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若決議要求修改組織規程,使公投審議業務回歸行政院後始得動支預算,或許可以協商採行,並要求先提出決議文字討論。

民主進步黨段宜康・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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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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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文是在解釋主席方案後表示或許可以協商,尚非明確主張應通過該決議,須保留其條件與語氣。

  1. 原始版本主張應通過決議要求修改組織規程,使公投審議業務回歸行政院,改好後才能使用預算
  2. AI 審核・發布認為若決議要求修改組織規程,使公投審議業務回歸行政院後始得動支預算,或許可以協商採行,並要求先提出決議文字討論。理由:原文是在解釋主席方案後表示或許可以協商,尚非明確主張應通過該決議,須保留其條件與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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