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部分行政部會對於勞工可能過勞之教育仍然不足,不僅提出高於工商資方要求之加班時數60小時上限,提出64小時的加班時數」
質疑部分行政部會對於勞工可能過勞的教育仍然不足,指出其提出的64小時加班時數上限高於工商資方要求的60小時上限。
陳曼麗・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批評部分行政部會提出高於資方要求的加班時數上限,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具體回答加班上限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陳曼麗・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批評部分行政部會提出高於資方要求的加班時數上限,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具體回答加班上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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