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下星期連續辦3場或4場公聽會,好好聽勞工的聲音,不要粗暴通過此案。「下個星期,我們希望有機會連續辦3場或4場公聽會,好好聽聽勞工的聲音,請不要再粗暴的通過這個案子。」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政府把關機制要足夠,勞檢員一定要增加,否則給資方彈性會使勞資天平越來越不平等。「政府的把關機制也要足夠,所以勞檢員一定要增加。」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反對全面放寬七休一,認為可針對某些職業類別進行特殊考量及討論,但若所有職業類別都全面放寬,將使勞權嚴重倒退。「針對某些職業類別,我們可以有特殊考量及討論,如果所有職業類別都全面放寬7休1,這是台灣勞權嚴重的倒退」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主張若降低總工時是共同目標,希望能再增加3天國定假日。「如果降低總工時是大家的目標,那希望大家不要玩文字遊戲,是不是可以再增加3天的國定假日?」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主張不要在尚未實施就改變輪班間隔11小時的決議,應按原決議在108年1月1日實施並訂出實施日期。「針對11個小時的輪班制,我希望我們不要還沒實施就改變當初一例一休討論這麼多的決議,這可以在108年1月1日實施。」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主張第三十八條特休假遞延應增加附帶條件,須因勞工的書面請求為之,避免資方單方面決定特休假的處理方式。「第三十八條特休假的遞延,希望可以增加一個附帶條件,就是要因勞工的書面請求為之」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此次修法所稱的彈性全部是給資方的彈性,並認為所有勞資會議都是造假。「我們所說的彈性,全部都是給資方的彈性,所有勞資會議都是造假。」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在勞動部評估報告顯示一例一休已達到以價制量及減少工時目的下,一年內兩修勞基法相互矛盾,除非新版本在降低總工時、增加加班費等數據上會更好。「從你們的評估報告看起來,好像一例一休都有達到你們以價制量的目的,也有達到勞工減少工時的目的。如果您提供的這幾項數據是正確的,我覺得這次修法不是非常矛盾嗎?」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休息日加班時薪應增加到1.67倍以上,並希望第5個小時給2倍以上工資,以凸顯假日出勤應有的額外成本。「除了休息日加班,我們認為應該要增加到1.67倍以上的時薪,另外第5個小時希望可以給2倍以上工資,這才能凸顯假日出勤應該要有的額外成本」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本席要求程序發言。

  2. 主席

    現在進行程序發言,首先請登記第一位的徐委員永明發言,發言時間2分鐘。

  3. 徐委員永明

    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的程序發言主要是要問這個會議的正當性在哪裡?主席,我當然知道這個案子上星期已經付委,但付委以後委員會就可以開嗎?委員會就可以立即處理嗎?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主席

    蔣萬安委員,蔣萬安委員,蔣萬安委員。

  6. 林委員為洲

    (在席位上)你們不是很會清場嗎?

  7.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清下來,林為洲還沒講……

  8. 主席

    我看不到人啊。

  9. 陳委員宜民

    (在台下)你先把他清下來。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王委員惠美

    (在席位上)你就把他抬下來。

  12. 主席

    蔣萬安委員。

  13.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主席,林為洲都還沒有講,你叫什麼蔣萬安委員啊。

  14. 主席

    蔣萬安委員,蔣萬安委員。

  15. 王委員惠美

    (在席位上)他不下台,你們以前不是都把我們國民黨扛下來,去扛啊!

  16. 主席

    李彥秀委員。

  17.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主席,你不把他清下來,你在叫什麼啊,你到底會不會主持會議?

  18. 主席

    李彥秀委員。

  19.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徐永明,你要看就趕快去看啦。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上)過復議期再審。

  22. 主席

    請到主席台左手邊發言。

  23.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主席維持會場……

  24. 主席

    你們現在可以聽得到我講話,就代表你們待會用麥克風講的話,大家都會聽到。請到我左手邊發言台發言,麥克風已經準備好了,我也把右邊發言台消音了,請上台發言。

  25. 林委員為洲

    (在席位上)誰可以在干擾當中發言啊?

  26.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清場!清場!

  27. 林委員為洲

    (在席位上)拒絕這樣子!

  28. 主席

    你拒絕發言,我就只好繼續往下請。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勞動部……

  31.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上)法案付委,不代表可以立刻審查,不要違法開會。

  32.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上):不能這樣搞啦!

