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處理的原則很簡單,第一個,要讓投票的人方便;第二個,要節省國家的預算,辦理選務不是不要錢,它需要選務人員和投票所,而且還會擾民,大家要請假去投票,所以合併投票有什麼不好?」
主張臺中第二選區立法委員罷免案若成案,應與8月28日公投合併辦理,理由是便民並節省選務預算,避免一個月內投票兩次擾民
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合併辦理並提出便民與節省預算的理由,與主張一致,且屬於罷免投票能否與公投同日舉行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