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人工智慧基本法

與《人工智慧基本法》立法及人工智慧治理相關的討論,包括主管機關、風險分級與管理、個人資料與著作權、勞動權益、生成內容的標示,以及產業發展與政府機關的使用規範。

問題 05 / 08

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支持儘快制定深偽規範的主張,與主張修法範圍應明確的主張,都認為立法須思考完整、能實際執行,否則效果有限。
  • 主張發展辨識工具的一方與主張公開說明的一方,都認為應即時辨識並向民眾澄清深偽假訊息。
  • 主張標示揭露的一方與主張即時下架的一方,都認為平台對AI生成的廣告或影像負有責任。
  1. AI生成內容應明確標示或揭露1 位

    主張社群平台、新聞、廣告使用AI生成或深偽內容時,應有標記、註記或揭露義務。也有人主張以數位簽章驗證真偽,或推動自律規範,讓民眾能辨識是否為AI生成。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2. 深偽性影像應入罪並加重散布刑責4 位

    主張應處罰未經同意製造或散布深偽性私密影像,對散布、營利、販賣加重刑責。也主張放寬性私密影像的定義、補齊兒少合成影像的處罰規定,並儘快補上法律漏洞。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3. 應儘速立法規範深偽詐騙與選舉造假8 位

    認為深偽技術讓造假、詐騙與介選更容易,因此修法有急迫性。主張擴及語音、影片等各類偽造,並設立概括性犯罪條款、加重詐欺刑責;也提醒立法思考須完整。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4. 深偽修法範圍應明確並避免過度處罰4 位

    認為修法範圍應明確且可執行,並兼顧比例原則與言論自由。他們擔心處罰散布讓民眾無所適從、影響影音與電玩產業,也擔心與著作權法重疊導致刑責過重;另有人認為「不實」的定義需滾動調整。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5. 應即時下架並停止對被害人的傷害4 位

    主張重點在停止對被害人的持續傷害。具體做法包括由網路與電信業者先行移除深偽不雅影片並通報、平台事前審查AI虛偽廣告、即時處理民眾檢舉,以及擴大被害人保護範圍。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6. 應加速發展與引進深偽辨識工具2 位

    認為AI技術進化快,個人難以判斷真偽,政府應加速發展、採購或引進深偽辨識軟體。也要求提供教師偵測工具,並建立選戰期間受理鑑識的標準作業程序。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7. 執法與國安單位應主動查處深偽5 位

    認為深偽涉及國安、詐騙與選舉。主張國安局、警政、法務及公平會等機關應主動監控、掃蕩與追查,並跨部會從金流等面向處理,不能等人檢舉。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8. 應公開說明深偽案件與影音真偽3 位

    主張查獲的深偽案件、涉及元首或選舉的影音真偽應向國人公開說明,或設立公開平台澄清假訊息。其中有人認為,若影片為真,可考慮當事人意願而不一定說明。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這是怎麼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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