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偉翔於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中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企業與勞工都有超過46小時加班的客觀需要,且在勞資雙方同意下存在,不應以免稅上限可能變相鼓勵加班的角度來考量。「你昨天說這樣可能會變相鼓勵他們加班,我覺得不應該是這樣考量的」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若部長不希望勞工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為何不直接修法禁止超過46小時的加班並取消例外。「何不直接乾脆推動修法,將規定下修直接禁止超過每月46個小時加班工時,不要開啟任何例外?」

發言紀錄

  1. 廖委員偉翔

    謝謝主席,有請何部長。

  2. 主席

    請何部長。

  3. 何部長佩珊

    委員好。

  4. 廖委員偉翔

    部長好。部長,根據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申請家庭看護或家事移工,而雇主是身心障礙者時,也需要繳納就業安定費,一般家庭大概每月需要繳交2,000元,中低及低收入戶則是免繳,所以這個部分也被身心障礙族群稱之為障礙稅。但是依照CRPD公約的精神以及障礙平權的觀點,國家有責任去彌補障礙者和常人之間的落差,所以當國家無法彌補這個落差,這些障礙者自力救濟聘僱移工的時候,卻反而被國家收障礙稅,部長,你覺得合理嗎?

  5. 何部長佩珊

    委員,因為這牽涉到身心障礙者本身,如果他是中低收的話當然也是免繳的。

  6. 廖委員偉翔

    我現在就是針對身心障礙者,不用扯到中低收。

  7. 何部長佩珊

    你的意思是只要是身心障礙者,你覺得應該都免繳?對。可是因為這個牽涉到……

  8. 廖委員偉翔

    簡單講就是因為繳費是依據家庭收入整體去看,障礙者本身就是比較弱勢,即便在家庭中也是。

  9. 何部長佩珊

    他有時候未必是。

  10. 廖委員偉翔

    你說的只是經濟上,但是我們說的是CRPD公約的精神以及障礙平權的角度,即便在家庭中也是,然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但我想要跟部長報告的是,法條其實並沒有明定這個金額,所以有沒有可能透過修正子法或是以函釋的方式,讓申請者為障礙者時可以得予免繳,或是減少繳納每月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

  11. 何部長佩珊

    針對身心障礙者嗎?沒錯。好,我們來評估。

  12. 廖委員偉翔

    是不是可以請你們評估後將評估的結果跟我說?

  13. 何部長佩珊

    當然,謝謝委員。

  14. 廖委員偉翔

    送到本席服務處。

  15. 何部長佩珊

    我們可能也要跟衛福部一起。

  16. 廖委員偉翔

    請你們一併評估,因為這應該是一個可以幫助身心障礙者福利的部分,希望我們的部長可以努力為他們爭取福利。好。第二個,我昨天有跟部長討論到有關於加班46小時就不能免稅的部分,我總覺得這個部分沒有講得很清楚,我要再跟你請教一下,部長昨天的回答是會有這樣的加班費免稅額上限,是希望不要鼓勵加班太超過這個程度,對不對?

  17. 何部長佩珊

    是有一點這樣子的目的。

  18. 廖委員偉翔

    有一點,對不對?所以我可以這樣理解,沒錯嘛,對不對?事實上我也知道,當然我也不希望,我們都不希望。根據勞基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每個月延長工作時間的總時數不得超過46個小時;但是有個但書──但如遇天災、事變或者是突發狀況有例外規定。雇主經工會或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工作時間得採三個月總量控制,但一個月不得超過54個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個小時。簡單來說,加班超過46個小時的情況是會發生的,且是需要勞資雙方同意的,在這個前提之下,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部長還是不太願意看到超過46小時的加班情況存在?

  19. 何部長佩珊

    我們當然是希望能夠不要超過這樣法定的加班時數。

  20. 廖委員偉翔

    所以你就是不希望勞工加班這麼多,對不對?

  21. 何部長佩珊

    是,當然。

  22. 廖委員偉翔

    根據主計處統計,臺灣薪資前三低的行業,第一個是住宿及餐飲業,大概是3萬4,711元;美容美髮大概是3萬5,809元;製造業大概是4萬4,143元,同時加班工時最長的行業剛好也是製造業,這代表經常性薪資較低的製造業,其實是願意加班或實質上工時比較長的勞工群體,部長,對嗎?

