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為什麼不是給真正有利害關係的這些人?利害關係人他可以去設立辦公室,因為到時候要有個compaign,既然有反方的人設立辦公室,為什麼不是由設立辦公室的這些人來當作反方?」
主張人民提案公投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的反方應由真正有利害關係、依法設立辦事處者擔任,而非由立法院或行政院指派擔任。
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反方由立法院或行政院擔任,並提出應由設立辦事處的利害關係人擔任反方,主張忠於原意且屬公投意見發表會規範。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