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依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公投通過的法律立法原則仍須送交立法院審議,由立法院決定公投結果後才能修法。

民主進步黨蔡易餘・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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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引用公投法第三十條說明創制複決須送立法院審議,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公投結果效力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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