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正鈐於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4次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市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認為個人專戶制的請領條件不應存有年齡限制,主張應鬆綁離退條件,以達到促進公私部門交流的政策目的。「第六十二條,我們認為請領條件不應存有年齡限制,故應鬆綁離退條件,如此始能達到促進公私部門交流的政策目的;」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質疑行政院版規定離職教職員至60歲仍未領取個人專戶款項時,只能一次領取、不得分期請領,並提出修正案。「第十二條,行政院版規定離職教職員若一直到60歲都沒有領走個人專戶的錢,那麼只能選擇一次性領取,不得分期請領,對此我們也提出不一樣的看法,提出修正案;」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主張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草案第四條應將導師及特教師權益列入保障。「第四條,將導師及特教師權益列入保障;」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主張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的提撥率應由15%調整為12%。「第九條,有關提撥規定中,希望能夠將15%提撥率調整為12%;」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認為退撫儲金的運用管理辦法不適合跳過監理會,主張應經過監理會。「第十一條,有關退撫儲金的運用管理辦法並不適合跳過監理會,故於此提出修正;」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認為現今醫學進步、民眾越來越長壽,主張合併年資不得超過42年的限制應不予限制。「第十六條,針對合併年資不得超過42年這點,現今醫學進步,民眾越來越長壽,所以這部分應該不予限制;」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正鈐

    主席、各位委員。這次針對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之修正,本席對其中13條條文有意見,並提出修正案。包括第三條,限制得選擇併入新制的部分;第四條,將導師及特教師權益列入保障;第六條及第七條,將監理會及儲金管理委員之主張敘明得更清楚;第九條,有關提撥規定中,希望能夠將15%提撥率調整為12%;第十一條,有關退撫儲金的運用管理辦法並不適合跳過監理會,故於此提出修正;第十二條,行政院版規定離職教職員若一直到60歲都沒有領走個人專戶的錢,那麼只能選擇一次性領取,不得分期請領,對此我們也提出不一樣的看法,提出修正案;第十六條,針對合併年資不得超過42年這點,現今醫學進步,民眾越來越長壽,所以這部分應該不予限制;第二十九條,刪除政院版對於不當限制之規定;第三十三條,針對自主投資延後請領這部分,我們也有比較具體的主張;第六十二條,我們認為請領條件不應存有年齡限制,故應鬆綁離退條件,如此始能達到促進公私部門交流的政策目的;第六十三條,確定提撥個人帳戶制不應該予以限制;第六十五條,政府應負起雇主責任,安定教師退休生活,故增列第一項或40%消費者物價消費指數年增率,前列三值中較高者。

  2. 以上是我的簡單說明,其他部分待逐條時再做進一步說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正鈐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