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過去中小企業勞工加班時數高達七十二或八十小時時,未被認定有過勞情況且勞動部未派勞檢人員落實。

民主進步黨陳素月・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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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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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談的是過去超時加班未被認定過勞及未落實勞檢,涉及加班上限與違法態樣,依範圍應歸加班題而非整體制度題。

  1. 原始版本質疑過去中小企業勞工加班時數高達七十二或八十小時時,未被認定有過勞情況且勞動部未派勞檢人員落實。(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
  2. AI 審核・發布質疑過去中小企業勞工加班時數高達七十二或八十小時時,未被認定有過勞情況且勞動部未派勞檢人員落實。理由:主張談的是過去超時加班未被認定過勞及未落實勞檢,涉及加班上限與違法態樣,依範圍應歸加班題而非整體制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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