  23. 何部長佩珊

    是,應該是這樣子。

  24. 廖委員偉翔

    部長,其實我們剛剛說了這麼多,我都知道,我也希望國家每位勞工都不需要加班,也不想加班,事實上,我們不能忽略的確有一個藍領製造業的勞工族群需要加班,但是部長卻忽略他們的需求,所以我要請部長正視這個需求的存在、這個群體的存在,他們需要多賺錢,但是卻還被多課稅。說到底部長立場是不希望勞工加那麼多班的話,如果你完全不希望他們加那麼多班的話,何不直接乾脆推動修法,將規定下修直接禁止超過每月46個小時加班工時,不要開啟任何例外?

  25. 何部長佩珊

    這樣的話可能造成的問題也很大。

  26. 廖委員偉翔

    也很大,對不對?

  27. 何部長佩珊

    當然是,因為有時候勞工確實也有想要加班的意願,因為想要多賺錢,這個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們也必須去體諒、同情這種狀況,包括在企業裡面有時候也有這樣的需求。

  28. 廖委員偉翔

    部長,所以我們從剛剛的討論到現在,你也講出一個實話,我們都知道超過46小時的情況是存在的,有兩大重點,第一個,企業客觀有這個需要的存在。第二個,勞工也有這樣的需要存在。第三個,就是勞資雙方必須同意,你昨天說這樣可能會變相鼓勵他們加班,我覺得不應該是這樣考量的,對吧?對啦!

  29. 何部長佩珊

    其實並不是變相鼓勵他們加班,委員,我知道你的想法,因為這還要跟財政部商量。

  30. 廖委員偉翔

    沒關係,我繼續再講下去,我把這個數據講清楚給你聽,希望你更有底氣去講這件事情。根據2023年新世代人才調查發現,18到35歲在職人士近兩成有兼職收入,其中六成多是跨領域兼職,大多從事設計、教學和業務;另外一個調查也發現,過半新鮮人有意願從事兼職,主要原因是想多賺錢,正職收入太少。剛剛看到不只是藍領製造業想要賺錢,社會新鮮人與白領上班族也想要多賺錢,我想部長也是很認真,大家都很努力,一定是責任制,在領同樣的法定薪水情況之下,都很努力完成任務,但是我剛剛重申的有廣大勞工有加班需求。事實上,根據112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報告,曾經加班超過46個小時的人口人數將近3%,換算下來,部長知道大約多少嗎?大約是33萬勞工。所以我要跟部長講的是,這是真實、確實存在的一群人,部長身為臺灣勞工的大家長,是不是可以答應本席代表勞工們去跟財政部爭取這46小時加班工時免稅的範圍?

  31. 何部長佩珊

    我們來跟財政部研議看看,好嗎?我們來跟它反映。

  32. 廖委員偉翔

    部長,我把整個數據的邏輯順下來,你應該是可以充分理解,為什麼我提這件事情吧?

  33. 何部長佩珊

    我瞭解。

  34. 廖委員偉翔

    是不是也可以拜託部長去幫忙全力的爭取,感謝我們的部長為勞工們謀福利。

  35. 何部長佩珊

    我們來跟財政部討論看看,好嗎?好。

  36. 廖委員偉翔

    另外,我要再提一個,有關伙食費的免稅額度是否也可以一併爭取?畢竟現在外食也越來越貴,我想大家對通貨膨脹都深有同感,公司如果願意體諒勞工提供更好的福利,我覺得我們也應該鼓勵,所以我也想要替他們爭取,部長是不是也可以一併跟他們討論,把伙食費的免稅額從每個月2,400元增加到3,000元,部長有沒有辦法幫他們一併反映?

  37. 何部長佩珊

    好,伙食費免稅額度,我瞭解。

  38. 廖委員偉翔

    這是我另外提的,沒有在簡報上。

  39. 何部長佩珊

    我們一起來反映看看,好不好?包括加班費。

  40. 廖委員偉翔

    主要是加班費免稅額的範圍,因為有3%,大概三十幾萬人有這個需求存在。

  41. 何部長佩珊

    因為這個會合併在所得稅裡面,又會牽涉到整個所得稅的調整,財政部恐怕……

  42. 廖委員偉翔

    沒關係!部長,你只要幫他們發聲,努力去謀取這個福利。

  43. 何部長佩珊

    不過我們會去跟它反映。

  44. 廖委員偉翔

    因為我覺得這確實是有必要的,我剛剛已經把這些數據都呈現給你看,如果你有需要的話,本席也可以整理一份給你,我覺得這是可以去跟財政部說的,因為這批人真的是有這個需求存在。好不好?

