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提出的第四個結論,本席也認同,可是不能說本席打臉今天的主席,你指出在公投法、總統選舉罷免法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之後,就沒有單獨立法之必要,本席看了這篇報告後覺得還是有可以採用的部分。」
認為不在籍投票沒有單獨立法之必要,應直接在公投法、總統選舉罷免法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修法處理
洪宗熠・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明確表示認同報告中無須單獨立法的結論,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不在籍投票立法方式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