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雙週84小時縮短為單週40小時,再到2017年週休二日、一例一休的修法,為的都是要縮短工時,對不對?但是從數據看起來,顯然降低工時的效益不顯著,對不對?」
質疑從2014年雙週84小時縮短為單週40小時、再到2017年週休二日、一例一休的修法,從數據看降低工時的效益不顯著
劉建國・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核心是質疑歷次縮短法定工時修法降低總工時的成效,屬整體工時制度的評價且涉及正常工時長度,應歸整體制度而非例假與休息日。
- 原始版本質疑從2014年雙週84小時縮短為單週40小時、再到2017年週休二日、一例一休的修法,從數據看降低工時的效益不顯著(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
- AI 審核・發布質疑從2014年雙週84小時縮短為單週40小時、再到2017年週休二日、一例一休的修法,從數據看降低工時的效益不顯著理由:主張核心是質疑歷次縮短法定工時修法降低總工時的成效,屬整體工時制度的評價且涉及正常工時長度,應歸整體制度而非例假與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