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邊的極端案例並不是極端,而是一定會發生,因為廠商有這個需要嘛!」
質疑勞動部稱修法下30天336小時是極端案例、不太可能發生的說法,認為從廠商需求來看並非極端、一定會發生。
徐永明・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對話顯示發言者質疑勞動部極端案例說法並提出廠商需求理由,內容屬加班時數上限且具體明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徐永明・時代力量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對話顯示發言者質疑勞動部極端案例說法並提出廠商需求理由,內容屬加班時數上限且具體明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