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致於很多在戒嚴時期或二二八事件時,家產遭充公或沒收的受難者,這方面的權利至今一直沒有被回復。本席認為這部分也是屬於轉型正義的一部分」
認為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戒嚴時期家產遭充公或沒收的受難者財產權利至今未被回復,這部分屬於轉型正義的一部分,應處理其權利回復應做到什麼程度的問題。
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發言支持將受難者遭充公或沒收財產的權利回復納入轉型正義處理,主張未偏離原意,歸類於受難者平復亦符合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