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們沒有辦法堅守一例一休,他們也沒有辦法維持間隔11小時的輪班,一定要改成間隔8小時的輪班,這符合修法的比例原則嗎?」
質疑以特殊性質工作無法維持間隔十一小時輪班為由,一定要改成間隔八小時輪班,是否符合修法的比例原則。
張麗善・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因特殊性質工作而將輪班間隔由十一小時改為八小時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輪班間隔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張麗善・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因特殊性質工作而將輪班間隔由十一小時改為八小時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輪班間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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