  33.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上)有2位民進黨委員不願意簽……未過復議期!未過復議期!……付委不代表可以立刻審查,付委不代表可以立刻審查……不能用黨團簽的,要60個人簽的,有60個嗎?有60個嗎?

  34. 主席

    徐委員,請不要干擾議事進行,謝謝。

  35.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上)不要違法開會,不要違法開會……民進黨有2位委員沒有簽,不要違法開會……你們有60個人簽名,我就下來,58個不算數!有2位民進黨委員可以提復議。

  36. 主席

    請在場委員尊重秩序,不要干擾。

  37.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下)徐永明不下來,這邊報告什麼根本都聽不到!

  38. 主席

    請大家把徐永明委員扛下來,謝謝!

  39.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上)民進黨60個人簽,我就下來。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主席

    徐委員,你都不尊重本委員會……

  42. 林委員為洲

    (在席位上)我們連程序發言都還沒有開始,你們要排除……

  43.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我們的程序發言在哪裡?

  44.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上)有兩位委員保留復議的權利,召委要尊重他們……

  45. 黃委員偉哲

    主席……

  46. 李委員彥秀

    (在台下)我們要進行提案說明,提案說明在哪裡?

  47. 林委員為洲

    (在席位上)對啊!我們還要進行程序發言。

  48.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上)召委要保留兩位委員保留復議的權利……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今日議程從早上9點開始程序發言到現在已經進入第11個小時。

  51. 本席宣告現在停止程序發言,進入提案要旨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52. 李委員彥秀

    (在席位上)有,有異議,我們還沒有程序發言!

  53. 主席

    既有異議,就根據第三十二條進行表決。現在清點人數。衛環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總共有30位委員……

  54. 徐委員永明

    (在台上)召委,你絕對可以做得比張慶忠好,不需要靠多數表決,讓程序完備,讓復議期的東西可以處理……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同仁。蔡總統英文於就職演說時強調,改變年輕人的處境,就是改變國家的處境,我們的年輕人處於低薪,他們人生動彈不得,對未來無奈、茫然,年輕人沒未來,國家必定沒未來,但以目前媒體披露的院版改正的重點,不論是七休一的鬆綁、特休假可遞延一年、加班費核實計算,抑或調整每月加班總工時上限或輪班間隔時數,比對週休二日修法沿革,將與我國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並降低工時之初衷相違背,倒退30年,因此,本院委員陳宜民等19人,有鑑於我國勞工工時於2016年全球排名第六,且行政院即將鬆綁七休一規定,加班工時、工資核實計算,提高加班工時上限等,恐將導致勞工過勞,為保障我國勞工權益與身心健康,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案,明定勞工加班薪資按實際工作時數兩倍計算,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以及特休假尚未結清前,雇主不得終止勞僱契約,也就是所謂的防止惡老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57. 主席

    請李委員彥秀補充說明提案旨趣。

  58.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這樣的狀況,一年之內,勞基法兩次修法,同樣的,柯總召一樣是坐在這個位子上。我必須要提醒民進黨,第一,勞基法修法,從來沒有聯席過,請告訴我,過去勞基法修法,有沒有跟其他委員會聯席?為什麼這次要打破這樣的前例?民進黨利用立法院多數,可以為了發展經濟,讓勞工的權益不斷倒退,今天我再次具體要求,希望這一次的修法不要再重蹈一例一休的覆轍,上次修法雖然討論了三天三夜,但是民進黨的版本一字都不改,試問這一次的修法,本來資方只要五毛,我們卻給一塊,我們所說的彈性,全部都是給資方的彈性,所有勞資會議都是造假。根據我們過去長期觀察,我們的團體協約不夠,我們的工會也不夠。部長前幾天回應我時說到,目前勞檢人力有限。我希望能大幅增加,但部長表示可能有困難,如果連勞動部應該有的勞檢牙齒,我們都沒有決心,而所謂的彈性,又是給資方彈性,那換來的會是什麼?我再次告訴現場所有民進黨委員,換來的就是勞工的爆肝!你們不要忘記,過去勞工是怎麼支持你們的,你們現在完全執政之後,完全背叛了勞工,一年之內踐踏勞工兩次,可以連續上班12天,這是過去30年來,連國民黨、連你們陳水扁總統,都不敢改變的7休1制度,但是你們這次這樣修法,良心過得去嗎?有良知的民進黨立委,請你們再思考看看,是不是一定要用這樣的版本通過?或許我們的版本有機會也請你們參考參考,不要再像上一次一樣只是過個場。我也期望有機會再辦幾場公聽會,下個星期,我們希望有機會連續辦3場或4場公聽會,好好聽聽勞工的聲音,請不要再粗暴的通過這個案子。

