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投法,我建議中選會能夠考量加以修改。然第一階段可以撤簽,照理說,第二階段也應該可以撤簽才對,如果法律規定有需要改善的空間,那就應該加以修改,所以我建議中選會能夠作這方面的思考。」
認為公投第一階段可以撤簽,照理第二階段也應該可以撤簽,主張公投法若有改善空間就應修改,建議中選會考量修法。
許智傑・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第二階段應比照第一階段可撤簽並建議考量修法,與主張內容一致且屬於公投連署規範。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