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就「違法、廢弛職務及其他失職行為」這點來說,公務人員懲戒法,及其他委員提到的公平會、中選會組織法中都有類似文字,性質也都一樣,是可以接受社會公評的。」
認為修正動議第十九條第四款「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文字與公務人員懲戒法及公平會、中選會組織法類似,性質一樣,可以接受社會公評。
葉宜津・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以懲戒法及公平會、中選會組織法為例支持第四款文字可受社會公評,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黨產會組織人事設計。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