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恩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認為戒嚴時代有冤案、錯案、假案,應給受冤者最大的平復,若過去的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還不夠,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處理也予以尊重並接受「所以對於這些受冤的人,絕對是要給他最大的平復。但是我們回顧過去,其實也有一些條例,包括48年、69年、87年的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如果大家覺得這樣還不夠的話,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本席也予以尊重並接受」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有許多政治擴權之處,包括促轉會以行政裁量權擁有具司法權性質的行政調查權,破壞權力分立原則,且有太多空白授權「其中的條文在委員會討論的時候,還是發現有非常多政治擴權的地方,包括我剛剛所提到的委員會的行政裁量權擁有司法權的行政調查,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還有太多的空白授權」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討論蔣介石時,有過一定要罰,但有功的部分也可在某種程度上加以論述,將功過共同論述才能開啟對話討論的空間。「因此,就像我們說的,有過一定會罰,但有功的情況下,是否在某種程度,其實也可以將其論述出來,即將功跟過共同來論述,如此才能真正開啟一個對話討論的空間。」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規定威權象徵應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法處理,對全民生活影響最大「我們不是要強調第五條,而是這一條對全民生活的影響是最大的,因為這個條文規定威權象徵應該要移除、改名或以其他的方法處理」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的威權象徵處理規定解讀為可能涉及硬幣、校歌改名,並非擴大解讀;委員會審議時已提出此種可能解釋,執政黨未採納,如今出現相關改名主張,執政黨必須承受這類後果。「第五條不是我們擴大解讀,在委員會當中我們就提出可能造成的一種解釋,那時候執政黨不聽,現在就必須承受類似這樣的後果。事實上,也不是國民黨特別提到,高志鵬委員也說要把硬幣改名,劉世芳委員也告訴我們,校歌也要改名」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介壽路改為凱達格蘭大道當時沒有促轉條例也可以改「更何況剛剛提到的凱達格蘭大道,當初是從介壽路改過來的,那時候也沒有促轉條例啊!也可以改啊!」

發言紀錄

  1. 柯委員志恩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召委講得慷慨激昂,現在只要提到轉型正義,就瀰漫著一個有過必罰、有功不談的氛圍。功過並陳絕對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在大會討論時,身為中國國民黨的一員,每次都被認為是獨裁者的繼承者,這個名詞一出現,我們這樣的角色如果不提出一些不同看法的話,我們才叫做精神錯亂。我對於轉型正義還是要特別強調,的確,在戒嚴時代我們有冤案、有錯案、有假案,所以對於這些受冤的人,絕對是要給他最大的平復。但是我們回顧過去,其實也有一些條例,包括48年、69年、87年的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如果大家覺得這樣還不夠的話,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本席也予以尊重並接受,但是我還是要提出,其中的條文在委員會討論的時候,還是發現有非常多政治擴權的地方,包括我剛剛所提到的委員會的行政裁量權擁有司法權的行政調查,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還有太多的空白授權,這也就是本黨在討論的時候積極提出反駁的原因。

  2. 昨天蔡總統特別提到把轉型正義窄化成改名其實意義不大,我特別要提到,就是因為藍綠共識是要給這些所謂的受迫害者一個平反的機會,這部分大家沒有任何爭議,只是針對可能對民眾生活所造成的影響提出來,因此我們完全著重在第五條。而且我必須要說,蔡總統如果覺得轉型正義這麼重要的話,為何不提出院版?因為院版才能表示總統的高度和真實的態度,可是今天我們討論的只有民進黨的版本,這代表什麼?今天我只是針對前提出呼籲,我完全認為要給這些人一個平反的機會,但是對於條文可能造成的影響,我們還是必須就教於在場的部長,首先請教育部部長,我們不是要強調第五條,而是這一條對全民生活的影響是最大的,因為這個條文規定威權象徵應該要移除、改名或以其他的方法處理,所以實在不能怪我們在這個條文上面去作文章。剛剛我聽到部長在回應前面幾位委員時也每次提到要依法處理,後來你又擴增到要各大學透過民主的機制作最後的決定,沒錯吧?

