於不義啊!王委員在台下會心的微笑,我相信她稍後可能會接著再罵一下,但是我覺得是應該要罵啦!你們真的要提醒啊!謝倩蒨司長認為「這個已經討論很久」,沒錯,但是討論很久就表示公司就應該主動在年底準備好整個加班費的試算系統嗎?如果連立法院都沒有準備好的話,我們是應該要覺得很汗顏啦!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陳委員瑩

    我可以理解,但是你也必須要理解,真的有太多人是措手不及啊!這個確實是造成困擾!現在還很多人搞不清楚這個加班費要怎麼算,甚至我強烈地懷疑立法院的試算系統是不是已經弄好了?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陳委員瑩

    好啦!等一下會後你們也瞭解一下立法院……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陳委員瑩

    因為我們是立法機構嘛!這個是應該要率先來做的事情。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陳委員瑩

    主席,我借用一點點時間。

  154. 上次這個周休二日修法通過之後,其實在10月份我就提醒你們第9個小時的加班費要怎麼算,當時本薪的「一」是沒有加進去的,可是經過蔣委員質詢之後,竟然很快就公布說我們就比照前面8個小時的方式來計算了,我其實心裡還覺得滿不平的,為什麼他問完之後,你們勞動部似乎就馬上配合?是因為蔣委員比較帥嗎?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陳委員瑩

    對啦!但是我要提醒你,為什麼我們10月份的提醒你們時不早一點聽進去呢?還要延到後面,讓我們感覺好像你們特別在做球給誰還是某個黨,這樣子不太好!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陳委員瑩

    部長,我請教你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現在就是勞工在休息日出勤1個小時,就取得4小時的薪資,或者是5小時取得8小時的薪資,而我們每個月的延長工時現在是以不得超過46小時計算,所以我們工作1小時之後,我們要算4個小時的加班,這是要把它算到那46小時裡面?還是我們只扣1個小時?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陳委員瑩

    你覺得這樣會不會引起爭議?因為我如果是雇主的話,本來我覺得其實員工加班1個小時就可以了,可是我不想這樣、我覺得多付了3小時工資,很不甘心,所以要求他們再硬擠出3小時,這樣子勞工會不會因此而更累?或者有一些勞工覺得想要多賺一點,本來4個小時可以完成的,就偏偏做到5個小時來賺8個小時的錢,這樣勞工跟雇主雙方很容易產生勞資糾紛。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陳委員瑩

    但是我講的那種心態,你不能說統統沒有,我現在……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陳委員瑩

    反正本席都很早就預告一些事情,聽不聽隨便你們,如果有事情發生的時候,就請你們到時候要想起我,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瑩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