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以信任度及對事、對人區分公投與選舉來解釋為何公投可實施不在籍投票而選舉不能,主張公投能做選舉也應能做,認為中選會作為選務機關應秉持公正立場而沒有信任度問題「所以你用信賴度來解釋公投跟選舉的差異,這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所以既然你自己都說中選會是選務機關,就應該秉持公正的立場,就沒有所謂的信任度的問題,所以我只想強調,你今天不要用對事或對人來解釋為什麼公投能做、大選不能做,這是一個非常推託的說詞」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中選會應就包括電子投票在內的不在籍投票進行政策性規劃「如果你不推不在籍投票,未來都有可能會推行到所謂的電子投票部分,而你都不去做政策性的規劃,我覺得那真的是說不過去。」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選務人員及因勤務無法投票的警察、國防人員等現實上可能無法赴投,主張推動不在籍投票相對更有利於保障其投票權「那麼我問你,雖然要去不去是他的選擇,他也可以去投,但現實狀況有可能他們沒辦法去投票,去保障他們的投票權,請教陳代理主委應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是不是推不在籍投票相對的會更有利?」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要求中選會提出評估與時程,說明臺灣何時能全面落實公投與選舉的不在籍投票「既然樂見其成,一定要有個評估,有一個時程,怎麼從頭到尾就站在那裡說你樂見其成?」發言紀錄
- 陳委員怡潔
(9時5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不在籍投票中選會現在的立場是要先從公民投票開始做,理由是公投是對事,而選舉是對人,可否請陳代理主委再說明一下,到底這兩者的差別在哪裡?如果公投可以不在籍投票,為什麼選舉卻做不到,到底兩者的差別在哪裡?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這要分成幾個部分,第一是社會信任度的差別,在對人的選舉上跟對事的選舉上,社會信任度、社會的要求上是有所不同的;第二,就選務而言,選舉年齡是20歲,公投是18歲,其實在選務上也必須一併考量;第三,就選舉合併辦理的選務考量來說,如果是多個選舉合併舉行,在難度上是真的有其難度;而公民投票的部分,如果是全國性公投的話,現在已經有公投法第二十五條,而我們也在擬具草案中。
- 陳委員怡潔
信任度的部分,其實我有很大的質疑,不知是否因為政治的考量,所以相對的信任度不足還是怎麼樣,總之,關於「信任度」這3個字我覺得陳代理主委還是應該說明清楚。另外,就我這樣聽下來,這一切好像就是為了政治算計跟選舉考量。因為公投可以做的事,為什麼選舉不能做?相對的,為什麼還有對人、對事之分,哪來這麼多特定的說法呢?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中選會是辦理選務的機關,只就選務做考量,不會把其他事項……
- 陳委員怡潔
因為你剛才說到信任度,而社會大眾對於信任度有質疑,現在我不懂的是什麼叫做信任度?這個就是我質疑的部分。而且大家對於公投案也是要給予相對的尊重,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你懂我意思嗎?所以你用信賴度來解釋公投跟選舉的差異,這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所以既然你自己都說中選會是選務機關,就應該秉持公正的立場,就沒有所謂的信任度的問題,所以我只想強調,你今天不要用對事或對人來解釋為什麼公投能做、大選不能做,這是一個非常推託的說詞,而且就外界看來,其實這真的就是以選舉考量為第一的說法,尤其上個月17日印尼舉辦總統及國會大選,連印尼都這麼做了,即海外投票就有130個國家同時在進行,在臺灣他們也設置34處來投票,將近有27萬名臺灣移工都可以參加他們的國內選舉,包括當天臺灣的媒體也都大幅報導印尼移工大排長龍投票的情形,甚至他們也可以選擇用郵寄的方式去參與投票,連印尼都願意這麼做了,中選會自己不會感到非常的慚愧嗎?就是臺灣在保障投票權這件事來看,會不會相對落後了呢?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委員曉不曉得印尼的開票時間是高達35天?
- 陳委員怡潔
我知道啊!至少人家願意朝這個方向去做,就算時間拉得這麼長,但至少表示他們尊重、保障他們的投票權,反觀中選會要如何保障投票權?對此,你們要拿出實質作為啊!而不是在此反質詢我說,知不知道印尼投票天數高達三十幾天……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不是投票天數,是開票天數。
- 陳委員怡潔
好,不是投票天數,那別人可以做,為什麼我們不能這樣做?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另外跟委員報告一下,就是委員所提社會信任度,這指的是社會的共識是對於公民投票先予試行是比較有共識,至於對人的部分,如果要實施不在籍投票,在共識的意見上,恐怕仍然需要再……
- 陳委員怡潔
所以社會共識認為不在籍投票可以先做?是這個意思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有共識的我們可以先做。
- 陳委員怡潔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社會大眾認為不在籍投票在於公投是有共識的,就是公投採取不在籍投票大家是有共識的,但是選舉的部分,社會大眾認為採用不在籍投票是還沒有共識的,是這樣子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對,包括在實務上因為涉及到多種選舉合併舉行的考量,像這些都要一併考量進去。
- 陳委員怡潔
陳代主委,我覺得黑鍋背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了,上次你坐在台下的時候,我也是拍拍你說,黑鍋背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了。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委員並沒有這樣跟我講。
- 陳委員怡潔
我有跟你講……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相反的,上次……
- 陳委員怡潔
你選擇不聽也好,但我想跟你講的是,陳代理主委,請你秉持中選會應有的立場,當你再多說、再解釋就是掩飾了,真的很難看!去年你說所謂保障投票權的部分,像去年11月24日九合一的公投綁大選,全國共有將近1萬6,000多個投票所,預計投入的選務人員大概有26萬到31萬人左右,請問一下,中選會自己有沒有做過調查,就是所有的選務人員都有完成投票嗎?這個部分你們有沒有進行調查?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這個部分我們沒有做確切的調查。
- 陳委員怡潔
所以這26萬到31萬人到底有沒有去投票,你也不知道?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投票是屬於人民的權利,若選務人員要投票,則我們有移轉投票的設計。
- 陳委員怡潔
我現在就是要跟你討論這個設計,雖然你說他們一樣可以投票,但能夠排除有選務人員因為太累、太麻煩,而被迫放棄投票的嗎?這是有可能會發生的,像去年投票的情形,各處投票所都大排長龍,請問你那時選務人員走得開嗎?就算他走得開,但可能要花個半個小時,且又看到隊伍排得那麼長,請問他有辦法、來得及在那裡排隊投票嗎?因此,如何去保障所謂的投票權,請問中選會到底做了些什麼?你不能用這種搪塞的理由說有給他時間去投票,而且要不要投是他的責任,這是我不能理解的,所以陳代理主委你自己有去了解過,去年九合一大選中,選務人員中到底有幾成是完成投票的?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委員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說明,這樣的話,公投跟選舉合併舉行比較能夠保障投票權還是分開舉行比較能夠保障投票權……
- 陳委員怡潔
你現在是跳針主委嗎?公投和選舉都是相對、同樣重要的,不是公投重要、選舉不重要,也不是選舉重要、公投不重要,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不在籍投票,你應該要用不在籍投票去保障臺灣人民的投票權,可是你現在有點本末倒置了,而且今天中選會的代理主委不是我,而是你,所以你要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啊!你這樣真的讓人聽不下去了!