  3. 主席(陳委員學聖)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4.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確實在條例通過後,行政部門依法作適法的研處,我想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但是過往我們對於校園內尤其是象徵性圖騰等,教育部、地方政府或學校也建立了一套民主處理的機制。

  5. 柯委員志恩

    部長,所謂的圖騰和遺像,因為是具象的東西,可能可以透過民主的機制移除,而且一直在做,第五條不是我們擴大解讀,在委員會當中我們就提出可能造成的一種解釋,那時候執政黨不聽,現在就必須承受類似這樣的後果。事實上,也不是國民黨特別提到,高志鵬委員也說要把硬幣改名,劉世芳委員也告訴我們,校歌也要改名,還有很多委員也認為要改名,而且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到,透過這種討論是一種人權教育,可是沒有促轉條例,人權教育仍然繼續在實施,不是嗎?更何況剛剛提到的凱達格蘭大道,當初是從介壽路改過來的,那時候也沒有促轉條例啊!也可以改啊!部長,你認為促轉條例有沒有針對性?

  6. 潘部長文忠

    如果就人權或歷史悲劇真相的了解,……

  7. 柯委員志恩

    這完全不用講,我完全同意。

  8. 潘部長文忠

    確實有達到彰顯過往我們所沒有達成的價值,對於執行面,為什麼我對外說明會作適法上的研處?原因也就是說不管這是一個圖騰或其他的表徵,在處理上確實要有很細膩的過程。

  9. 柯委員志恩

    部長,我們的人權教育從什麼時候就已經開始了?其實很多歷史老師、公民老師就不斷在做這部分的工作,我問一個最務實的問題好了,108年的課綱馬上就要上路,但是中研院就特別提到,到底老蔣的功過如何,學術界目前都還有很多的對話空間,可是轉型正義這樣的東西其實也會納入我們的課綱,所以今年國二的孩子在民國111年參加大考的時候,歷史就會出現轉型正義這樣的題目。很多家長已經開始問,老蔣的功過目前都還要花很多時間去釐清,但是大考的歷史科馬上會出現這樣的題目,請問申論題要如何回答?小孩子到底要不要考慮有沒有政治正確的問題?還是以後的歷史教法都會不一樣?家長最關切的就是歷史該怎麼教?其實你很困難,很難去呈現一個真正的評價,10年之後或許雛形會慢慢出現,可是對111年要參加大考的孩子們,你怎麼辦?

  10. 潘部長文忠

    歷史的對話和了解確實是教育非常重要的歷程,但是是不是一定要成為考試的對象和命題等等,我想現在說言之過早,而且我們也有考試的專業單位,對於命題和教育的部分,家長應該可以寬心,絕對不會把一個討論當中的問題作為一個命題。

  11. 柯委員志恩

    所以現在只是討論、對話、釐清,還不至於變成一部分?

  12. 潘部長文忠

    但是也希望能夠把過去一些真相未明或未彰顯人權的部分來做……

  13. 柯委員志恩

    這絕對不是問題。

  14. 潘部長文忠

    我想這是教育,更甚於考試。

  15. 柯委員志恩

    部長,絕對是這樣,身為國民黨黨員也不會在此對你有質疑,只是你過去所做的一些決定,包括白話文、一中承諾書的處理,實在讓大家看到太多……。部長,有時候我真的不知道你是回答得太衝,還是你真的覺得這部分你應該立即回應,我還是建議部長,身為教育界的大家長,對於類似這樣提問,你真的要謹慎回答。

  16. 潘部長文忠

    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其實我在6日說明的是經過大院通過的法律,由總統公布之後,行政機關去做適法上的研處,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但是對於相關的內容,我一直提到研商對話,這是教育部一直以來的處理機制。

