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浮濫延長保密期限情形,以及使國家機密保護制度更完善、實踐轉型正義,本席對此次修法表示贊同」
贊同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草案,將永久保密改為保密逾30年者需檢討保密必要、延長保密每次不得逾10年,認為此舉可避免浮濫延長保密期限,並有助於實踐轉型正義。
吳琪銘・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達贊同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草案及其理由,涉及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開放的界限,屬於政治檔案問題且具體有據。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