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在法條中有這麼多經勞資會議同意的情況下對不發動召開勞資會議的雇主統統沒有任何作為

民主進步黨劉建國・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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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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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泛指法條中多處經勞資會議同意卻對未召開會議的雇主缺乏作為,未具體涉及加班時數或加班費,應改歸整體工時制度。

  1. 原始版本質疑在法條中有這麼多經勞資會議同意的情況下對不發動召開勞資會議的雇主統統沒有任何作為(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
  2. AI 審核・發布質疑在法條中有這麼多經勞資會議同意的情況下對不發動召開勞資會議的雇主統統沒有任何作為理由:原句僅泛指法條中多處經勞資會議同意卻對未召開會議的雇主缺乏作為,未具體涉及加班時數或加班費,應改歸整體工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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