  17. 柯委員志恩

    你所謂適法上的原則馬上就會被做這樣的解讀,我只是告訴你,當大家都用這個態度來看待你的回應時,其實你的回應可以稍微再遲緩一些。既然你認為家長不用擔心以後考試的內容,那我要問,有關於轉型正義的歷史到底要從什麼時候起算?目前為止是從1945年開始,但是從過去到現在,我們認為從1945年開始才算嗎?促轉條例在1945年有針對性、片斷性的意義,但是歷史不應該有片斷嘛!歷史應該包括慰安婦、原住民,包括從乙未年1895年開始,從歷史的角度、歷史的形態上來看,是不是應該以這一年當作轉型正義的歷史開頭點?部長,你認為呢?

  18. 潘部長文忠

    委員提到考試的問題,我覺得考試絕對不會只是聚焦在單一事件。

  19. 柯委員志恩

    當然是啦!我只是告訴你,歷史應該與轉型正義的年限做某種程度的脫鉤,因為如果要考的話,勢必要有教材,萬一教材是統一教材的話,就會有很多人對於教育部的專業存有質疑,大家會擔心統一教材名為參考,實則掌握了發語權,這不是你我所樂見,這是我們比較擔心的。

  20. 接下來請問故宮林院長,剛才召委已經特別提到,但是我還是要很簡單的問一下,目前故宮裡面沒有蔣公銅像,只有一幅遺像,對不對?

  21. 主席

    請故宮博物院林院長說明。

  22. 林院長正儀

    主席、各位委員。是銅像。

  23. 柯委員志恩

    蔣介石已被當成獨裁的象徵,那麼獨裁象徵帶來的故宮寶物,你覺得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嗎?

  24. 林院長正儀

    因為促轉條例針對這部分並沒有規定存或廢,將來促轉委員會成立後,會有一定的步驟和方式。

  25. 柯委員志恩

    你自己認為呢?獨裁者帶來的東西可以當成國寶來放著嗎?

  26. 林院長正儀

    這一部分我們並不是在談他的功或過,而是以故宮的歷史來講,我們將來會依照故宮的一個歷史事實跟未來的相關法律去做處理……

  27. 柯委員志恩

    現在已經有非常多人提出意見,像有位民眾就陳情說,當初秦孝儀的大故宮計畫當中,整個開發計畫不僅將河流改了、土牆挖倒了、把河流取代了,甚至對居民造成非常大的影響,所以他們強力的認為,這個轉型條例通過後,故宮這一整個歷史應該要重新去看,到時如果民眾紛紛提出當初開發計畫是有問題的話,則故宮要怎麼處理?

  28. 林院長正儀

    目前故宮是依照行政院組織法來設置,是一個行政機關,所以整體的話就是依法令來執行。

  29. 柯委員志恩

    如果民眾紛紛提出,他們家的後院、前院就是被你們當初的大故宮計畫給破壞了,則你們是否要還人家一個公道?轉型正義應該是這個樣子才對,既然就已經有民眾陳情了,則你們要如何應付?

  30. 林院長正儀

    這只有少部分……

  31. 柯委員志恩

    少部分也算啊!

  32. 林院長正儀

    其實故宮一直沒有表示一定要將其劃歸為機關用地。

  33. 柯委員志恩

    所以你認為故宮不是一個不義遺址?

  34. 林院長正儀

    不是。

  35. 柯委員志恩

    所以對於獨裁者帶來的寶物,你也認為應該好好的保存?

  36. 林院長正儀

    現在這是屬於全民共有的財產,尤其這又是重要的資產,我們當然會好好的保護。

  37. 柯委員志恩

    因此,就像我們說的,有過一定會罰,但有功的情況下,是否在某種程度,其實也可以將其論述出來,即將功跟過共同來論述,如此才能真正開啟一個對話討論的空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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