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鄭委員修正案僅在第二十三條之三規定業者應聲明未含乙型受體素等要求不夠完整,主張維持由母法授權契約範本規範學校營養午餐食材的方式,而非將個別要求寫入法條。

民主進步黨林宜瑾・民主進步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從前後文可知,納入全部48頁是用來質疑逐項入法的方式,並非實際主張,應保留其反對該修法方式、主張以授權處理的方向。

  1. 原始版本認為鄭委員所提修正案僅在第二十三條之三規定業者聲明未含乙型受體素等內容不夠完整,主張若要規範應將契約範本48頁全部納入,否則應維持授權方式處理。
  2. AI 審核・發布質疑鄭委員修正案僅在第二十三條之三規定業者應聲明未含乙型受體素等要求不夠完整,主張維持由母法授權契約範本規範學校營養午餐食材的方式,而非將個別要求寫入法條。理由:從前後文可知,納入全部48頁是用來質疑逐項入法的方式,並非實際主張,應保留其反對該修法方式、主張以授權處理的方向。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