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制度的法制作業本來就是立法委員的分內工作,把立委本來就應該做而且可以做,必須討論的事情訴諸於公投,這很明顯就是特定的立委在偷懶、在怠惰,浪費國家資源。」
認為投票制度的法制作業是立法委員的分內工作,不應訴諸公投,批評以公投提出不在籍投票是偷懶怠惰、浪費國家資源。
林宜瑾・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投票制度應由立委立法、不應訴諸公投,內容忠於原意且符合可交付公投事項的討論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