  45. 何部長佩珊

    好,謝謝委員提醒。

  46. 廖委員偉翔

    我也把數據都整理出來了。謝謝。另外我要加問一個有關低薪現象的問題。主計總處昨天發布1至8月的薪資統計,總薪資平均數成長4.27%,創10年最高,實質經常性薪資平均數也連續5個月成長,增幅為4年來最高,實質總薪資增長的比例是1.92%,為近6年最高,還說打敗通膨。對於這樣的現象,部長是否覺得是勞工之福?

  47. 何部長佩珊

    委員,我們的實質經常性薪資真的是成長了,而且包括像餐飲現在也創新高,餐飲向來很低,他們現在已經到達3萬7這樣的水平,比……沒錯!

  48. 廖委員偉翔

    但是部長,我還是要提醒你要持續關注,不要高興得太早。是。加薪追不上通膨其實才是常態。2022年以後經濟成長較為平穩,加上CPI的增長跟居高不下,其實導致2023年經常性薪資跟實質性薪資全部都是負成長,其中實質性薪資2017年以來更是持續負成長,年增率是-1.04%,受僱員工其實經常性薪資已經連續3年負成長,所以你只用今年1到8月來看,其實只是一小段。還有一個重點是什麼?其實就是昨天開始漲電價,就算經濟部保守評估說CPI只增長0.03%,但我想還是會有一大票預防性漲價的部分。所以我要提醒部長,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持續地關注,甚至去調查?其實上個會期我們也有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修法等等,鼓勵企業分享、加薪給勞工,對不對?對。所以我也想要提醒部長,請你們持續追蹤,看看這件事情的成效究竟有沒有真正地展現出來,期望到年底的時候……

  49. 何部長佩珊

    好,沒問題,當然,這也是我們一直都在追蹤的數據,尤其是CPI的部分。

  50. 廖委員偉翔

    好,謝謝部長。

  51. 何部長佩珊

    謝謝委員。

  52. 主席

    謝謝廖偉翔委員的發言。在林淑芬委員發言完畢之後休息10分鐘。現在請盧縣一委員發言。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廖偉翔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廖偉翔

    簡單講就是因為繳費是依據家庭收入整體去看,障礙者本身就是比較弱勢,即便在家庭中也是。你說的只是經濟上,但是我們說的是CRPD公約的精神以及障礙平權的角度,即便在家庭中也是,然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但我想要跟部長報告的是,法條其實並沒有明定這個金額,所以有沒有可能透過修正子法或是以函釋的方式,讓申請者為障礙者時可以得予免繳,或是減少繳納每月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

  2. 廖偉翔

    請你們一併評估,因為這應該是一個可以幫助身心障礙者福利的部分,希望我們的部長可以努力為他們爭取福利。好。第二個,我昨天有跟部長討論到有關於加班46小時就不能免稅的部分,我總覺得這個部分沒有講得很清楚,我要再跟你請教一下,部長昨天的回答是會有這樣的加班費免稅額上限,是希望不要鼓勵加班太超過這個程度,對不對?根據勞基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每個月延長工作時間的總時數不得超過46個小時;但是有個但書──但如遇天災、事變或者是突發狀況有例外規定。雇主經工會或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工作時間得採三個月總量控制,但一個月不得超過54個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個小時。簡單來說,加班超過46個小時的情況是會發生的,且是需要勞資雙方同意的,在這個前提之下,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部長還是不太願意看到超過46小時的加班情況存在?

  3. 廖偉翔

    沒關係!部長,你只要幫他們發聲,努力去謀取這個福利。因為我覺得這確實是有必要的,我剛剛已經把這些數據都呈現給你看,如果你有需要的話,本席也可以整理一份給你,我覺得這是可以去跟財政部說的,因為這批人真的是有這個需求存在。好不好?我也把數據都整理出來了。謝謝。另外我要加問一個有關低薪現象的問題。主計總處昨天發布1至8月的薪資統計,總薪資平均數成長4.27%,創10年最高,實質經常性薪資平均數也連續5個月成長,增幅為4年來最高,實質總薪資增長的比例是1.92%,為近6年最高,還說打敗通膨。對於這樣的現象,部長是否覺得是勞工之福?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廖偉翔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