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於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全院委員談話會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為何規定6月30日前退休者可一次領取舊制年資補償金、7月1日後退休者就不能領取,認為這種區分等於逼使公務人員與教職人員考慮是否要提早退休。「為什麼要訂定6月30日前退休者可以一次領取,7月1日後退休者就不能領取,為什麼要有這樣的區分呢?這樣等於是逼很多公務人員跟教職人員現在一直在討論到底要不要提早退休,如果就差那麼一天、差那麼一年,要不要提早退休?」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軍人補償金未依退休日期作此區分,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的舊制年資補償金卻規定2019年6月30日前退休者可一次領取、7月1日後退休者不能領取,主張應一視同仁。「何況當時跟這個有同樣背景、脈絡的軍人補償金就沒有這樣的規定。同樣的,如果我們一視同仁的話,為什麼對公立教職人員跟公務人員要做這樣不同的處理呢?」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公務員舊制年資補償金是過去退撫制度變動造成權益損失的法定補償,與這次退撫制度改革無關,政府不應在這次改革中將法律已明文規定的補償一筆勾銷。「公務員舊制年資補償金是之前退撫制度改變的時候,因為這個大變動導致公務人員權益的損失,它是法定的、應該給人家的補償,跟這次退撫制度的改革其實是沒有相關的,政府怎麼可以失信,在這次改革中把過去已經在法律上明文規定的補償也一筆勾銷呢?」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志揚

    (10時38分)主席、各位同仁。臨時會是必須要有重大事項,而且剛剛鄭運鵬委員也提到要有一些急迫性,才有召開臨時會的必要,要不然臨時會常態就是變成院會的加開而已,與憲法的規定是不符合的,所以我們國民黨黨團認為民進黨黨團所提的幾項法案有些確實是有重要性,但是絕對沒有急迫性,可以在正常的會期中處理。我們國民黨黨團所提出這次臨時會的提案非常簡單,雖然總共有二十案,但是實際上等同是兩個案子,一個是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四條、第三十四條,還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的第三十四條條文,這才是真正重要,而且有急迫性,急迫性在哪裡呢?這兩個條文非常簡單,其實就是在106年我們推動年金改革制定本條例時,那時候應該是立法上的疏忽,關於公務人員舊制年資補償金變成在今年6月30日前退休者可一次領取,7月1日後退休者完全沒有辦法領取,產生了兩者不一致的狀況。

  2. 公務員舊制年資補償金是之前退撫制度改變的時候,因為這個大變動導致公務人員權益的損失,它是法定的、應該給人家的補償,跟這次退撫制度的改革其實是沒有相關的,政府怎麼可以失信,在這次改革中把過去已經在法律上明文規定的補償也一筆勾銷呢?為什麼要訂定6月30日前退休者可以一次領取,7月1日後退休者就不能領取,為什麼要有這樣的區分呢?這樣等於是逼很多公務人員跟教職人員現在一直在討論到底要不要提早退休,如果就差那麼一天、差那麼一年,要不要提早退休?如果依照正常的時間退休,但因為超過6月30日,就要喪失政府本來答應給予,而且是法定應該要給予的年資補償,為什麼要做這樣的規定?何況當時跟這個有同樣背景、脈絡的軍人補償金就沒有這樣的規定。同樣的,如果我們一視同仁的話,為什麼對公立教職人員跟公務人員要做這樣不同的處理呢?

  3. 為什麼這個案子是有急迫性的?因為大家可以看到,6月30日馬上就要到了。而且本席所提的這個法案是非常非常的有道理,獲得了朝野立院同仁的支持,所以才會有20個案子,各黨各派的委員都有領銜提案,包括黃昭順委員、蔣乃辛委員、柯志恩委員、許智傑委員、張廖萬堅委員、蔣萬安委員、林岱樺委員、親民黨黨團、吳志揚委員、趙正宇委員、林奕華委員、陳素月委員等等,各黨各派都提案了,表示當時它在立法上確實考慮不周詳,所以6月30日之後馬上就會有一個很大的改變,這才是這次臨時會最急迫且最重大的法案,所以我們覺得應該依照憲政體制,在這次臨時會上趕快處理這兩個案子。對於這兩個案子,我們在正常院會已經7次提出要逕付二讀,但都被擋掉,現在時間更緊迫了,沒有時間再等了,所以本黨團提議這次臨時會就以這兩個法案為主。因為相當的單純,只有一條、二條的問題。所以我們認為這次臨時會的時間就召開17日(今天)、18日及19日三天就可以了。以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志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