  59. 最後,我要說明我這次的提案重點,我希望有4點是可以稍做調整的。除了休息日加班,我們認為應該要增加到1.67倍以上的時薪,另外第5個小時希望可以給2倍以上工資,這才能凸顯假日出勤應該要有的額外成本。第二,針對11個小時的輪班制,我希望我們不要還沒實施就改變當初一例一休討論這麼多的決議,這可以在108年1月1日實施。另外,如果民進黨認為現在的修法都是降低總工時,那麼我也希望未來可以增加3天國定假日,如果降低總工時是大家的目標,那希望大家不要玩文字遊戲,是不是可以再增加3天的國定假日?最後一點,第三十八條特休假的遞延,希望可以增加一個附帶條件,就是要因勞工的書面請求為之,也就是不要讓特休假未來的處理方式,讓資方予取予求,因為在台灣,我們勞資的天秤永遠是不平等的,現在行政院版本給這麼多彈性,就是給資方的彈性,但換來的,卻是勞工的爆肝!我要再次提醒民進黨,過去30年來從來沒有七休一全面鬆綁,但是這一次你們要七休一全面鬆綁,就是讓勞工上班12天,你們良心過得去嗎?請問現場民進黨委員,你們良心過得去嗎?

  60. 主席

    好,謝謝李彥秀委員,我也非常認同,希望在修法過程中,國民黨可以一起充分討論,我想只要減少衝突,我們應該更有機會充分討論。

  61. 接下來請蔣委員萬安代表國民黨黨團提案說明提案旨趣。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陳明文委員改書面意見。

  64. 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65.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終於知道民進黨聯席的目的,其實連他們自己都不敢好好來面對一例一休勞基法再修法,我原來以為民進黨在台下的經濟委員會委員來到社福衛環委員會要一起修勞基法,大家要針對未來如何修法好好討論,每個人卻都放棄自己的權利。

  66. 陳委員明文

    (在席位上)我有書面質詢!

  67. 李委員彥秀

    難道你們不敢面對勞工嗎?

  68. 主席

    我們今天被耗了11個小時。

  69. 李委員彥秀

    主席,時間暫停!請大家尊重我的發言,台下可不可以維持秩序?

  70. 陳委員明文

    (在席位上)你不能夠質詢委員!

  71. 李委員彥秀

    我沒有質詢你們,只是講我要講的。我合理懷疑民進黨一定是與資方有一定的協議及默契,區域委員也有一定的壓力,否則我們不需要如此倉促來處理今天的答詢。另外,我更要跟部長討論,有關廖蕙芳次長這次的辭職,我認為他不願意為了此次修法,而違背了自己維護勞工權益的理想,也不想為這次再修法去背棄勞工,因為他認為這次修法嚴重讓勞權倒退!在這次修法過程當中,我更遺憾的是,以前說一例一休是好的法案,可是蔡英文都不講話了!民進黨的立法委員說不支持一例一休,那就不用支持民進黨了,怎麼這次都沒有聲音呢?

  72. 本席要與部長討論幾項數據,在你們這次的評析報告中,我有看到幾個數字,你們評估包括69.9%的勞工,在新制實施後落實週休二日達到14.7%;1月到8月的平均工時有168.5個小時,比去年減少了1.4個小時;並於一例一休實施半年之後,今年平均總薪資增加2.41%,而加班費也增加7.41%。從你們的評估報告看起來,好像一例一休都有達到你們以價制量的目的,也有達到勞工減少工時的目的。如果您提供的這幾項數據是正確的,我覺得這次修法不是非常矛盾嗎?除非部長告訴我行政院送出來的版本,未來減少勞工工時的數據會更好,甚至落實週休二日的比例會比14.7%還更多,或是加班費也會比7.41%增加1、2或3倍以上,否則一部勞基法在1年內修兩次,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這不是一個大笑話嗎?這不是一個民進黨的大笑話嗎?如果你有信心說這次修法後的數據,將會比上述所提供的高2、3倍,我就佩服你!

