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味著有些雇主,一方面想透過打卡,來掌控員工出缺勤狀況;另一方面又考量到人事成本,不願多付加班費,因此要求同仁要「負責任」,完成工作後才能下班。對於這種導致勞工的權益受損的態樣」
認為有些雇主以「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要求同仁完成工作後才能下班,卻不願多付加班費,導致勞工權益受損
徐榛蔚・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指出部分雇主以打卡管控出勤卻不付加班費要求做完才能下班,致權益受損,屬加班費違法態樣,歸類與文字均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