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有效力的,因為這裡面種類不太一樣,有政策的創制、複決,也有法律的複決,種類不一樣,所以就依照公投法的第三十條來處理,但是你要約束一下你的發言人,你是說尊重這個結果,然後作調整,但是你的發言人居然說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你的發言人會不會講得太快了一點?」
認為此次公投結果具有效力,應依照公投法第三十條處理並尊重結果作調整,質疑行政院發言人稱2025非核家園目標不變是講得太快。
吳志揚・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肯定公投結果的效力並提及依公投法第三十條處理,也質疑發言人維持目標不變的說法太快,屬於公投結果效力與執行義務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