  73.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

  74.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有關廖蕙芳次長在這次的改組時,他已經有自己的人生規劃,當時已經向我提出辭呈。當然這邊有一點擦槍走火,在我們施克和次長來時,他以為他可以走了,而在之前他就提出辭呈,所以跟這次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是沒有關係的,這完全是他個人生涯的規劃。我不能阻止委員怎麼去預測,不過他說完全是他個人生涯的規劃。

  75. 這的確是我們在修法之後所做出來的報告,這次修法依然是四不變,就是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及加班費率不變……

  76. 李委員彥秀

    現在部長的說明只是在重複修法的版本而已,您的評估報告說,在一例一休之後,勞工的總工時下降了1.4個小時,而加班費增加了7.41%,落實週休二日增加到14.7%。現在你只要告訴我,在行政院版本實施之後,上述提到的數據都會倍增,因為我要看的就是數據,包括降低總工時、增加加班費,這些都是你的目的,你有沒有信心呢?現在部長都不敢跟我講,由於在我的認知中,你們都是給資方彈性,你靠的是團體協約及勞資會議,但是非常抱歉,今天我已經質詢過了,台灣的團體協約少得可憐,過去我們都知道勞資會議都在造假。如果你相信資方都是好老闆的話,很抱歉,勞基法對於資方來講,他們絕對不會認為是最低的樓地板。你給資方太多彈性,但是又不增加勞檢人員,就會造成勞資天平越來越不平等。

  77. 林部長美珠

    報告委員,您不覺得我們應該共同努力,讓這種不正常的現象去除嗎?

  78. 李委員彥秀

    你的意思是過去的政府都沒有在努力嗎?以前勞檢員並沒有增加很多,可是現在的彈性都是給資方彈性,假使增加好幾倍的勞檢員,在實施一、二年後,大家都非常知道勞基法的話,我們再來減少勞檢員,或許我可以接受,因為大家都非常熟悉法令的那條線在那裡。很抱歉,我們實施勞基法這麼多年來,當我們開始處理罰則及宣導時,為什麼勞工仍舊有很多抱怨?就是因為資方都沒有好好遵守勞基法。如果你一味相信資方是好老闆的話,你就是在踐踏勞工,如果未來都不打算好好去做勞檢……

  79. 林部長美珠

    我們檢查人數的比例已達到國際標準……

  80. 李委員彥秀

    部長不要跟我說國際標準的數據,勞檢等相關數據都比國外低很多,那天我已經向您報告過了。本席希望接下來的修法,大家可以靜下心來,國民黨不會無理取鬧或永遠是站在哪一邊,也確實會好好來討論及論述。今天我們沒有站出來吵架,就是希望能夠好好論述。我認為包括休息日的出勤都應該加成,否則就無法達到以價制量的目的,所以仍然要堅持11個小時的彈性。如果沒有堅持間隔11個小時的輪班,以後職場發生任何意外及遺憾,相信都是你我不願樂見的,因此還是應該訂出實施的日期。

  81. 再者,政府的把關機制也要足夠,所以勞檢員一定要增加。針對未放完的特休假,應該可以協商遞延,不過要優先以勞工的意願為主導,所以特休假的遞延必須由勞工遞出書面的要求,而不是透過勞資再協商。我對勞資會議的再協商有很多的問號,過去的勞資會議及勞資協商,其實都是被雇主所要求,並在不得不同意的狀況下進行的。

  82. 部長,現在你們執意要修法,因為你們掌握了立法權及行政權,但是做過或走過必留下痕跡。現場每一位民進黨立委,也請勞工要看清楚,就是你們要如何修這部法案及發了什麼言?請你們不要忘記過去對勞工的承諾,因為勞工不會忘記在1年內修了兩次勞基法,而且越修越踐踏勞工,勞工的工時也越來越長。7休1的全面放寬,這是倒退勞權30年。過去國民黨執政還維持7天休息1天,所以請在場的民進黨立委懸崖勒馬。針對某些職業類別,我們可以有特殊考量及討論,如果所有職業類別都全面放寬7休1,這是台灣勞權嚴重的倒退,難道台灣勞權要走回30年前嗎?民進黨執政之後,勞權到底要走到哪個階段?請民進黨摸摸自己的良心,不要再踐踏勞工。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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