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宜津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在堅持追究隱匿財產責任的前提下,第一步可以接受以312億元的行政契約處理婦聯會財產。「所以第一步,我們可以接受312億元所謂的行政契約。」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應以組織負責處理婦聯會,主張婦聯會或其他黨產單位與其無關的財產就應放手還給國家、人民。「我完全同意,因為這是歷史背景,我們希望婦聯會或其他黨產單位都有這種概念,就是說跟你們無關,你們就應該要放手還給國家、人民。」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婦聯會行政契約中關於財產隱匿的條件絕對不能鬆手、退讓。「但是對於隱匿的條件絕對不能夠鬆手、絕對不能夠退讓。」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婦聯會行政契約所採的312億元財產基礎偏低,認為即使不計海外部分,納入振興醫院、華興育幼院及復興小學等相關單位後,財報基礎就有605億元,且這仍是以公告現值計算的低估金額,最保守也應乘以二。「我們將它算一算,不算海外的部分,光算它公布跟它有關振興醫院、華興育幼院以及復興小學等等,這些算在內,它的財報基礎就有605億元,而這605億元的財報基礎,還是用所謂的公告現值計算,明顯就是低估的意思,最少、最保守也還應該乘以二」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振興、復興這類團體、機構中已轉手給個人、被個人拿走的部分要追究。「雖然以組織來負責,但是其中包括振興、復興這類的團體、機構,其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其實已經轉手給個人了,其實已經被個人A走了,這個部分要追究。」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積極進行婦聯會財產處理,若其不願接受行政契約金額,應採取其他方法,不能一直等待下去。「最後還是要趕快積極的進行,如果真的315億,他們還不願意的話,那也沒關係啦,我們應該要有其他的方法,不能一直等待下去。」

發言紀錄

  1. 葉委員宜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我今天要問的是跟召委一樣非常關心的婦聯會,婦聯會到底要不要簽行政契約?

  2. 主席

    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3. 葉部長俊榮

    主席、各位委員。要簽。現在卡在一個比較關鍵性的議題,就是有關如果隱匿財產,咎責的部分。

  4. 葉委員宜津

    非常好。光是婦聯會自己在公開的網站上,就婦聯會跟內政部談的基礎,沒有把振興醫院、華興小學、復興中學等等列入,這些都還沒有算在內,所以隱匿的部分真的一定要堅持,否則我們沒有辦法接受這312億元!它自己公開的這些相關單位都是它的。再來,婦聯會還有許多分會,我們就不講遍及全臺灣的國內分會,光是國外就有韓國、泰國、華府、舊金山、美東、加拿大、巴拉圭、比利時、法國、荷蘭、西班牙、希臘、英國,統統有分會。甚至我們這邊都還不斷接到人民陳情或檢舉他們在海外這裡有個分會或那裡有個財產等狀況。所以第一步,我們可以接受312億元所謂的行政契約。我們將它算一算,不算海外的部分,光算它公布跟它有關振興醫院、華興育幼院以及復興小學等等,這些算在內,它的財報基礎就有605億元,而這605億元的財報基礎,還是用所謂的公告現值計算,明顯就是低估的意思,最少、最保守也還應該乘以二,所以312億元的行政契約最關鍵的財產隱匿這部分,我們必須要堅持。部長會堅持嗎?

  5. 葉部長俊榮

    我們今天處理的是大家很關心,而且是很重要的一個個案,我們不僅在處理的過程當中有先立定原則及方向,而且也很清楚這裡面處理最重要的重點,只要牽涉到公家部分的經費,都要回歸國庫,我們是法治國家,這過程當中涉及到一個相當重要的採證,也在這樣的基礎之下往前推動,我們現在也跟黨產會一起,因為這件事情不是只有內政部跟婦聯會,這是三方的……

  6. 葉委員宜津

    所以是三方契約?

  7. 葉部長俊榮

    三方契約。我們都已相當公開、透明的方式來推動,即便碰到什麼困難,也都據實以告,坦白跟社會說明,前一陣子我們也講,包括我剛才也提到,現在大概百分之九十幾的協調都差不多了,但是當中牽涉到我們要留一個很重要的基礎,我們現在以這樣的基礎在討論、在協商,但是如果過程當中我們發現還有一些隱匿的部分,我們還是要處理,不是無權處理了,而且態度上也應該持續處理,問題是能不能在這次協商當中把這方面該負責的部分釐清。當然有一種主張是希望辜老太太自己要負責,另外就是由這個組織來負責,大概是卡在這個面向上。我們還持續秉持大家相互能夠……

  8. 葉委員宜津

    部長,你覺得是辜老太太要負責還是組織要負責呢?

  9. 葉部長俊榮

    國外在談轉型正義這個課題時往往就是抓大放小,抓大的意思就是整體要怎麼樣去回應轉型正義的需求,但是所謂的小的部分,有些不是不追究,而是因為沒有浮現,我們要留給未來有處理的空間,而未來處理的空間並不表示未來要制裁誰,這是兩個不同的思考方向。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還是為了制裁,這是從過去到現在轉型正義課題一直面臨的困難、一直面臨的方向上的選擇。

  10. 我們以婦聯會這個例子來看,它比較不像過去那種白色恐怖或曾經殺死人的案件,主要是錢的運用,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比較希望走的方向是,只要發覺有任何隱匿,基本上就是希望能夠繳回國庫,換句話說是解決問題,而不是制裁的方向,這是我比較認同的方向。

  11. 葉委員宜津

    所以,直白的講我們是希望組織負責,對不對?

  12. 葉部長俊榮

    對。

  13. 葉委員宜津

    我完全同意,因為這是歷史背景,我們希望婦聯會或其他黨產單位都有這種概念,就是說跟你們無關,你們就應該要放手還給國家、人民。我同意部長所有的作為和大原則,但是對於隱匿的條件絕對不能夠鬆手、絕對不能夠退讓。雖然以組織來負責,但是其中包括振興、復興這類的團體、機構,其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其實已經轉手給個人了,其實已經被個人A走了,這個部分要追究。

  14. 葉部長俊榮

    如果有任何違反刑法,不管是侵占、背信,其實不會因為有協商就失去法律上的權利。

  15. 葉委員宜津

    因為剛才我說的大原則是我同意以組織來負責,但是我們不是針對辜老太太,而是說這部分其實有些董事會或個人已經上下其手或透過各種方法、手段去洗掉了、去轉手了、去佔了,這部分我們還是應該要……

  16. 葉部長俊榮

    任何個人只要有違反法令的情事,對他的追究都一直存在。

  17. 葉委員宜津

    最後還是要趕快積極的進行,如果真的315億,他們還不願意的話,那也沒關係啦,我們應該要有其他的方法,不能一直等待下去。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葉宜津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