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交通部可以在天馬計畫中,5個案子5件都提告,4件勝訴,只有1件敗訴。那這19家戲院,1家敗訴就全部撤守都不告了,全部都不做了,是這樣嗎?」
質疑財政部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撥歸國民黨經營的19家戲院在1家敗訴後就全部撤守不告、不做,而交通部在中廣接收日產放送協會的天馬計畫卻能5案都提告。
蔡易餘・民主進步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以反問質疑財政部在戲院案敗訴後不再提告,並以交通部天馬計畫全數提告作對比,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黨產個案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