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二例真的可以減少勞工的工時嗎?還是防止過勞?抑或是讓勞工必須另外再找時間做第二份工作?而且他也沒辦法留在同一份工作裡面去賺取那個加班費啊!對不對?」
質疑二例是否真的能減少勞工工時或防止過勞,反而使勞工必須另找時間做第二份工作,且無法在同一份工作賺取加班費。
陳瑩・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二例能否減少工時及防止過勞,並指出須另找工作及無法賺取加班費,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例假與休息日安排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