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請部長審慎思考在行政命令中把清明節標定為4月5日,這樣可以一勞永逸,沒有爭議,各個機關、單位、事業、家庭甚至個人,在規劃國定假日期程時都能預先有所準備。」
要求審慎考慮在行政命令中將清明節固定為4月5日,以利各機關、事業、家庭與個人預先規劃國定假日期程。
吳育昇・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用語是請部長審慎思考並列入考慮,以要求表述放大了語氣,應改為建議,其餘連假理由可由同段發言補足。
- 原始版本要求在放假辦法等行政命令中將清明節固定為4月5日,與4月4日兒童節形成連假,避免兩節重疊而剝奪兒童節放假的意義。
- AI 審核・發布要求審慎考慮在行政命令中將清明節固定為4月5日,以利各機關、事業、家庭與個人預先規劃國定假日期程。理由:原句要求的是審慎考慮此項建議,並非直接要求採行,應保留其語氣與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