- 主席
主委,你不可以反質詢委員。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沒有反質詢。
- 主席
你剛剛就是在問他,這就是違反議事規則你知道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是表達……
- 主席
你只能就他問你的來回答,而不是反過來問他,你剛剛不是在問他嗎?你問他,到底要合併選舉才會提高投票率還是不合併選舉才會提高投票率,你這是在質詢他!
- 陳委員怡潔
你要拿出你的專業……
- 主席
你再這樣是會被趕出去的!因為違反議事規則!
- 陳委員怡潔
所以我們現在是在問你到底有沒有了解要如何保障投票權、是不是應該推動不在籍投票?就是希望你們拿出專業的政策讓我們理解、讓我們推動啊!然後你說這是選務人員自己的決定,即不投是他的決定……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沒有這樣說!
- 陳委員怡潔
先不談選務人員的部分,警政署也推估會有六千五百多名的警察因為執行勤務無法投票;因備戰、備勤的國防弟兄,推估也有五千多人,我想請問一下,這些執勤軍警的公民投票權相對的也被剝奪,還是如陳代主委說的一句「要投不投是事他家的事」?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剛剛從來沒有講過那句話……
- 陳委員怡潔
你的態度就是這樣子啊!你說「我有賦予他權利,他要去不去,這也是他的選擇。」那麼我問你,雖然要去不去是他的選擇,他也可以去投,但現實狀況有可能他們沒辦法去投票,去保障他們的投票權,請教陳代理主委應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是不是推不在籍投票相對的會更有利?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跟委員報告,第一、我沒像委員剛剛所講的這些話、這些字眼的出現;第二、有關推動……
- 陳委員怡潔
從我剛剛問你說可以這麼做,你就開始要爆跳,要不爽了……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到現在都還是理性的、和顏悅色的在說明……
- 陳委員怡潔
你的臉上看不出來和顏悅色,也看不出你的理性,愈解釋就愈掩飾,真的!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不會,相反的,我還是嘗試著跟委員來溝通,來說明。
- 陳委員怡潔
我在等你說明啊!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是。就不在籍投票而言,原則上本會是樂見其成,樂觀其成的。
- 陳委員怡潔
我不知道你今天站在這裡是什麼心態;但是我想要很嚴肅的告訴你,其實大家推動不在籍投票已經很久了,大家有很多的想法,也探討很久了,甚至連電子投票的聲音也都出來了,更早之前還有通訊票的提議。我不知道陳代理主委認為我們是不是落後別人很多,因為你剛剛的意思是說我們並沒有比較落後嘛!「印尼可以這麼做,那是因為他們的開票天數很長,委員你可能不了解……」但是在我們看來,現在是一個數位時代,如果你不推不在籍投票,未來都有可能會推行到所謂的電子投票部分,而你都不去做政策性的規劃,我覺得那真的是說不過去。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會循序漸進的往前走。
- 陳委員怡潔
本席就依陳代理主委的專業來請教你,因為你說2020不在籍投票可能沒辦法做,那麼要到何年何月臺灣才能全面落實這個不在籍投票?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跟委員報告,我們樂見其成。
- 陳委員怡潔
既然樂見其成,一定要有個評估,有一個時程,怎麼從頭到尾就站在那裡說你樂見其成?你樂見其成公投可以不在籍投票,但你不樂見其成選舉可以不在籍投票,你的態度非常明確。我想請教你,如果我們現在依你這樣的態度走下去,無論是公投或選舉,臺灣到底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全面落實不在籍投票?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就尊重大院的立法。
- 陳委員怡潔
連坐在下面的人都笑了,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這一定是有在規劃,而且在推動,你們都在推動公投了,一定知道這會遇到什麼樣的瓶頸,會遇到什麼樣的問題,大概要多少的時間才能克服這些問題,才可以全面的落實。如果這時候,你還是說樂觀其成、尊重大院,那麼你根本沒有資格站在這裡。你這種回答的態度跟表象,不是政治考量是什麼,就是政治算計嘛!你連時程是什麼都說不出來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怡潔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