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定就是要週休二日,一週工時就是40小時,雇主就沒有辦法用這種自以為聰明的辦法,讓勞工每天工作6小時40分,實際工作6天,只有一天例假,這種做法自然就會消失。」
主張應明定週休二日、一週工時40小時,使雇主無法再讓勞工每天工作6小時40分、實際工作6天僅有一天例假
吳秉叡・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主張以明定週休二日來杜絕每日工作6小時40分、連續工作6天的規避做法,內容具體且符合例假與休息日落實方式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