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到底是要修專法或修公職人員選罷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是見仁見智的,這點我同意,所以我們提出修一個專法來一次涵蓋,但因為我們還沒有修過,到底是只針對事或者是要涵蓋人還不一定,這要看我們修法的過程,這是立法上的效益考量,這當然是可以討論的。」
認為以專法處理不在籍投票或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是見仁見智,其所提專法係一次涵蓋,至於僅針對事或兼及人可於修法過程討論,屬立法效益考量。
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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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專法或修選罷法屬見仁見智及立法效益考量,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不在籍投票立法方式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